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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84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16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1310100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政治协商。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

  2.民主监督。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进行的协商式监督。

  3.参政议政。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党建引领,在强化政治建设上求突破。一是抓班子带队伍,党的领导全面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坚决执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始终把政协工作置于全局工作去思考谋划、推进落实,年度工作要点、协商计划等均报县委常委会审议同意后实施。今年6月,首次召开县委政协工作会议,将政协工作纳入县委重大工作部署;同时召开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补选了县政协副主席1名、常委1名,选举产生了秘书长1名,配齐配强了县政协领导班子;为各专委会配备专兼职副主任,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成立了县政协机关党总支,规范了机关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的党组织隶属关系,形成了泸西县政协党组、政协机关党组、政协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四级党组织”抓党建的工作格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积极探索县政协党建引领“五型机关”创建工作,着力加强和完善县政协党建工作,助推建言资政、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二是抓学习提站位,理论武装不断强化。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县委书记的理论直播宣讲为指导,通过提高站位认真学、四级联动带头学、带着课题深入学“三学模式”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热潮,切实把政协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广大政协委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和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政协常委会专题学习、委员专题培训等形式,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等平台,构建分层次、全覆盖、常态化的学习教育格局。通过定期“晒学习强国学分、晒云岭先锋积分、晒政治生日感言”,交流学习体会,全面检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三是抓思想把方向,凝聚共识更加有力。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2020年以来,结合县政协党组“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定期不定期深入企业、厂矿、医院和社区等领域,持续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深入做好联系群众、团结各界人士的工作,引导广大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中心大局,广泛凝聚共识。

  2.聚焦机制建设,在强化履职基础上求突破。一是创新机制促保障。制定了《政协泸西县委员会提案督促办理工作评议办法》《政协泸西县委员会提案工作规则(试行)》《政协泸西县委员会提案办理落实跟踪问效、续办续复工作办法》《政协泸西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政协泸西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政协泸西县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等10余项制度;建立县政协党组、机关党组成员和专委会党员领导联系党外委员,党员委员联系非党委员制度,完善了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和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制度。为民主协商的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搭建平台聚合力。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治理有效、推动发展”的要求,将“协商在基层”工作纳入县政协重要工作日程,在全县8个乡镇成立了“政协委员之家”,在全县15个社区、72个村委会和探索建立“社情民意联络站点”,规范了“基层社情民意联络示范点”建设,制定了工作、学习、活动、委员联系群众、考核等制度。今年以来,8个乡镇活动小组共收集到基层群众意见263条,依托“委员之家”多形式开展“协商在基层”活动55场次,收集意见建议137条,11月25日至27日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乡镇活动组组长到楚雄州开展“协商在基层”考察调研,学习借鉴大姚、姚安等先进县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动协商民主的“触角”向基层延伸,促进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取得实效。三是挖掘文化塑底蕴。充分发挥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功能,启动《泸西地名文化》编撰工作,梳理、挖掘全县地名历史文化资源,为助力乡村振兴及文旅融合发展提供有力的史料支撑。目前,已完成了参撰人员培训及《泸西地名文化编撰工作方案》《泸西地名文化编写纲要》《< 泸西地名文化>编写内容及要求》《泸西地名文化概说》等编写工作,预计12月底前形成初稿,2021年上半年定稿后征求省州专家意见,2021年底出版发行。

  3.聚焦调研协商,在强化履职尽责上求突破。把凝聚共识融入视察调查、协商履职活动中,主动就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工程、重要民生等开展协商,充分尊重和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在协商中广集良策促进决策优化,广聚共识推动决策落实。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协商民主的主动性。2020年以来,紧扣县委“113553”发展思路和“立足滇中,弥泸一体,生态优秀、绿色崛起、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十三五”规划收官和“十四五”规划启动、“弥泸一体化”发展、殡葬制度改革、文旅融合发展、提案办理协商、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等重大课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选择1至2个重大课题作为政协常委会专题议政协商课题,集中全体常委智慧重点进行协商建言;选择2至3个作为主席会议协商课题,3至4个议题作为专委会、界别协商课题,积极组织广泛开展协商议政活动,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出务实管用的意见建议。二是强化担当意识,增强协商民主的针对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对教育、医疗、交通、生态环境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广泛开展协商议政活动。深入开展司法机关现场执法、教师招聘选调、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法检”两院工作等专项民主监督,持续加强提案办理监督,2020年1月份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以来,共征集到提案96件,符合立案条件的92件,已交至各单位部门进行办理。其中,《关于对三塘乡大方摆自然能提水工程予以立项的建设》、《关于引导香葱产业发展健康有序运行的建议》、《关于出台政策措施禁止乡村丧葬陈规陋习和繁琐礼仪的建议》、《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建议》等11件重点提案,由县级领导分别牵头督办落实,促进提案办理落实,回应了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政协民主监督内容和方式不断丰富,监督质量不断提升。三是强化群众意识,增强协商民主的广泛性。积极搭建政协委员、基层代表与政府及相关部门面对面协商探讨和沟通交流的平台。组织州、县政协委员开展了项目用地保障、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和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调研协商,广集民智、广聚共识,切实发挥政协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中的连心桥作用。目前,共组织政协委员开展调研视察、协商座谈等活动20余次,完成10项调研、5项视察和3个专题协商、11件重点提案督办,提交县委、县政府调研报告10篇,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意见参考。

  4.聚焦守正创新,在强化成果转化上求突破。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群众生产生活难点、社会治理焦点,积极建言资政,强化成果转化助推工作落实。一是围绕中心定思路。按照“群众所需、政协可为、委员所能”原则,研究确定2020年工作要点,找准结合点,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六保”等全局性课题议政,制定了《政协泸西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计划表》和《政协泸西县委员会2020年重点项目视察任务分解表》,细化到牵头领导、责任委室、参加单位、人员和完成时限,建言资政推动全县重点工作落实。二是围绕难点求突破。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组织全县政协机关干部职工和政协委员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助推行动”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中。在打赢疫情阻击战中,自疫情发生以来,县政协参加疫情防控阻击战并组织动员县政协委员、政协机关干部职工和政协离退休职工230余名,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0余万元,帮助镇、村、组协调各类项目资金共200余万元、工作经费20余万元,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协调500套课桌椅帮助5所农村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助力教育扶贫。同时,组建抗疫小分队和组织部分经济界别委员深入到挂联村委会和城区综合市场、超市参与做好防疫工作,围绕“泸西县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保供稳价”“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对相关工作提出8个方面10条意见建议;在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中,制定了《政协泸西县委员会2020年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动员全县195名政协委员,持续深入开展“七个助推”“十个一活动”,为全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的贡献。在助推重点项目建设上,组织部分县政协委员和部门负责人深入5个乡镇、8个部门及10余个项目建设现场开展深入调研,召开不同范围的加强用地保障服务项目建设、县人民医院就迁建等协商座谈会7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对相关工作提出6个方面15条意见建议,助推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稳步推进。三是围绕提案质量抓转化。聚焦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在开展民主监督的同时,不断加强委员履职能力的提升。自1月份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以来,共征集提案96件,符合立案条件的92件,已全部交办。其中11件重点提案,由县级领导分别牵头督办落实。在州政协会议上,我县提交的13件提案全部通过州政协提案复审并立案。同时,强化成果转化力度,主动参与县委、县政府对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政协协商反馈成果报告和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督查,更好地协助县委、县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助推泸西县“建设高原花园城市,推动高质量跨越发展”贡献了政协力量,体现了政协担当。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县政协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作为、开拓进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照凝聚共识新要求,在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上还有差距;二是对照建言资政新要求,在推动全县高质量跨越发展大局中贡献智慧和力量方面还不充分;三是对照制度建设新要求,在健全和完善人民政协工作制度方面还有差距;四是对照队伍建设新要求,在培养建设“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高素质政协委员队伍方面还有差距;五是对照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在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方面还有差距。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人员编制

  机构改革后,泸西县政协机关行政编制13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

  2.领导职数

  县政协提案委员会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县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县政协教科卫体和社会法制委员会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县政协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县政协委员联络委员会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县政协办公室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169,143.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68,174.70元,占总收入的99.01%,与上年对比减少3.1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969.08元,占总收入的0.9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0,257,383.75元。其中:基本支出9,905,487.16元,占总支出的96.57%,与上年对比减少5.54%;项目支出351,896.59元,占总支出的3.43%,与上年对比增加251.82%,增加的原因是基层政协建设和履职能力提升项目增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05,487.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05,959.32元,占基本支出的88.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9,527.84元,占基本支出的11.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1,896.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1.52%,增加的原因是基层政协建设和履职能力提升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28,174.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4%。与上年对比减少3.19%,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和单位压缩单位接待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57,29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20,417.2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7,452.9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423.00元、资本性支出131,0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75,412.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804,474.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90,9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056.71元,完成预算的2.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056.71元,完成预算的3.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规范三公支出,压缩三公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8,966.23元,下降72.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100.23元,下降61.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866.00元,下降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规范三公支出,压缩三公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56.71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56.7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056.7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调研、会议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3,943.84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0.26%,主要原因是本年规范三公支出,压缩三公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机关办公用品、差旅费、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350,475.64元,其中,流动资产56,075.84元,固定资产294.399.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373.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515.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2.1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2.1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82.1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13101111



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