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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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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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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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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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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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0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0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2号)、《云南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0 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21〕3号)和《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函〔2021〕3号)文件要求,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经费项目由县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主要内容为:春秋季集中免疫、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病防控培训、基层动物防控社会化服务、采样补助、冷链体系建设、运行维护、应急物质储备;召开防控会议;参加学习培训以及日常工作的开展,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检测、实验室检测设备、耗材、试剂采购、强制扑杀补偿,省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目前已经实施完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90%,抗体水平常年保持70%以上,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数量指标。绩效目标为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90%,养殖环节病死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100%。质量指标。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70%,生态效益指标。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为0。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对项目满意率≧9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2020年1月至2月,研究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提出资金补助实施方案,组建自评小组、确定自评对象、拟定自评时间、找准自评依据。
2.组织实施。2月底以组织前完成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培训会议,3月底,全面完成春季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4月至7月底进行补免工作;8月至9月底完成秋季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
3.分析评价。春季(4月10日至4月20日)、秋季(9月20日至9月底),春秋两季动物疫病集中免疫结束后,按照省州业务部门年度任务,结合泸西实际,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各乡镇,采取现场抽取村组和养殖场户的方式进行春秋两防免疫抗体样品采集,经实验室检测,强制免疫病种和猪瘟、蓝耳病、新城疫免疫抗体水平≧70%的国家标准、无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的乡镇考核为合格,全额发放基层动物防疫员补助。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绩效目标延伸绩效考核。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9年11月,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下发了《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非贫困县)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9〕231号)文件; 2019年12月,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非贫困县)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19〕101号)文件,落实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151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17万元属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2020年1月至12月,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组织实施完成,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动物疫病防控检测试剂、实验耗材、应急物资、实验室检测设备、疫病监测(含人畜共患病)、采样补助、村级防疫员补助、强制免疫外疫苗购买、冷链设施运行、疫病防控宣传培训等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0年,我单位严格按照《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出政策的通知》执行,结合实际,定了《泸西县2020年中央动物疫病防疫补助经费的实施方案》、《2020年泸西县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动物防疫应急物资管理制度》、《泸西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等方案,并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绩效目标执行,没有偏离绩效目标。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一是与8各乡镇签订了《泸西县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书》,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各乡镇加强指导和服务。二是安排专人负责疫苗、应急物资管理,使每一份物资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严格按照要求采集样品检测。四是做好项目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实施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中央动物疫病预防补助经费的实施方案》执行,资金管理规范专款专用,资金使用与申报计划完全相符,合理、合法、合规。完全达到了计划年度指标。
2.项目完成质量。2020年,全县集中免疫注射猪口蹄疫16.80万头;牛口蹄疫6.02万头;羊口蹄疫11.94万只;猪瘟免疫16.80万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16.80万头;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379.80万羽;小反刍兽疫免疫5.97万只;犬狂犬病免疫2.10万只,强制免疫病种和非强制免疫病种应免密度达100%。抗体监测猪瘟合格率为78%;猪口蹄合格率为75%;牛口蹄疫合格率为90%;羊口蹄疫合格率为97%;小反刍兽疫合格率为83%;鸡新城疫合格率为80%;禽流感合格率为89%,除布病外其他病种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超70%。养殖环节病死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率100%,生态效益指标完成良好,没有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服务对象对项目满意率90%以上。全县共采集血清(棉拭子)14649份,涉及全县8个乡镇,169个自然村441户散养户,78个规模养殖场、1个屠宰场,采集样品105份。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通过集中开展春秋集中免疫,基本或超额完成了项目既定的目标任务。
a.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一是数量指标。按照动物疫病防控要求,强制免疫病种和非强制免疫病种应免密度达90%。二是质量指标。春秋两防采集血清样品进行免疫抗体水平监测,除布病外其他病种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超70%。
b.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一是生态效益。我县严厉打击病死猪丢弃行为,并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制,未发因生病死动物丢弃而造成环境污染的事件。
c.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认真组织各乡镇开展动物疫病免疫注射,加强疫病防控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养殖户疫病防控技能,有效提高了广大养殖户成活率,促进了广大养殖户增产增收。通过问卷调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均高于9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通过项目的实施,首先有效降低了畜禽传染性疫病的传播速度、发病率和死亡率,减少了畜禽感染数量和种群数量,节省了广大养殖场户医治畜禽的开支,增加养殖场户的收入。其次提高了畜产品质量,增加了畜产品供给数量、品种,满足了消费者高质量畜产品的需求和选择。三是成功实施动物疫病防控计划,有利于提升政府在公众的威望。五是进一步提高广大养殖场户的防疫主体责任和对其它疫病的广利水平。六是降低化学药品的使用,对环境保护有积极地作用。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项目的实施,强化了疫病防控的各项措施的落实,增强了养殖主体的方责任,降低了反驳率和死亡率,提高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增加了畜产品的供给数量和品种,满足了消费者对高质量畜产品的需求和选择,缓解了当地CPI的上升,增加了养殖户和消费者收入,充分发挥了政府资金应有作用,有效推动泸西县畜牧业发展。根据项目落实执行自评绩效评价标准,我县落实执行2020年泸西县中央动物疫病预防补助经费项目总分100分,自评分98分,扣减2分(具体详见附件)。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一是强化措施落实,扎实开展免疫注射工作。围绕"保密度、提质量、降疫情"的工作思路,把抓好动物免疫注射作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首要环节、作为防止疫情发生的根本措施。二是做到一严(严格动物生物制品使用操作规程)、二准(注射部位准、用量准)、三集中(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四到场(领导、包干人员、防疫员、畜主到场)、五不漏(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群、群不漏畜、畜不漏针)。三是认真落实国家免疫注射经费补助政策,增加村级防疫员报酬,有效调动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积极性,确保免疫工作有人干、干得好。四是加强疫苗质量检查、运输、贮藏、发放的管理,每月定期抽查库存疫苗质量,做好疫苗冷链系统的检修、维护,保证疫苗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五是加强免疫技术培训。每年结合春秋两防工作开展基层防疫人员的免疫技术培训班,提高基层防疫人员免疫技术水平。六是开展常年补栏补免工作。在春秋防集中免疫结束后,各村防疫员在责任辖区内适时开展补免工作 ,进一步提高免疫密度。七是加强巡查,组织技术人员到各乡镇合作社,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及时纠正防疫存在问题,确保各项预防控制措施落实。八十加强监测,抓好疫情预警预报。根据动物疫病监测工作计划,有效地组织开展监测工作。实行点面结合、日常与集中、定期和不定期监测。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重点加强种畜禽场、大型养殖场、活禽市场、屠宰场、高风险区域及其周围的监测。
(二)存在问题。一是村级动物防疫员待遇低,年轻人员不愿意从事基层防疫工作,造成现从事动物疫病防控人员年龄老化,新的动物疫病防控技术难以推广。二是基层无防疫工作经费。由于体制机制改革,乡镇无防疫工作经费,防疫措施难落实到位,影响了防疫质量,增加疫病蔓延的风险。
(三)建议。建议增加动物疫病防控经费投入,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待遇,加强乡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投入,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协同发展。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020年中央动物疫病防疫补助经费下达151万元后,经研究,计划在全县推广使用数字化防疫APP的使用。由于下半年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弥勒市试点后,全州推广防疫APP的使用,所有软件开发、培训、推广应用的费用由州级承担。我县实际使用资金134.99万元,结余16.01万元。
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0年动物防疫补助经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