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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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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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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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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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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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20年度泸西县信访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0年度泸西县信访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机构设置和在职人员情况。
泸西县信访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2. 部门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州赴昆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2020年重点工作。
1.抓组织领导,推动信访工作。一是高度重视,研究安排部署信访工作。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信访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信访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制定下发指导性文件对全县信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县各级各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以赴做好信访工作。二是压实责任,建立完善信访工作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完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合力抓、职能部门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三是履职担当,落实信访工作属地责任。推动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树牢“抓信访促稳定”意识,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主动包案化解信访问题;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研究解决重大信访问题,深入一线指挥处置重大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落实属地责任,把信访问题妥善处理在当地。
2.抓源头预防,减少信访总量。一是开展风险评估,从制度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泸西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要求并督促各重大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作出“大、中、小、无”四个等级的评估,对重大项目实施作出不能实施、暂缓实施、慎重实施(或部分实施)、可以实施的评估结论,有效防止因决策、政策、项目失误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从制度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二是落实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在政策措施层面,对出台的文件,凡是于法无据、有损群众合法权益的,进行废止或修改,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问题。在行政执法层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办事流程、严格执法程序、全面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坚决防止因行为不当,不作为、乱作为,引发新的信访问题。三是坚持领导接访,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坚持推动领导干部接访常态化,原则上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一名县级领导到县信访局接访群众。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接访、约访群众,化解信访问题;分管领导及其他县级领导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并带案约访、下访、回访,各乡镇各部门领导也带头接访、包案协调处理疑难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了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问题。
3.抓积案化解,遏制信访增量。一是科学分类,及时交办信访突出问题。对梳理排查出来的信访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按照“问题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要求,提出具备化解条件的限期化解、整合资源创造条件化解的积极化解、不具备化解条件的进行包保稳控三类工作建议,并就每件信访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指导化解信访问题;明确每件信访案件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牵头单位、牵头领导、县级包案领导;县委、县政府专题会议集中交办后,县委信访联席办又具体向县级包案领导呈报信访包案告知单,向乡镇、部门牵头领导和责任领导发出交办函、督办函,层层压实责任,要求按照“五个一”抓好落实,下决心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各责任单位围绕任务走进信访人家中,听取诉求、分析信访人真实想法、结合家庭情况查找解决问题突破口,对接现行政策,在不违背法律政策前提下,积极整合民政、残联、人社、工会、住建等各方面资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形成化解信访问题的合力,下决心解决到昆进京人员信访问题。三是合理救助,促使上访群众息诉罢访。将一批“骨头案”、“无头案”,找不到执行主体的涉法涉诉案件,涉及政策范围广、跨越年代长、解决难度大以及一些合情合理、但缺少政策依据的历史遗留信访问题,适时使用特殊疑难信访专项资金进行妥善化解,促使案结事了、停访息诉。
4.抓信访秩序,规范信访行为。一是依法治访,坚决打击处置非访行为。一方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重复到昆进京上访人员实行公安训诫谈话制度,对非法组织、煽动、串联,破坏信访秩序的非访违法人员,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依法打击处理,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二是诉访分离,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坚持把涉法涉诉信访从普通信访中剥离出来,实行“诉访分离”,运用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维护司法权威和群众合法权益;正确引导上访群众依法依规按程序反映问题,并强化属地责任、提高信访工作效能,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二)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嵌入部门预算,泸西县信访局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同时加强项目库项目和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管理,项目资金经项目挂接才能划拨。
2.绩效评价目的
了解2020年度泸西县信访局整体支出情况、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完成情况、年度履职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效果。通过评价,在部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等方面总结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资金支出,提升预算配置的科学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为下一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逐步推开进行经验性积累奠定基础。
3.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关于印发<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云财绩〔2011〕95号);
(4)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5)《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泸政办发〔2016〕100号);
(6)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泸财〔2013〕299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省、州相关财政财务法律、制度、规定和行业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下达文件等;
(8)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绩效公用经费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泸财[2021] 71号)。
4.绩效评价的原则、评价指标及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和专家评议法、公众评议法以及问卷调查法等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单位自评与中介机构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评价指标体系详见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整体收支情况(收入情况、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公用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年末结转结余情况等)。
(1)2020年收入完成情况
泸西县信访局2020年年初结转和结余69106.57元,本年收入合计18887313.16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857313.16元,其他收入30000元。
(2)公用经费控制情况
泸西县信访局府2020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2,395,100.00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预算总额1594973.16元,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50000元。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总额为82340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5.28%。
(3)“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2020年泸西县泸西县信访局“三公经费”经批准的预算数为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9000元,减少427,100.00元,“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率为33.44%。2019实际年统计数“三公经费”统计数为339,122.24元,2020实际年统计数“三公经费”统计数为263,793.82元,“三公经费”实际变动率为-22.22%。
——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辆运行费控制情况。2020年泸西县信访局公务用车为0元,控制率为24.78%。
——公务接待费控制情况。2020年泸西县信访局无公务接待,控制率为38.07%。
(4)年末结余结转情况
泸西县信访局2020年末资金结转结余46742.13元,2019年度资金结转结余69106.57元,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了64464.44元。
(5)政府采购执行率
泸西县信访局年初申报政府采购预算数为0元,其中:货物类0元,服务类06元。实际完成政府采购0元,其中: 货物类0元,服务类6元。2020年泸西县信访局采购执行率为0%。
3. 资产情况。
泸西县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477878.24元,其中,流动资产389952.5元,固定资产4233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3.基本支出。
4. 项目支出。
泸西县信访局2020年度基本支出1729677.6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94973.16元,公用经费支出82340元。
二、部门绩效自评报告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了解2020年度泸西县信访局府整体支出情况、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完成情况、年度履职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效果。通过评价,在部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等方面总结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资金支出,提升预算配置的科学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为下一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逐步推开进行经验性积累奠定基础。
(二)绩效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泸西县信访局府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由局长牵头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汇总了大量白水镇人民政府的相关资料,全面了解部门整体、项目收支及执行情况。收集整理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各项数据,为自评工作做好数据支撑。
2. 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绩效公用经费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泸财[2021] 71号)及《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绩效目标公开、自评和跟踪监控相关事项的通知》(泸财〔2021〕105号)文件精神,集合收集的各项数据及相关表册要求,认真对照各项自评指标认真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1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四)绩效自评结论
1: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根据国家信访局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云南省解决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的实施细则,中央、省级财政安排泸西县2021年第二批信计贸金0.7万元,用于解决泸西县排查梳理出的特殊疑难信访案件。通过将信访补助资金的使用与落实政策、化解矛盾、疏导教有等多种措施相结合,确保“案结事了”,促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泸西县信访局2020年部门整体执行的绩效情况基本达到预期,也得到了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认可。
根据泸西县信访局填报的资料,对照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泸西县信访局部门整体支出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并打分,最终泸西县信访局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2.31分。其中:投入情况得分20分,过程管理情况得分42.31分,产出情况得分15分,效果情况得分15分。
扣分说明如下:
过程管理指标合计扣7.69分。其中:年初预算完成率95.21%,根据评分标准扣0.24分;年初预算调整率为188.99%,根据评分标准扣3分;结转结余控制率11.08%,根据评分标准扣4.45分。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总体投入情况分析
泸西县信访局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认真和规范组织人员按时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充分结合部门职责、年度工作任务设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充分细化、量化。
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3.14%,“三公经费”变动率为-22.22%,项目支出安排率为0。即投入指标得分17分
(二)部门过程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完成率95.21%,年初预算调整率188.99%,结转结余控制率11.08%,“三公经费”控制率31.03%,政府采购执行率0%,严格按规定时限、模板公开预决算信息。
2.资金管理情况:资金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县级制定的预算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经费开支经过镇级主要会议评估、论证,并请示上级部门,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管理过程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资产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省、州、县制定的相关资产管理的制度执行,做到资产账实相符、配置合理,做到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三)部门产出情况分析
坚决完成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工作任务完成及时率100%,本部门重点工作办结率100%。
(四)部门效果分析
泸西县信访局认真履行政府职责,积极承担社会发展管理责任,努力实现政府职能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8%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拨款。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建议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监察局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精神,泸西县信访局府部门整体支出评价结果为“良”,泸西县信访局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建议财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和整改情况安排预算资金。
(二)评价结果公开
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无效低效支出,集中保障重点刚性支出,确保公共财政更多地用于保重点、保项目、保民生、促发展,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经济发展必须稳中求进,做好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坚持好刀用在刀刃上的原则,力求使财政资金发挥做大效益。
(三)始终把推动跨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把“抓项目、增投资”作为稳增长的重要引擎,坚持强保障、惠民生,民生保障持续改善,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网络安全。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2: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附件3: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附件4:2020年部门整体资金收支情况表
泸西县信访局
2021年11月28日
附件【附件1-1:2020年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