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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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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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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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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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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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基层人大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绩评价自评报告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基层人大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绩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泸西县人大常委会特向上级人大常委会申报实施基层人大建设项目,其主要建设内容:加强对代表的履职培训、组织代表活动、加强履职平台建设。
依据泸财行经费〔2020〕297号文件,2020年2月21日和5月19日县财政共计下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基层人大建设专项经费项目资金12万元,2020年已使用资金9.13万元,剩余2.87万元于本年末由县财政收回,来年不再下达。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基层人大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申报项目资金时已设立绩效目标,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细化为: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一是加强对代表的履职培训。组织代表系统学习中央及各级党委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组织代表系统学习宪法和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不断提高代表的法律素质;组织代表系统学习人大工作业务和人大工作常识,使代表能够正确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正确认识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正确把握人大工作的方法;组织代表系统学习其他与人大工作相关的知识,如经济学知识、法学知识、社会学知识等,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组织代表活动。通过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大力反映群众的呼声和意愿,从而拓宽代表知情面,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做到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
三是加强履职平台建设。建立完善人大代表联络站,畅通代表知情知政和反映问题的渠道,使代表既能及时了解民情政情,又方便反映意见建议,还能加强代表之间的沟通交流。同时,通过代表联络站,组织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制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由财务科牵头,项目实施相关科室成员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1.前期准备。评价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研究制定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财务科组织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一是由财务科自评,并组织填报资金使用情况表、评分表和撰写项目绩效报告,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和资料报绩效评价工作组。二是评价工作组进入项目实施现场开展现场绩效评价工作。
3.分析评价。项目切实加强人大机关及基层人大自身建设,推动人大工作全面过硬、与时俱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强化组织建设,较好发挥了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泸财行经费〔2020〕297号文件,2020年2月21日和5月19日县财政共计下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基层人大建设专项经费项目资金12万元。资金保障责任明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2.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拨付必须有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共同把关,并依据文件要求计划支付。2020年已使用项目资金9.13万元,资金使用率达76%,剩余未使用资金2.87万元于本年末由县财政收回,来年不再下达。资金使用及时,但预算资金使用率偏低。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一管理,采用授权支付方式支付项目支出款项;全部支出由党组统一过会后支出;按照《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资金专款专用,有效保障资金安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基层人大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机构健全,项目主体责任明确,由财政局负责资金兑付;我单位组织项目管理实施,并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对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立项、审批,项目审批手续完善,项目目标任务指标明确,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资金使用合规。项目档案资料管理齐全,资料存放于单位相关负责科室。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 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该项目预算批复金额为12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9.13万元,成本结余率24%,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的预算范围内,但是资金使用率低。
2. 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下达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对需要实施的项目进行认真的配置布局、精心组织,完成实施内容。通过查阅档案,深入实地等方式,进行了评估,同时走访了受益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当地群众等相关人员,对项目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进行了分析评价。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该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发文,申报程序符合要求。项目有效解决了基层人大代表有活动场所、有诉求地点,为代表履职提供平台,提升代表履职服务的保障;强化新时期人大代表素质,提升依法履行职责能力,推进“一府两院”领导及其组成部门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坚定不移地落实“一府两院”组成人员由人大任命、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向人大汇报工作的要求,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地位与法定职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项目切实加强人大机关及基层人大自身建设,推动人大工作全面过硬、与时俱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强化组织建设,较好发挥了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对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进行分析评价,我单位认为:2020年度基层人大建设专项经费项目计划内容实施:财务管理规范,投资控制基本合理;项目初期运行正常,效益发挥良好;资料、档案基本齐全,整理规范,项目绩效指标达到预期目标,经深入实地对受益区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当地群众及受益企业调查了解,群众对本项目的实施均表示满意,绩效评价为“优”,满意率在95%以上。本项目绩效自评评分表为: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基层人大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1.8分,评价结果为“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做好项目预算安排。根据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提前预算,规范操作、严格控制开支范围,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二是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对单位资金的使用及配套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规范了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是强化台账管理。由各代表团团长担任联络室负责人,专门负责联络室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不断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规范管理人大代表联络室的档案,在制定代表活动计划和工作流程,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不断规范活动台账的管理,确保代表活动有记录、有痕迹。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二是预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填报质量有待加强,绩效目标量化程度不高,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部分绩效指标填报质量有待加强。
(三)相关建议
(1)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编制完整、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
一是编制完善的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应根据对应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设置,与项目年度实施内容预期产出及效果相关,全面完整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
二是编制完整、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根据编制的绩效目标梳理绩效指标,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全面完整反映绩效目标;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写,严格按照绩效指标编制的相关要求,正确编制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值、度量单位等,同时明确绩效指标值,具有考核性、可衡量性。
(2)加强绩效目标基础管理工作
一是建议部门建立完善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每年预算申报前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对制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于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修改、完善,并将绩效目标作为部门项目遴选排序、安排部门预算申报资金的重要依据。
二是提高绩效目标编制人员水平。对编制绩效目标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编制绩效目标审核的要求,并提供绩效目标编制模板,加深编制人员对绩效目标的理解,掌握编制方法,规范填写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等,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