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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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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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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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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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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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公安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自评报告提纲
附件2
泸西县公安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自评报告提纲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泸西县县级部门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泸西县公安局对2021年项目(非涉密)进行绩效跟踪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州政府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不断改善辖区人居环境、提高全民生活水平,树立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思想意识。
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公安机关在编在职的职业制人民警察须按照规定,穿着全国公安机关统一的制式服装。
(二)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1: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专项工作经费
1.预期目标
(1)总目标:通过集中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爱国卫生系列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全面巩固好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为疫情防控常态化奠定坚实基础。
(2)年度目标:紧紧围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全局性、长期性问题,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取得新成效。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该项目资金全部为县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开展“7个专项行动”相关费用。
项目2:政法部门服装经费
1.预期目标:
(1)总目标:保障公安民警服装及标志物资的产品质量100%符合公安部技术标准要求,配后服务工作100%覆盖,服装合体率力争100%合体。
(2)年度目标:满足本单位换发、新发公安民警着换装需求。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该项目资金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用于支付民警服装费用。
(三)项目资金安排和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情况
2021年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全部是县级财政资金;2021年1-6月实际支付1.0223万元,支付率51.12%。
2021年政法部门服装经费83.4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全部是省级财政资金;2021年1-6月实际支付0万元,支付率0%。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专项工作经费上半年实际支出10223元,具体支出如下:30211差旅费支出3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23元。
2021年政法部门服装经费上半年无支出。
(四)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
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项目。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二是减少工作的重复返工,节约成本开支,进一步改善环境面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知晓率,推动全民参与。
政法部门服装经费项目由省厅统采,我单位按照省厅下发的通知所载金额转账至服装厂家。
2.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按照泸西县财务管理规定,保证专款专用。
二、上半年项目完成情况及偏差分析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1-6月实际支付1.0223万元,支付率51.12%,与预期进度相符。
2021年政法部门服装经费83.43万元,1-6月无支出。
2.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1年政法部门服装经费尚未支出,系省厅尚未通知支付服装款。
三、影响项目绩效目标的主要问题
经费支出时间较为被动。
四、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预测、后续工作计划
项目产出指标确定能完成,后续将加快经费报销速度,确保在年底支付完毕。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建议和改进措施
我单位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特色指标缺乏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建议财政部门对我单位的绩效指标设定进行定期指导。
泸西县公安局
2021年8月4日
附件【号附件2-2:泸西县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跟踪管理情况表(泸西县公安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