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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75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0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财政局部门2021年1-9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自评报告

    附件1

  泸西县财政局部门2021年1-9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自评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泸西县财政局设有:局长1名,副局长4名(1名兼任泸西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1名兼任泸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24个科室,4个中心(事业编制)。

  截止2021年9月底统计,在职人员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47人。在职实有8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二)单位职能职责

  1. 贯彻落实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组织实施财税改革工作;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负责研究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 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部门规范性文件;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 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州对县的转移支付,拟订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4. 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5. 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 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订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 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措施、办法;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 负责拟订泸西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代表泸西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0. 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 负责拟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2. 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3. 负责拟订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 落实“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质量提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全县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考核并根据其以营业绩进行奖惩。

  15. 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按照国家、省、州、县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16. 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有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17. 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8.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州、县关于发展金融业的部署要求;组织拟订全县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19. 负责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20. 负责县人民政府与中央驻县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在县内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县内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工作。

  21. 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22. 负责在中央监管部门统一规则下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和标准;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配合做好县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3. 贯彻执行国家风险基金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加强对全县风险基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24.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年度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

  1. 2021年度工作目标

  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2. 2021年工作重点

  (1)强化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率。执行国家财政体制和管理制度,拟订地方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汇总编制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决算草案报送工作;编制县本级预算调整草案;负责县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

  (2)严格落实政策,加大投入力度,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组织预算执行、资金调度;组织实施县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负责县本级财政性资金的拨付,承担农业、水利、扶贫、移民、林业等方面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工作,突出重点,加大民生项目投入力度。

  (3)实施绩效管理,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精细管理水平。拟定县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县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拟定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审定县级各预算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的绩效考评目标。

  (四)部门管理制度

  二、绩效跟踪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预算是制定绩效目标,积极组织实施,并对1-9月份绩效实施情况进行及时跟踪监控,这样能实时掌握项目进度情况。

  三、2021年1-9预算执行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拨款收入1623.23万元,截至9月底实际拨款收入1018.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为165万元,截至9月底实际项目收入为165万元。

  (二)支出情况

  截至2021年9月底,基本支出为1057.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13.4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4.12万元。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按计划应完成情况与实际完成情况不存在偏差。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意识不强,认识和重视程度都不够,对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认识,不利于切实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二)绩效自评目标不够规范。在绩效目标指标设定上普遍存在着与部门整体目标的关联度不够。

  六、建议

  (一)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应当按照绩效评价要求,在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建立适合我局实际情况的绩效评价体系,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实现绩效评价体系全面、有效实施。

  (二)建立绩效评价制度,促进内部信息共享。积极推进绩效评价信息公开,通过面向内部和外部定期公开绩效评价相关信息,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及时可靠的绩效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更好发挥信息公开对绩效评价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泸西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号附件2-1:泸西县财政局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