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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842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1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501000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拟订县级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定及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保障、服务工作。

  (二)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机关事务工作的共性问题。

  (三)承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大院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维护工作。

  (四)承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大院的园林绿化管养工作。

  (五)承担县会务中心报告厅的管理及县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

  (六)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大院内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调剂分配等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周转房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大院内的安全保卫、车辆停放、环境卫生及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执法执勤车除外);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事项。

  (八)承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综合保障服务工作。

  (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公务用车管理健全完善。按照省州县关于公务用车相关要求,对公务用车申请、使用、维修保养和司勤人员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目前,县级公务用车中心有车辆80辆,实有驾驶员为60人,相对固定用车驾驶员为28人,实际平台可调度驾驶员为32人,用于保障各部门机要通信、应急工作、跨区域出差、到公共交通无法保障的地区下乡、调研、大型会议、重大接待等公务活动。自2020年1月正式启用彩立方公务用车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化平台通过对每辆车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终端,对用车人信息,运行状态,监控状况,实时位置以及运行轨迹进行监控。对车辆信息(VIN码、发动机号、购置时间)驾驶员信息、车辆油卡充值记录、车辆维修保养记录等实行一车一档信息化、数据化管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行用车预约、申请、审批制度,所有车辆定点停放,及时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提高安全性能,保障县级领导及各部门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由4家保险定点协议供货单位实行统一定点保险,并统一按银保监会优惠政策执行,履行投标书承诺的各项服务。截至目前,年内共派车4613车次,共行驶里程748245公里。

  2. 公共设施维护持续有序。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关于做好全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对泸西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统计,并于导入全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及周转房管理,下发了《泸西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和《泸西县易地调动领导干部周转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对县政府大院22幢建设年代过长建筑完成房屋鉴定,配置了7套易地干部周转房有效解决易地交流干部住宿问题。加强办公大楼、办公区域设备保障,完成日常维修维护80余次,对县政府办公大楼消防设施、生活用水水塔等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整改。同时,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完成215家单位公共机构节能系统名录库统计上报,推进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在办公区域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在县委、县政府新增电动车充电装置2处共计50个。在工作中,县机关事务局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目前,县委大院与志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县政府大院与虎城护卫公司签订安全保卫服务派遣合同,与恒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县委、县政府大院卫生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由公司派出劳务人员,由县机关事务局统一进行考核管理。

  3. 重大会议接待逐步规范。一年多来,通过参加州级培训、与周边兄弟县市交流学习、积极自主开展业务技能培训,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打开会务接待服务人员视野,对业务人员进行仪容仪表、礼貌用语、迎宾礼仪、会务接待、宴会服务等进行实际操作学习培训,标准化会务服务和接待服务逐步走上轨道。同时,严格按照《泸西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泸西县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相关规定,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强化接待人员业务能力,做到既严格执行规定,又提供周到细致的接待服务。今年来,开展会务服务126次(包括“两会”、县委全会等大型会议),开展接待服务102次(包括脱贫攻坚普查、省级和州级脱贫成效考核等大型接待),通过以战代训,不断查找短板和不足,提升了会务服务业务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83辆,在编实有车辆8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174,130.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03,031.78元,占总收入的58.3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71,099.18元,占总收入的41.64%。与上年收入合计3140329.31元相比增加了3033801.65,增长了96.61%,原因:单位职能增加及人员增加,增加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 公用经费支出及人员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1,768,011.97元相比增加了1835019.81元,增长了103.79%,原因:单位职能增加及人员增加,增加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 公用经费支出及人员支出增加;其他收入与上年1,372,317.34相比增加了1198781.84元,增长了87.35%,原因:全县公务出行增加,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及驾驶员差旅费用报销。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501,623.40元。其中:基本支出4,819,524.40元,占总支出的74.13%;项目支出1,682,099.00元,占总支出的25.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合计与上年3992902.52对比增加了2508720.88元,增长 了62.83%,原因:单位职能增加及人员增加,增加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 公用经费支出及人员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机关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19,524.40元。与上年3,992,902.52对比增加了826621.88元,增长了17.15%,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0,273.78元,占基本支出的21.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99,250.62元,占基本支出的78.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机关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2,099.00元。上年无项目支出,原因是单位列支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等支出项目在上年列支属基本支出。2020年调整为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于了对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大院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维护及园林绿化管养工作及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调剂分配工作;做好了会务中心报告厅的管理及县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保障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县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3,031.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42%。与上年1,768,011.97元相比增加了1835019.81元,增长了103.79%,原因:单位职能增加及人员增加,增加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 公用经费支出及人员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17,175.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07%。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支付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50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21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1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50000元,支出决算为1,069,061.12元,完成预算的45.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15,658.12元,完成预算的44.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403.00元,完成预算的51.1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78,061.12元,增长1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658.12元,增长2.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3403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县委累计接待费费支出,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5,658.12元,占85.65%;公务接待费支出153,403.00元,占14.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5,658.1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15,658.1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0辆。主要用于保障各单位申请公务出行(出差、下乡)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53,40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3,4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委接待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机关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4516297.96元,其中,流动资产90034元,固定资产14426263.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2015.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0552.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0552.0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0552.0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501111



附件【泸西县机关事务局表2021121503504618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