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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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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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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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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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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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76301000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迁家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八)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九)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十)完成州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一)职能转变。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落实“五有”要求,全面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围绕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按照“打基础、建机制、强服务、谋创新”的总体工作思路,认真落实“五有”、“全覆盖”要求。2020年3月,从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现有事业编制中调剂1名事业编制用于退役军人服务站,并明确1名以上专职人员从事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目前,我县8个乡镇,有专职工作人员13人,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各项工作有序开展。87个村(社区)一级的服务站设在各村(社区),站长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二)以“枫桥经验”为引领,提升退役军人管理保障能力。紧紧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多维聚力,搭建齐抓共管平台。申报创建了3个示范型服务中心(站),设立了退役军人服务大厅,建立了各级服务中心(站)人员目录,各级服务人员到位率100%。在服务站建设中,统一制作了乡镇服务站的公章、服务站站牌、工作职责和服务流程图。一是在服务中心(站)实行“一次申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限时办结”办事模式。二是建立工作调度微信群,确保工作精准对接。建立了县镇(乡)之间微信群一个、乡村之间微信群八个、村(社区)建立以站长为群主的联络退役军人微信群,确保自上而下的工作调度在一天内精准传达至村(社区),实时掌握服务对象信息和动态。三是定期召开负责人会议,每周星期一召开职工会议,学习政策法规,总结当前工作,研究部署落实下步工作。定期召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负责人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政策文件精神,通报工作进展,分析研判形势,交流经验做法,研究部署工作。
(三)多措并举,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制定了《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防控风险化解矛盾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认真稳妥做好“涉军群体”各项服务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对退役军人合理诉求积极回应,依据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引导其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理性表达诉求。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了重点退役军人包联责任,制定了包联工作台账,建立了与退役军人的沟通联络制度。三是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认真了解诉求、解释政策、疏导情绪、提供帮助,深入摸排,积极化解矛盾。今年以来共化解6起信访案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六是建立来访和政策咨询登记台账,对记录信息逐一解决销号。同时,按时完成了网上信访和挂账督办信访事项。
(四)推进退役军人各项政策落实,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和优抚水平。认真落实上级部门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制定了《泸西县关于进一步规范优抚系统数据信息和抚恤补助资金规范管理使用的实施办法》。及时做好优抚对象人员的增减及优抚金发放工作,至12月,发放优抚金3983.7622万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93.5216万元,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135.72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24.4164万元,临时救助金11.35万元;发放军队离退休干部工资和无军籍职工各种津贴补贴109万元。办理伤残关系转移5人,完成86名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军人待遇申报工作,完成1475名参战退役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工作。
(五)圆满完成年度接收安置任务,退役军人满意度不断提升。圆满完成2020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干部)安置任务,共协调安置岗位18个,其中:公务员编制岗位1个、事业编制岗位15个、国有企业岗位2个。8月30日召开了选岗安置会议,严格按照量化评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据公示的安置岗位、用工条件现场实行集中、公开、透明的自主选岗,岗位选定后,再由选岗对象当场签字确认并填报退役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登记卡,经泸西县公证处公证,选岗率、安置率均达到了100%,符合退役安置的16人,已全部上岗。
(六)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大力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一是依托县、乡、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和微信工作调度群等网络平台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打通信息堵点,今年1-11月,共发布企业招聘信息16次。二是立体化帮扶,开辟就业创业“绿色通道”,与人社局等部门和民营企业对接,为有创业、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创业策划、创业培训、创业信息、跟踪指导、小额担保贷款等一系列创业服务,为退役军人成功创业就业创造条件。推荐18名退役军人到人社、工商联等部门办理创业贷款,获得每人15万共计270万的创业贷款。与虎城护卫保安公司合作,招聘退役军人保安11人,与云南广电网络红河分公司对接,达成退役军人就业意向2人。推荐105人到云南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应聘。三是与云南滇武职业教育集团退役士兵培训学校、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等培训学校合作,办理退役军人参加学历继续教育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36人,8月18日至20日,举办了2020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班,对16名2020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进行为期3天的适应性职业教育培训。共组织2次33人次退役军人及随军随调家属参加州专场招聘会。
(七)军地合力推进,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动员全县各单位、各乡镇大力宣传《国防教育法》《国防法》《兵役法》和《反分裂国家法》等,进一步增强广大军民的国防观念和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二是2020年春节、建军节期间,县委、县政府专门开展了慰问驻泸军警部队、优抚对象及军队离退休、军转干部活动,为三家驻泸部队每家送去价值1万元的慰问物资,每个官兵送去慰问品一份,共发放慰问物资1615份,发放慰问金52.16万元,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220余人次。划拨各乡镇、村委会(社区)活动经费26.4万元,各部门各乡镇组织召开建军节座谈会100余场次。三是印发了《泸西县开展驻泸部队营区周边环境整治创建美丽军营的实施方案》,对创建美丽军营活动的组织领导、整治范围、整治内容及部门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细化。截至目前,共投入9万余元,围绕“两违”整治、“两污”整治、“厕所革命”、道路设施整治、生态绿化行动、宣传氛围整治6方面内容,对武警泸西县支队营区内周边进行了亮化,“两污”“两违”进行整治,当前,营区内周边环境卫生得到较大改善,营区内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得到有效提升和改善。
(八)大力营造全社会崇尚英雄的氛围,组织开展好烈士褒扬工作。一是投资460余万元建设烈士陵园管理用房、陈展室和绿化美化。精心组织烈士祭扫以及烈士纪念日向英烈敬献花篮等纪念活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二是通过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向先烈致敬,采编抗战老兵感人事迹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9周年晚会上播放,2020年清明期间引导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祭扫我县烈士10万余人次,通过中华英烈网祭扫我县烈士祭扫10万余人次。引领军人永葆本色,引领社会对军人的尊崇,让更多的人崇尚红色、铭记历史、不忘初心,凝聚奋进新时代的强大社会力量。三是全面完成零散烈士纪念碑、亭、塔保护。采取走访烈士家属,查询烈士档案资料等方式,通过2个月的核查,完成了我县4处烈士纪念设施,集中安葬在烈士陵园的115名、散葬的9名烈士数据采集工作,完成2名烈士墓迁移工作,投资30余万元为烈士王桥保家属改造住房。
(九)精准帮扶,扎实开展关爱帮扶工作。制定了关于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坚持“一线工作法”,采取通过电话、微信、短信、面对面交流等方式,以精准开展政策宣传、精准深入调查研究、精准做好思想工作、精准推动政策落实、精准帮困解难等“五个精准”为抓手,及时准确掌握退役军人的思想、生活状况,主动做好教育引导和疏解转化工作,依法维护好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截至11月,共走访联系服务对象30人次。
(十)加强统筹,扎实做好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建立了泸西县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专班,组织召开联席会议3次,解决当前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至2020年12月,共审核通过200人,缴纳养老保险200人、医疗保险办结4人(其中缴费1人、放弃补缴3人)。其中:无欠缴或断缴65人(岗位安置56人,自谋职业9人)、有欠缴或断缴 135人,已补缴养老保险135 人,补缴金额 3838760.74元(其中政府缴 2559173.76元、个人补缴 1278586.88元),医疗缴费合计10253.10元(单位8202.48元、个人2050.62元)。
(十一)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申报了荣誉军人休养院、烈士陵园管理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截至11月,光荣院已竣工验收,服务中心建设已全面完成,投资460万元的烈士陵园管理所已基本完工,投资3188万元的荣誉军人修养院已开工建设。
(十二)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脱贫攻坚小分队9次深入挂联的向阳乡旧寨村了解当地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思想动态等。制定了帮扶计划,为村委会解决工作经费5万元。组织职工每月深入到挂联户家中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摸排清每户贫困户的“六清”,积极向当地及驻村工作队反映群众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局选派2名优秀干部驻村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共划拨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3万元,按要求保障了驻村干部的生活、通讯补助,按要求为挂驻村干部购买意外保险和开展职工体检。
(十三)扎实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疫情爆发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了疫情防控方案,成立了防控领导小组。一是按照要求对泸西县金鹿小区住户进行入户排查,共排查18户,51人;二是根据县疫情指挥部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轮流到秀山菜市场进行值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作;三是严格局机关办公场所管理,严格监测进出人员,要求进出人员均扫码登记,对办公场所开展卫生大扫除及消毒活动;四是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关注全县退役军人,特别是烈属的身体状况,倡导他们力所能及为疫情防控做贡献,同时加强烈属陵园祭扫活动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1,295,282.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945,192.19元,占总收入的99.32%;与上年相比增加49.34%;增加的原因是荣誉军人休养院及光荣院建设投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0,090.35元,占总收入的0.6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1,031,641.43元。其中:基本支出2,086,084.93元,占总支出的4.09%;比上年增加37.85%,增加的原因是事业人员调入2人,行政调入1 人;项目支出48,945,556.50元,占总支出的95.91%;比上年增加49.12%,增加的原因是荣誉军人休养院及光荣院建设投入增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86,084.93元。比上年增加37.85%,增加的原因是事业人员调入2人,行政调入1 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52,846.93元,占基本支出的93.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3,238.00元,占基本支出的6.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945,556.50元。比上年增加49.12%,增加的原因是荣誉军人休养院及光荣院建设投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945,192.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3%。与上年对比增加49.34%,主要原因荣誉军人休养院及光荣院建设投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415,80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406,342.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1,8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23.60元,完成预算的7.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3.60元,完成预算的7.2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要求压缩接待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56.40元,下降26.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6.40元,下降26.1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要求压缩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723.6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723.60元。其中:5月份接待州局人员调研11人、10月份接待州局安置科5人。共计支出723.6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723.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5月份州局人员调研11人、10月份州局安置科5人接待费。共计支出723.6元。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399.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41%,主要原因部分机关运行纳入项目管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用品、差旅费、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28,821,196.62元,其中,流动资产598,759.95元,固定资产906,529.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212,287.00元,无形资产1,350.00元,其他资产10,102,270.08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963,480.6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2,728.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9,5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9,5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76301111
附件【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表2021121503282372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