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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75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0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自评报告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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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自评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关于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绩效目标公开、自评和跟踪监控相关事项的通知》,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绩效跟踪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

  1. 项目1——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立项背景和依据是:

  为加强和规范红河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的通知》(常办联字〔2018〕157号)和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的通知》(云人办发〔2019〕46号)精神,结合红河州实际,制定《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2020年州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的通知》,本意见所称红河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是指依法列入州财政预算、拨付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用于支持和保障州人大代表闭会期间依法履职的经费。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筹使用和拨付各县(市)人大常委会的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适用本意见。

  2. 项目2——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立项背景和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强云南省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绩效,制定了《云南省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称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安排用于补助全省基层人大改造办公室、会议室,购置办公设施设备和建设电子表决系统,补助人大代表活动室、联络站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组织的培训、视察、调研以及当地人大遭受自然灾害应急补助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设立期限为3年,到期后确需延期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3. 项目3——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经费,立项背景和依据是:按照《红河州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红人发〔2019〕14号)精神,结合泸西县顺利退出贫困县序列实际,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积极作用,助力全县全面打赢脱贫攻坚大会战,确保到2020年我县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单位特制定《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实施方案》

  4. 项目4——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修缮补助经费,立项背景和依据是: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楼(老楼)建于1988年,由于年久失修,房屋老化严重,部分墙体开裂,出现不同程度的渗水现象,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部分办公室门体下垂,窗户难以启合;外墙由于风吹雨淋,造成墙皮脱落,影响了整个办公区域的整体美观;办公楼的电路、网线、电话等线路均是按80年代的标准设计建设的,容量小、不规范,超负荷使用多年,经常出现电路老化短路、网络不通等问题,严重影响到了正常办公,且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为适应办公需要,需对老办公楼进行维修、修缮房屋门窗、粉刷墙面、电力通讯线路改造。

  5. 项目5——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经费,立项背景和依据是: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是代表在闭会期间学习交流、履行职责、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传播党的声音的重要阵地,是畅通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是代表了解民意、凝聚民智、反映民声的重要平台,是丰富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内容、活动形式、提高活动质量、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管理,对于进一步保障和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提升人大工作水平,促进全县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6.项目6——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立项背景和依据是:为加强和规范红河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的通知》(常办联字〔2018〕157号)和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的通知》(云人办发〔2019〕46号)精神,结合红河州实际,制定《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2020年州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的通知》,本意见所称红河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是指依法列入州财政预算、拨付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用于支持和保障州人大代表闭会期间依法履职的经费。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筹使用和拨付各县(市)人大常委会的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适用本意见。

  7.项目7——人大履职能力建设经费,立项背景和依据是: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促进“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使人大代表之家”成为基层代表学习培训、联系群众、开展活动、履行职责的重要载体和阵地,推动全州人大工作全面发展。

  (二)项目绩效情况

  1. 项目1: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及项目6: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是同一性质的项目,

  (1)用途:主要用于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通讯、交通等费用补贴,以及为代表提供学习资料等开支。

  (2)项目年度总目标:一是在每次人代会前,各代表团组织好代表视察,认真准备做好向大会提交议案、建议的准备。二是会后及时将会议期间,代表们提出建议转交有关承办单位,请常委会领导出席建议交办会,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提出要求。三是每年会同政府督查室对相关部门承办代表建议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四是采取召开交办会、重点督办、抽查单位办理等方式,努力提高办理的实效和质量,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

  (3)项目阶段性目标: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科学统筹和创新手段,加强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的综合协调,积极参与县人大各专委、工委室开展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常委会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有关议题提供有益参考。主动协调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和各乡镇、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常委会工作的针对性,调高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积极筹备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起草好大会文件。协调县人大有关委室做好有关专题调研和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视察活动、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扎实做好挂点联系的脱贫攻坚巩固工作。

  2. 项目2——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

  (1)用途:主要用于泸西“智慧人大”智能会议系统建设;基层人大常委会开展各项视察、调研和组织的各种培训等活动;人大常委会改造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场所,以及购置办公设施设备和建设电子表决系统等。

  (2)项目年度总目标:一是智能会议系统设立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模块,借助智能平板电脑,实现会议签到、无纸化阅文、汇报同屏、分组审议离线查看、满意度测评、民主表决、民主投票、人事任免选举、会后归档等。智能会议系统投入使用后,节约会议筹备时间和会议纸张耗费,将进一步提升单位会议效率,降低会议的成本,为会议资料的安全提供有效保障。二是改善基层人大办公条件,提高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支持基层人大脱贫攻坚。

  (3)项目阶段性目标:一是泸西“智慧人大”智能会议系统建设进程是:2021年4月28日至5月7日,泸西县人大常委会智能会议项目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5月14日组织开评标会议;5月15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中标结果公示,确认昆明大田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人;5月28日,招标人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中标人昆明大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泸西县“智慧人大”智能会议系统建设项目合同书》,合同价款57.6万元;2021年6月2日,智能会议项目正式启动,2021年6月10日完工;2021年6月14日,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智能会议项目进行了验收,经过验收,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目前,智能会议系统已全部投入运行使用。二是组织部分州、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中大河片区道路建设项目、三塘乡自然能提水工作建设项目、向阳乡小沙马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泸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邀请基层代表参与综合交通规划建设、《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专题调研、执法检查;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让基层代表在参与中熟悉人大工作、在参与中知情知政。

  3. 项目3——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经费

  (1)用途:主要用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积极作用,助力全县全面打赢脱贫攻坚大会战。

  (2)项目年度总目标:组织动员全体人大代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植根群众,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最直接的独特优势,投身打赢脱贫攻坚大会战,与人大监督工作、人大代表履职、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为群众做好事实事结合起来,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县乡人大依法履行职责,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3)项目阶段性目标: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泸西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派出4名机关干部分别担任向阳乡法土村、勺布白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及中枢镇逸圃村、白水镇平田村驻村队员,围绕建强基层组织、推动乡村振兴建设、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开展工作。

  4. 项目4——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修缮补助经费

  (1)用途:主要用于对办公楼进行维修、修缮房屋门窗、粉刷墙面、电力通讯线路改造等。

  (2)项目年度总目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消除办公楼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使用,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行政效能,为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开展提供良好办公环境,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和机关有序高效运转提供了良好服务保障。

  (3)项目阶段性目标:已完成了办公楼修缮的部分工程:办公楼金属栏杆刷漆、办公楼大厅玻璃门把手、地弹更换、三楼办公室墙体粉刷、办公楼电力设备检修更换、办公楼化粪池清运、办公楼卫生间管道维修及防水、办公室布网线等。

  5. 项目5——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经费

  (1)用途:主要用于制作“泸西县人大代表工作联络站”文化墙、公示栏、工作制度、宣传标语等。

  (2)项目年度总目标:人大代表活动阵地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促进“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使“人大代表之家”成为基层代表学习培训、联系群众、开展活动、履行职责的重要载体和阵地,推动全县人大工作全面发展,打造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3)项目阶段性目标:严格按照“两个必建”和“七有”要求,进一步强化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开展好学习培训、视察调研、建言献策、述职评议等活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乡村振兴等工作。

  6. 项目7——人大履职能力建设经费

  (1)用途:主要用于泸西“智慧人大”智能会议系统建设;基层人大常委会开展各项视察、调研和组织的各种培训会议等活动产生的办公费等。

  (2)项目年度总目标: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促进“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使人大代表之家”成为基层代表学习培训、联系群众、开展活动、履行职责的重要载体和阵地,推动全州人大工作全面发展。

  (3)项目阶段性目标:一是加强对代表的履职培训。组织代表系统学习中央及各级党委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组织代表系统学习宪法和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不断提高代表的法律素质;组织代表系统学习人大工作业务和人大工作常识,使代表能够正确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正确认识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正确把握人大工作的方法;组织代表系统学习其他与人大工作相关的知识,如经济学知识、法学知识、社会学知识等,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代表活动。通过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大力反映群众的呼声和意愿,从而拓宽代表知情面,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做到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三是加强履职平台建设。建立完善人大代表联络站,畅通代表知情知政和反映问题的渠道,使代表既能及时了解民情政情,又方便反映意见建议,还能加强代表之间的沟通交流。同时,通过代表联络站,组织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制度。

  (三)项目资金安排和支出情况

  1. 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情况

  (1)项目1: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2020年州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的通知》(红财行发〔2020〕32号),州财政局于2020年9月22日下达县财政局“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7.68万元;依据泸财行经费〔2020〕300号文件,2021年1月18日,县财政局下达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7.68万元。

  (2)项目2: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2020年州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的通知》(红财行发〔2020〕32号),州财政局于2020年9月22日下达县财政局“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5.2万元。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2020年人大履职能力建设专项经费的通知》(红财行发〔2020〕36号),州财政局于2020年9月25日下达县财政局“人大履职能力建设专项经费”15万元。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行发〔2020〕45号),州财政局于2020年10月27日下达县财政局“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30万元,共计下达县财政50.2万元。依据泸财预〔2021〕451号,2021年5月13日,县财政局下达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50.2万元。

  (3)项目3: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泸西县人大常委会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32号)及红财预发〔2020〕87号文件,州财政局下达泸西县财政局“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经费”12万元;依据泸财预〔2021〕451号,2021年5月13日,县财政局下达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经费”12万元。

  (4)项目4: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修缮补助经费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42号)2020年12月31日,州财政局下达泸西县财政局“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修缮补助经费”20万元;依据泸财行经费〔2021〕101号文件,2021年5月28日,泸西县财政局下达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修缮补助经费”20万元。

  (5)项目5:依据泸财预〔2021〕344号文件,2021年6月7日泸西县财政局下达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未使用完的“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经费”项目资金64270元。

  (6)项目6:依据泸财预〔〕号文件,2021年6月7日泸西县财政局下达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未使用完的“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经费”项目资金64270元。

  (5)项目7:依据泸财预〔2021〕344号文件,2021年9月22日泸西县财政局下达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州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19.24万元。

  2. 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1:2021年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项目资金7.68万元,第1—2季度实际支出7.68万元,具体支出如下:2021年1月按照《关于红河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规定的标准发放2020年州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通讯、交通等费用补贴包干使用2400元/年/人,共发放人大代表32人,共计支出7.68万元。已记入“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他和个人家庭补助—其他补助”会计科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拨付必须有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共同把关,并依据文件计划支付。

  项目2:2021年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项目资金50.2万元,1至9月实际支出47.35万元,具体支出如下:泸西“智慧人大”智能会议系统建设购买的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45万元;各工委室饮用水、视察途中伙食费等2.35万元,剩余2.85万元计划用于列支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培训等发生的会议费和办公费等相关开支。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拨付必须有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共同把关,并依据文件计划支付。

  项目3: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经费项目资金12万元,1至9月实际支出10.77万元,具体支出如下:已发生的用于建设泸西“智慧人大”智能会议系统购买的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7万元,下乡扶贫差旅费1.19万元,饮用水、办公耗材等2.58万元,剩余的1.23万元计划用于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相关的开支。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拨付必须有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共同把关,并依据文件计划支付。

  项目4: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修缮补助经费项目资金20万元,1至9月实际支出0元,具体支出如下:办公楼修缮工程已开工,因尚未竣工核算,所以相关开支暂时无法确定。等工程竣工核算验收后再支付相关费用。

  项目5: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经费项目资金64270元,1至9月实际支出63363元,具体支出如下:已发生的制作“泸西县人大代表工作联络站”文化墙、公示栏、工作制度、宣传标语等费用共计63363元。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拨付必须有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共同把关,并依据文件计划支付。

  项目6: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资金19.24万元,1至9月实际支出8.26万元,具体支出如下:支付州人大代表履职经费8.16万元,装订机修理费0.1万元,剩余10.9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通讯、交通等费用补贴,以及为代表提供学习资料等开支。

  项目7:人大履职能力建设经费项目资金10万元,1至9月实际支出10万元,具体支出如下:泸西“智慧人大”智能会议系统建设购买的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5.6万元;网络费办公用品及耗材费4.4万元。

  (四)项目实施情况

  1. 项目组织情况

  项目2、项目3及项目7。主要用于建设泸西“智慧人大”智能会议系统,该系统于2021年4月25日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红河博恒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招标代理咨询合同,负责智能会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代理事宜,代理费用为7,000.00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付清;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7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2021年5月14日组织开评标会议,2021年5月15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中标结果公示;2021年5月28日,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中标人昆明大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泸西县“智慧人大”智能会议系统建设项目合同书》,合同价款576,000.00元;智能会议项目于2021年6月2日正式启动,2021年6月10日完工;2021年6月14日,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智能会议系统软件硬件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内容进行了验收经过验收,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2. 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并使其得到执行。对项目的日常检查监督管理配备专业人员,建立监督机制,形成相应的检查监督材料。对项目的进度及时跟进,并采取对应的措施。

  二、季度项目完成情况及偏差分析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1: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7.68万元,该项目资金已严格按照《关于红河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规定的标准发放2020年州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并已列支完,该笔经费保障州人大代表闭会期间依法履职活动正常开展,资金使用率达100%,绩效目标已完成。

  项目2: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50.2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泸西“智慧人大”智能会议系统(目前该系统已建设完毕并已投入使用),及日常办公费,项目进度已完成94%,项目绩效目标即将完成。

  项目3: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经费项目资金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下乡扶贫差旅费及建设泸西“智慧人大”智能会议系统(目前该系统已建设完毕并已投入使用),项目进度已完成90%,项目绩效目标即将完成。

  项目4: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修缮补助经费项目资金20万元,办公楼修缮工程已开工,因尚未竣工核算,所以相关开支暂时无法确定。等工程竣工核算验收后再支付相关费用。项目绩效目标暂未达标

  项目5: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经费项目资金64270元,主要用于制作“泸西县人大代表工作联络站”文化墙、公示栏、工作制度、宣传标语等,项目进度已完成99%,绩效目标已完成。

  项目6: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资金19.24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通讯、交通等费用补贴,以及为代表提供学习资料等开支。项目进度已完成36%,进度滞后。

  项目7:人大履职能力建设经费项目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泸西“智慧人大”智能会议系统(目前该系统已建设完毕并已投入使用)及支付网络费办公用品及耗材费等,资金使用率达100%,绩效目标已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项目2: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是:因财政支付系统处于关闭状态等问题,部分钱款暂未支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及时对接泸西县财政局,尽快确保项目资金全额支付。

  项目3: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经费项目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是:因财政支付系统处于关闭状态等问题,部分钱款暂未支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及时对接泸西县财政局,尽快确保项目资金全额支付。

  项目4: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修缮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是:办公楼修缮工程已开工,因尚未竣工核算,所以相关开支暂时无法确定。等工程竣工核算验收后再支付相关费用。项目绩效目标暂未达标。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红河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规定,尽快确保项目资金全额支付。

  项目6: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是:该笔经费于2021年9月22日下达,资金下达日至9月底上报项目使用进度日之间时间较短,因此在短时间内无法及时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及时对接泸西县财政局,尽快确保项目资金全额支付。

  三、影响项目绩效目标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二是预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填报质量有待加强,绩效目标量化程度不高,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部分绩效指标填报质量有待加强;三是资金到位不及时,影响项目经费使用进度。

  四、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预测、后续工作计划

  项目1—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见下表:(总分50分)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1产出指标绩效评价得分50分。

  项目2—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见下表:

  (总分50分)

   

  项目3—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经费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见下表: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3产出指标绩效评价得分50分。

  项目5—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经费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见下表:

 

  项目6—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见下表:

  (总分50分)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6产出指标绩效评价得分50分。

  项目7—人大履职能力建设经费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见下表:                                       (总分50分)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7产出指标绩效评价得分5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做好项目预算安排。根据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提前预算,规范操作、严格控制开支范围,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二是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对单位资金的使用及配套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规范了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是强化台账管理。由各代表团团长担任联络室负责人,专门负责联络室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不断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规范管理人大代表联络室的档案,在制定代表活动计划和工作流程,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不断规范活动台账的管理,确保代表活动有记录、有痕迹。

  六、建议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按照项目计划推进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确保预算编制合理性;三是针对预算执行情况作出分析,并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确保预算项目资金有序支出。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号附件2-2:泸西人大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跟踪管理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