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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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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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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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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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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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20年贫困村水土流失治理植树造林苗木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0年贫困村水土流失治理植树造林苗木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2020年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泸开组办【2020】4号要求,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开展了绩效自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2020年贫困村水土流失治理植树造林苗木费项目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采用轻基质育苗的方法,培育川滇桤木良种合格容器苗140万株。
3、项目投资标准、规模及资金来源
川滇桤木良种合格容器苗木每株0.35元,培育140万株川滇桤木容器合格苗需资金49万元。资金来源:县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4、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2020年4月至2021年8月。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培育川滇桤木良种合格容器苗140万株,无偿用于全县贫困村水土流失治理植树造林绿化,增加绿化面积,改善生态环境,助推乡村振兴,提升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直接受益全县55个贫困村。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培育川滇桤木良种合格容器苗140万株。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按项目资金预算:培育140万株川滇桤木合格苗需资金投入49万元,2020年4月16日实际到位资金49万元。资金来源:县级涉农整合资金。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招标成交价48.776万元,2020年5月29日划拨预付款14.6328万元,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8月28日分三次划拨资金34.1432万元,项目已竣工验收,苗木正处于中耕管理阶段,于2021年雨季出圃造林。项目资金已使用部分为:购买种子、整地费、装袋费、小工劳务费、树袋、竹片、拱膜、遮阳网、有机肥、农药、化肥、育苗基质、石灰、水电费等费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泸西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开组[2020]13号规定,苗木培育费只能用于苗木培育生产成本,包括种子费、物资购置费、工时费,不得用于苗木培育生产成本之外的支出。所以必须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做到:严格按计划建设实施,不随意变更投资计划;工程资金实行财务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加强对资金使用的检查和审核,严格财务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与审计,以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组织保障
为了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孟石平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副组长:张新法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李显敏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赵永高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张云松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成 员:沈炜生 泸西县种苗站站长
钱小卜 (负责苗木生产技术)
马 邦 (负责苗木质量检验)
袁 慧 (负责财务资金管理)
陶家云 (负责项目档案)
技术指导单位:红河州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苗木生产、苗木质量检验)
泸西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森林病虫害防治)
办公室设在泸西县种苗站,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业务管理,协调。通过层层明确项目责任制和责任人,保证该项目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
2、公开公示
严格执行《红河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红开组〔2018〕7号)文件要求,项目建设前、中、后进行公示公开,公示地点在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大院公示栏处和泸西县金马镇新苗村育苗基地。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投入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全面公示公开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相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打造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3、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项目的档案管理,对植树造林良种苗木培育费项目的档案资料进行长期保存。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和种苗管理部门对培育的良种苗木建立详细可查的苗木生产技术档案。另外还要建立各类审批文件、实施方案、经营活动、管理措施、病虫害防治等情况记录。档案资料由陶家云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专柜归档管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费用开支,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2、项目完成质量
2020年贫困村水土流失治理植树造林苗木费项目,实施时间为2020年4月至2021年8月。苗木已全部移植就位,苗木正处于中耕管理阶段。按实施方案要求,到2021年7月,川滇桤木苗木出圃时苗龄0.8-0.7,采用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的苗木上山造林,苗高≥20cm,地径≥0.40 cm。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川滇桤木苗木,苗木已全部移植就位,正处于中耕管理阶段。管护内容:插缺补漏,补插死亡苗木、浇水、除草、施肥、打农药等。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贫困村水土流失治理植树造林苗木费项目的实施,在苗木管理和造林实施过程中,为社会提供一定的劳动就业机会,让劳动者掌握一定的育苗技术,带动贫困地区林木种苗产业的发展,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项目实施带动林下产业开发、助推乡村振兴、发展乡村旅游、增加经济收入和共享生态红利等,具有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见附件《2020年贫困村水土流失治理植树造林苗木费项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评分表》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
1、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加强良种苗木培育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林木良种苗木培育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良种苗木培育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存储,确保林木良种苗木培育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3、严把种源管理,抓好种苗质量关,严格按照林木育苗技术规程和种苗质量标准的要求组织苗木生产供应。在苗木的培育过程中,严格执行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检验证、检疫证、良种证、良种销售凭证和标签即“五证一签”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泸西县由于香葱产业的发展,育苗土地紧缺,另加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聘请小工难,工时费波动较大,增加了苗木生产的成本支出,严重影响了苗木生产的正常开展。
建议今后继续加大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力度和广度,通过项目实施,加大造林绿化面积,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增强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同时提高林木良种在生态建设治理、林业产业建设中的优越性和应用率,为林业发展打下坚实的良种基础。
(三)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通过项目的实施情况来看,参照我县2020年至2021年的现行物价和劳工工资,生产要素价格逐年上涨,特别是工时费的上涨,导致苗木成本增加,苗木单价提高,项目培育苗木整体数量相应减少。
附件:2020年贫困村水土流失治理植树造林苗木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泸西县种苗站
附件【(绩效目标自评表)2020年贫困村水土流失治理植树造林苗木费项目项目资金.xlsx】
附件【评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