-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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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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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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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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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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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基本情况
主要职能:(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拟订县级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定及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保障、服务工作;(2)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机关事务工作的共性问题。(3)承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大院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维护工作;(4)承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大院的园林绿化管养工作;(5)承担县会务中心报告厅的管理及县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6)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大院内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调剂分配等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周转房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大院内的安全保卫、车辆停放、环境卫生及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7)负责制定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执法执勤车除外);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事项;(8)承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综合保障服务工作;(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嵌入部门预算,一级预算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加强项目库项目和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管理,项目资金经项目挂接才能划拨。2020年部门项目数1个,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所涉及项目支出金额1682099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泸西县机关事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6174130.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03031.78元,占总收入的58.3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571099.18元,占总收入的41.64%。
泸西县机关事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6,501,623.40元。其中:基本支出4,819,524.40元,占总支出的74.13%;项目支出1,682,099.00元,占总支出的25.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完善了《泸西县机关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对预算编制及执行进行了规范。结合内部控制的6个业务层面: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定期调度资金拨付,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部门绩效评价领导小组,认真履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做好绩效自评前期准备。
2.组织实施
统筹协调,财务部门牵头,项目相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分口落实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统筹推进部门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提高工作质量。
三、部门重点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强化党的建设抓好部门党建工作,抓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责做好县机关事务局安排在责任食堂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对责任食堂安全、卫生等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对责任食堂座椅、餐具等固定资产和接待用品进行管理使用;负责县外交流到泸西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按规定应予保障的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全县综合性会议及上级在泸西召开的重要会议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县四班子综合性会务服务工作;负责做好责任会议室的保洁、会议设施管理和使用登记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等管理工作(执法执勤车除外);负责县级机关公务用车驾驶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干部周转房的维护、维修、调配及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县政府大院公共设施维修维护工作;负责大院内安全保卫、车辆停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养护及物业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省州县关于公务用车相关要求,对公务用车申请、使用、维修保养和司勤人员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关于做好全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对泸西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统计,并于导入全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按照《泸西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泸西县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相关规定,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强化接待人员业务能力,做到既严格执行规定,又提供周到细致的接待服务。
四、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以设定的绩效目标为核心,认真收集数据信息、分析数据信息,针对数据信息对绩效运行进行全面监控。把数据信息背后所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全面、真实、准确地梳理。通过相关材料及专项资金绩效实施情况说明,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五、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上不够,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金跟踪问效管理、争取上级资金等方面存在差距。一是绩效评价意识不足,绩效管理制度弱化,对建立内部会计绩效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二是会计基础工作做得不够,单位会计人员是一岗多职,单位岗位之间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作用没有发挥很好效果;三是监督考核机制不到位,单位没能建立内审机构,涉及相关工作都依附于财务人员完成,形成完成工作后没有评价,无后续监督考核环节;四是绩效管理评价环境受其上级部门影响比较大。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建议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监察局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精神,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结果为“良”,我局将结合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建议财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和整改情况安排预算资金。
(二)评价结果公开
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制定工作目标
绩效评价是由单位领导和全体职工实施的、旨在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服务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单位可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服务目标所制定的政策和程序。为更好地达到绩效评价预期效果,单位制定绩效目标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达到管理和服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二是可靠性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三是提高管理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实现单位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二)坚持绩效评价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性原则。绩效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各项经济业务和事项。因为,在绩效评价程序的所有环节中,有一个环节没有发挥作用,所有起作用的环节,也会变得无用或作用较小。
2.坚持重要性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在所有项目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重点项目业务领域。
3.坚持适应性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与单位实际情况相匹配,绩效评价不能拷贝,也不能克隆。别人的成功经验,拿过来不一定能用,单位发展的不同阶段、外部环境的变化,绩效评价都要随之变动。通过对绩效评价一定时期的实施,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一是单位领导加强了对绩效评价的认识,对项目绩效评价的实施带动了其他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通过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落实,明确了单位职责;三是取得一定的信息基础,信息与沟通是行政事业单位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项目绩效评价相关的信息,并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单位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八、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随着现代化进程及信息发展,绩效评价工作已显得十分必要,但该项工作的开展及推进需要单位上下共同学习及努力,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指导及参加专题讲解。
附件【附件1-1: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0年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