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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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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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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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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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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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计划生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20年绩效自评报告
红河州计划生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20年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计划生育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情况。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财政厅以云财社〔2019〕303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计划生育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和云财社〔2020〕172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0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中央结算资金和省级第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0〕172号)分别于2019年12月26日、 2020年8月7日下达我州计划生育转移支付中央补助资金共计2587.82万元,其中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资金963万元,特别扶助制度(伤残、死亡家庭)资金1549.53万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其他家庭)资金73.85万元,少生快富工程资金1.44万元。
2、中央下达计划生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年度绩效目标。
(1)年度目标:项目确定了2项年度目标,一是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部分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支持建立较为完善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二是对应享受奖励与扶助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奖励与扶助资金。
(2)绩效目标。产出指标:2020年共兑现计划生育“三项制度”16020人,其中:按既定政策标准核定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12513人,特别扶助制度(伤残、死亡)扶助人数3810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其他家庭)扶助人数384人,少生快富政策对象6户;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奖励与扶助对象档案建档率100%;资格确认准确率98%以上;奖励和扶助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发放及时率在2020年12月底前发放到享受对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资金发放标准独子960元/人/年、独女1080元/人/年,特别扶助(其他家庭)资金发放标准子女伤残4200元/人/年、子女死亡5400元/人/年,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一级4800元/人/年、二级3600元/人/年、三级2400元/人/年,少生快富资金发放标准为3000元/户。社会效益指标:家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和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的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奖励扶助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省级下达计划生育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2、省级下达计划生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年度绩效目标。
(三)州级下达计划生育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2、计划生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年度绩效目标。
(四)县级配套计划生育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2、计划生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年度绩效目标。
(五)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分解下达预算情况。以红财社发〔2020〕26号《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计划生育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0〕150号《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中央结算资金和省级第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分别于2020年2月13日、 2020年10月14日就下达我州的计划生育转移支付中央补助资金共计2587.82万元全部下达县市。
2、绩效目标制定情况。我州计划生育转移支付中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按省级下达我州绩效目标执行。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到位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0年底前全部资金省级分2次下达我州后,我州及时分2次将中央补助资金下拨县市,资金拨付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0年共兑现计划生育“三项制度”16713人,其中:当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12513人,特别扶助制度(伤残、死亡)扶助人数3810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扶助人数384人,少生快富政策对象6户;兑现中央资金共计2587.82万元,做到应奖尽奖、应发尽发,及时足额发放奖励资金。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做到专户管理,集体研究审批支付。资金支付实行封闭式管理,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行,具体操作由财政划拨到奖励资金专用账户再委托代发机构直接将奖励资金划入奖励对象指定账户。积极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做到事前项目经费预算有申报、事中信息有公开、事后资金管理有问效。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按既定政策标准核定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12513人,特别扶助制度(伤残、死亡)扶助人数3810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扶助人数384人,少生快富政策对象6户,共计16713人。
(2)质量指标。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无漏报情况;奖励与扶助对象均建有档案,档案建档率100%;资格确认准确率在98%以上,奖励对象无错报现象。
(3)时效指标。2020年转移支付中央补助资金奖励资金省州县级财政已于当年12月前全额拨付到专用账户,奖励和扶助资金到位率100%;部分县市未能在2020年12月底前将奖扶资金发放到享受对象。
(4)成本指标。2020年共兑现当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2587.82万元。其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资金发放按独子960元/人/年、独女1080元/人/年标准共发放12513人963万元,特别扶助(其他家庭)资金发放按子女伤残4200元/人/年、子女死亡5400元/人/年标准发放3810人1549.53万元,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金发放按残疾等级一级4800元/人/年、二级3600元/人/年、三级2400元/人/年标准发放384人73.85万元,少生快富资金按3000元/户标准发放6户1.44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州“三项制度”对象基本生活有保障,家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无因计划生育工作引起的上访事件,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州各级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公平、公正全面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扶助保障政策,坚定人民立场,着力帮助解决群众问题,奖励扶助对象满意度达到88%以上,实现年初既定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由于中央、省州县各级资金配套不同步,资金不能及时全额到位,致使部分地区资金未能及时发放到奖励扶助对象手中。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奖扶对象档案建档工作,提高奖扶对象确认及时率,提高资金预算的准确率。
2.加强各级配套资金到位及时率,科学合理统筹各项资金发放,提高资金发放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0年中央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分98分。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在以下方面:一是把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要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减少盲目预算,加强资金监控、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二是把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改善财政支出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工作,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约束力,不断提高支出项目决策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在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中,积极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责任追究制度,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处理。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