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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75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0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度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度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依据泸财预经费〔2019〕198号文件,2020年2月21日县财政局下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6.56万元,按照《云南省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人办发〔2018〕78号)文件规定,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主要用于:1.用于补助州(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改造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场所,以及购置办公设施设备和建设电子表决系统。2.用于补助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室和村代表联络站建设;3.用于基层人大遭受自然灾害应急补助。4.用于基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和培训。为提升基层人大的履职能力,专项资金可用于基层人大常委会开展各项视察、调研和组织的各种培训等活动。5.用于补助人大系统挂钩扶贫联系点的特殊困难补助。

  截止2020年末,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已支出5.56万,未支付资金1万元于年末被县财政收回,来年不再下达。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度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项目资金时已设立绩效目标,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细化为: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一是加强对代表的履职培训。组织代表系统学习中央及各级党委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组织代表系统学习宪法和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不断提高代表的法律素质;组织代表系统学习人大工作业务和人大工作常识,使代表能够正确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正确认识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正确把握人大工作的方法;组织代表系统学习其他与人大工作相关的知识,如经济学知识、法学知识、社会学知识等,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组织代表活动。通过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大力反映群众的呼声和意愿,从而拓宽代表知情面,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做到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 前期准备

  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抽调相关人员对照绩效指标负责各个阶段的动态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2. 组织实施

  项目下达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对需要实施的项目进行认真的配置布局,项目管理处的精心组织下,完成实施内容。通过查阅档案,深入实地等方式,进行了评估,同时走访了受益区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当地群众和受益企业等相关人员,对项目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进行了分析评价。

  3. 分析评价。

  项目切实加强人大机关及层层人大自身建设,推动人大工作全面过硬、与时俱进,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泸财〔2020〕16号文件,2020年2月21日,县财政局下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6.56万元。资金保障责任明确,资金足额到位。

  2.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拨付必须有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共同把关,依据文件计划支付。2020年2月至12月共支付资金5.56万元,资金使用率达85%;剩余支付资金1万元由县财政于年末收回。资金使用及时,但资金使用率偏低。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一管理,采用授权支付方式支付项目支出款项;全部支出由党组统一过会后支出;按照《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资金专款专用,有效保障资金安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机构健全,项目主体责任明确,由财政局负责资金兑付;我单位牵头组织项目管理实施,并按照《云南省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云人办发[2018]78号),对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立项、审批,项目审批手续完善,项目目标任务指标明确,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资金使用合规。项目档案资料管理齐全,资料存放于单位相关负责科室。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 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该项目预算批复金额为6.56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5.56万元,成本结余率15%,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的预算范围内,但是资金使用率低。

  2. 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有效解决了基层人大代表活动有场所、学习有阵地、履职有平台,为代表更好地学习交流履职提供更好条件,提升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水平。

  3.项目效益型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该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发文,申报程序符合要求。项目有效解决了基层人大代表有活动场所、有诉求地点,为代表履职提供平台,提升代表履职服务的保障;强化新时期人大代表素质,提升依法履行职责能力,推进“一府两院”领导及其组成部门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坚定不移地落实“一府两院”组成人员由人大任命、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向人大汇报工作的要求,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地位与法定职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项目的实施加强了人大机关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动员全县人民以主人翁姿态投身到经济社会发展中,推动泸西全力融入滇中城市经济圈,加快“建设高原花园城市,推动泸西跨越发展”步伐,实现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对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进行分析评价,我单位认为:2020年度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内容实施:财务管理规范,投资控制基本合理;项目初期运行正常,效益发挥良好;资料、档案基本齐全,整理规范,项目绩效指标达到预期目标,经深入实地对受益区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当地群众及受益企业调查了解,群众对本项目的实施均表示满意,绩效评价为“优”,满意率在95%以上。本项目绩效自评评分表为: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0分,评价结果为“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做好项目预算安排。根据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提前预算,规范操作、严格控制开支范围,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二是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对单位资金的使用及配套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规范了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是强化台账管理。由各代表团团长担任联络室负责人,专门负责联络室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不断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规范管理人大代表联络室的档案,在制定代表活动计划和工作流程,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不断规范活动台账的管理,确保代表活动有记录、有痕迹。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二是预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填报质量有待加强,绩效目标量化程度不高,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部分绩效指标填报质量有待加强。

  (三)相关建议

  (1)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编制完整、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

  一是编制完善的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应根据对应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设置,与项目年度实施内容预期产出及效果相关,全面完整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

  二是编制完整、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根据编制的绩效目标梳理绩效指标,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全面完整反映绩效目标;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写,严格按照绩效指标编制的相关要求,正确编制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值、度量单位等,同时明确绩效指标值,具有考核性、可衡量性。

  (2)加强绩效目标基础管理工作

  一是建议部门建立完善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每年预算申报前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对制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于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修改、完善,并将绩效目标作为部门项目遴选排序、安排部门预算申报资金的重要依据。

  二是提高绩效目标编制人员水平。对编制绩效目标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编制绩效目标审核的要求,并提供绩效目标编制模板,加深编制人员对绩效目标的理解,掌握编制方法,规范填写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等,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