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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75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0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泸西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云财农〔2020〕16号)、《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非贫困县)资金的通知》(红财农〔2019〕101号)及《泸西县2018-2020年购机补贴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拉动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2020年,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安排我县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非贫困县)资金729万元,用于农机具购置补贴。

  (二)项目绩效目标。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原则,对我县补贴范围内所有机具实行敞开式补贴,推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进行。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1000台(套),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6%,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兑付率95%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成立评价小组,整理项目相关资料,确定绩效评价方案。

  2、组织实施。搜集涉及该项目的指标文件、管理方法和会计资料,核对相关财政拨款情况。与各经销商、购机户进行访谈,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和效益情况。

  3、分析评价。分析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组织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0年该项目资金729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该项目资金用于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购买符合政策的农机具后,对购机者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补贴。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资金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干预下达2020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部分政策任务清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63号)及相关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强化过程监督。实行“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方式,按照“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的原则进行,专款专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农业、财政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开展补贴工作业务培训、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逐级报告。

  2、规范操作,高效服务。按照《泸西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试行)》规范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按规定程序对受益农户进行公示,积极兑付群众补贴资金。加强对大中型机具、设施设备的核验和管理工作,重点对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加强监管,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3、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农机推广站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告知书、挂图等形式全面宣传补贴政策,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完善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全面全程公开实施方案、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额一览表、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补贴操作流程、投诉举报咨询方式、违规查处情况等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补贴过程信息公开、操作阳光、公平公正。县级农业、财政部门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并确保畅通,安排专人受理举报。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级农业部门以公告的形式将年度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和落实情况在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县级农机推广部门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精神,具体制定处理细则,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推进各地联动联查,严处失信违规主体。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该项目未配备工作经费。

  2、项目完成质量。该项目于2020年10月21日实现补贴资金全部兑付购机者,有力地推动了农机消费,全县新增装机总动力达10432千瓦, 加速了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实现山区小型机械化作业,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解决了劳务输出等因素导致农村劳动力短缺的燃眉之急。取得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民心、事业得发展的良好效果。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一是数量指标:2020年完成各类补贴农机具1065台/套的申请、受理、机具核验、受益农户的公示、资金兑付,预期目标为1000台/套。二是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指标:全县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6.64%,预期目标为56%。三是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兑付指标:2020年10月30日,全县共兑付补贴资金729.09万元,资金兑付率达100%,预期目标为95%。四是群众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95%,预期目标为9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一是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通过项目的实施,2020年我县机械化作业水平明显提高,全县农机总动力达37.92万千瓦,较上年增加1.0432万千瓦;完成农机作业面积达76.92万亩次,较上年增长2 %;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6.64%,较上年增长3.07 %。二是农机装备水平迈上新台阶。近年来,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我县农机装备结构进一处优化。2020年底,全县拖拉机保有量达到5547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146台),配套机械4522台,排灌机械6544台,田间管理机械860台(套),高效农业机械化取得新成效,主要环节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三是农民增收水平持续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带动农民群众投资2587.6226万元,进一步调动内需,激活市场经济活力;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个人及企业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群众收入,为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截止年底全县各种农机作业服务组织34个,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9个,从业人员308人,农机户30445户,从业人员达34302人。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该项目符合我县建设高原特色农业的发展需求和部门的工作计划,也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则,是一个真正惠民的好项目。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极大调动了农购机的积极性,解放了农村劳动力,提高了生产效率,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同时该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操作程序严密,严格执行政策规定。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宣传推广使用手机APP申领补贴资金,手机APP申办率达99.65%,方便购机群众申报补贴;结合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实施“常规机具定点核验、固定机具上门核验、牌证管理机具免于现场核验”方式,真正实现便民、利民;对果蔬烘干机的现场核验“三合影”时采用“元道经纬相机”现代化信息手段进行“定经度、定纬度、定地址、定时间”,保障补贴政策实施高效、廉洁;制定并印发了《泸西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异常情况报告制度(试行)》、《泸西县农机推广站内部控制规程(试行)》、《泸西县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经营行为规范》、《泸西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制度》等制度,强化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组织经销商签订《经销商承诺书》,开展重点经营单位和重点产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寻求经销商及农机具生产企业联合开展新机具、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

  (二)存在问题。一是因无推广专项资金支持,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开展存在困难。二是随着我县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特色农业发展较快,与之相适应的特色农业机械明显滞后,特别是播种、蔬菜移栽、水果采摘收获机械等方面更加突出。三是各级政府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扶持措施、力度不够,影响了农民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四是补贴机具数量大、分布范围广,核实工作量大,无工作配套经费,开展存在很大的困难。

  泸西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2020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