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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75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0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机构设置和在职人员情况。 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共设有1个机构,按照泸办发[2019]58号《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泸西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为中共泸西县委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设有参照公务员管理管理编制10人。目前实有人数9人。本年度调入2人。

  2.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有关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党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志、年鉴工作的规划及实施;负责乡镇、部门志的指导及管理。

  (二)负责党史研究工作,承担县级地方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和编纂印刷出版任务,负责编写泸西县地方党史和重要党史人物传记。

  (三)承担每年编辑出版《中共泸西县委执政纪要》工作。

  (四)承担续修《泸西县志》的编纂出版工作。

  (五)承担《泸西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及每年上报省州年鉴编辑部的泸西县概况资料的编写工作。

  (六)对全县涉及地方党史全单位性、政策性的重要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重大党史问题史实的认定;指导重要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宣传;对有关党史的重要出版物、影视作品、展览等进行史实审定;对需要保护和建设的党史遗址、纪念设施进行认定、审核;负责有关党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设施修建的规划、呈报;处理有关党史的来信来访。

  (七)为县委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党史资料依据和意见。

  (八)组织开展党史、革命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党史方面的重大纪念活动;党史学术交流活动。

  (九)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2021年重点工作。

  (一)党史工作

  1、开展《中共泸西县委执政纪要》(2021年版)编辑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红河州委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和《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中共泸西县委执政纪要>(2021年)和《泸西年鉴》(2021年)编纂工作的通知》(泸办通〔2021〕11号)要求,县委党史研究室认真研究部署,合理安排人员,对报送的稿件进行编辑修改。4月完成稿件资料收集工作,6月第一稿的修改校对,8月完成二稿的修改校队,10月完成三审三校工作,目前已完成出版印刷工作。

  2、开展《党史正本》(第二卷)编写工作

  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我室拟定了《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历史第二卷(1949—1978)编写工作实施方案》,报县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后以县委办文件印发。由于该段历史时间跨度大,且包括“文化大革命”这一特殊时期,编写过程中,我室始终坚持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合理安排人员,查阅大量历史档案,对形成的初稿进行反复的修改、核实,目前正在进行终稿的修改校对。

  (二)地方志工作

  1、编辑《泸西年鉴》(2021年版)

  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编辑出版综合年鉴是地方志工作的职能之一,2021年,我县将编辑出版第二十二部《泸西年鉴》。《泸西年鉴》(2021年版)记录2021年泸西县各行各业的资料,着重反映2021年泸西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变化,是各级领导制定措施、作出决策,各部门查询材料,社会各界认识泸西、了解泸西的重要地情参考书籍。3月30日完成稿件资料收集工作,7月进行第一稿的修改校对,9月完成第二稿的修改校队,10月完成文字部分的三审三校,11月完成出版印刷工作。

  2、完成省、州年鉴资料的报送工作。6月,按时完成省、州安排的各项任务,先后完成上报《云南省年鉴》3000余字、《红河州年鉴》8000余字泸西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材料。

  (二)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统筹安排用款计划,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2.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要求,加强财务管理,做好会计核算,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进行财务活动分析,完整、及时、准确编制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3.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5.财务报销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大额资金(资产)的安排使用必须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单项5000元及以上的资金款项支出(不包含有规定用途、规定标准、规定报销程序的常规性支出),必须履行集体审批制度,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重大资金(资产)的开支使用和处置。

  6.资金管理及审批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一切财务支出,须1至2名经手人办理,经手人必须交财会人员审核、填写费用审批单,报请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能报销。不按程序办理的,一律不予报销。

  7.报销程序为: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字—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科室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批—财务报销。

  三、绩效跟踪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责任。严格执行预算中央、省、州及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把预算绩效管理列入单位重要年度工作重点,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跟踪工作,通过对资金到位、资金支出、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测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2021年1月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1月至6月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累计收入84.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13元,占总收入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

  2021年1月至6月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支出84.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4.13万元,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人员经费支出83.5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0.58万元。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详见:附件1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干部职工对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提高。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金跟踪问效管理、争取上级资金等方面有待加强。二是会计基础工作做得不够,单位会计人员一岗多职,单位岗位之间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作用没有发挥很好效果;三是监督考核机制不到位,单位没能建立内审机构,涉及相关工作都依附于财务人员完成,形成完成工作后没有评价,无后续监督考核环节。

  六、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

  2021年7月24日



附件【党史办2021年1-6月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