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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84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1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水利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201000

  泸西县水利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起草部门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河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承担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编制和发布水资源公报。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省、州的节约用水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法做好水利统计工作。

  6.负责按照规定拟订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7.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承担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牵头拟订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承担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水事纠纷,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工作。拟订全县水利行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

  12.负责落实综合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1)与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间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县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协商一致。

  (2)与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县水利局牵头,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3)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和监督节水用水工作,协调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和重点区域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农业农村节水有关工作;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的节水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泸西告别绝对贫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县水利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契机,深入持久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统领严格水资源管理、农村饮水有保障、防汛抗旱供水、河(湖)长制、建设生态文明、民生水利规划实施六大行业职责。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开展复工复产,坚定信心和决心,强势推进民生水利建设,创新水利改革发展,确保各项工作持续向好。据统计,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推荐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泸西名列其中作为云南省扶贫部门推荐水利部 国务院扶贫办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11项荣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水利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

  1、泸西县水利局机关

  2、泸西县水利设计勘测设计队

  3、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

  4、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

  5、泸西县白水塘水库管理所、

  6、泸西县五者水库管理所、

  7、泸西县阿味水库管理所、

  8、泸西县核桃村水库管理所、

  9、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

  10、泸西县工农隧洞管理所、

  11、泸西县者红坡隧洞管理所、

  12、泸西县茨凹水库管理所、

  13、泸西县防汛抗旱服务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2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泸西县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利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3,481,559.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486,026.13元,占总收入的98.3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95,532.90元,占总收入的1.62%。

  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07%,收入增加的原因是项目资金比2019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利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4,249,681.66元。其中:基本支出28,806,916.63元,占总支出的23.18%;项目支出95,442,765.03元,占总支出的76.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19年度相比,支出减少12.54%,支出减少的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比2019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806,916.6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2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精神,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相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840,960.56元,占基本支出的89.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65,956.07元,占基本支出的10.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442,765.0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48%,主要原因是在建水利项目支出减少。以全面巩固脱贫攻坚饮水有保障为目标,以水生态建设为主要任务,全面加强山区水源建设,进一步创新投入机制,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发挥水利命脉作用。续建、新开工水利项目5大项目,完成投资1.5亿元,新增蓄水供水能力60万立方米,治理河道4公里,坡改梯田7412.96亩,改善农村供水人口3万余人。1.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020年第一、二、十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4件,投入资金1350.3万元。主要涉及雨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饮水有保障巩固提升、河道治理、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防治等。2.甸溪河泸西段治理工程。计划投资3371.47万元,治理河长治理河长4.01公里,两岸治理堤防长7.87 公里。3.泸西县永宁乡阿峨、阿朝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投资4600万元,采取EPC建设模式,主要水源为盐井沟水库(总库容169.90万立方米),新建供水规模日供水量3200立方米常规水处理厂一座,进行输水管网配套,新建蓄水调节池等。工程建成后,年供水116万立方米,覆盖泸西县永宁乡5个村委会40个村小组21745人。4.三塘乡大方摆提水项目。计划投资2698.21万元,其中:下达中央投资1022万元。工程采用自然能+市电模式。安装自然能动力管道1180米、新建自然能设备房及新建一级、二级泵站、安装提水管17.372公里,配套3000立方高位水池米1座及200立方米二级泵站吸水池1座及配水管1500米。年提水量51万立方米,其中自然能27万立方米、市电24万立方米。改善三塘乡8个村委会48个村民小组的人畜用水短缺问题。5.向阳两件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两件工程总投资2512.94万元,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84平方公里,发展高原特色农业3531.9亩。其中:沙马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下达计划投资1254.35万元,新建提水泵站1座,引水渠道150米;蓄水池20座;铺设输水管道8.69公里;修缮机耕道路6.41公里,机耕道路排水沟11.40公里,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面积 2.45 平方公里,发展高原特色农业3531.9亩;泥墨勒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计划投资 1258.59万元,新建电泵提水1座;蓄水池25座,铺设输水管道10.94公里;修缮机耕道路5.10公里,机耕道路排水沟5.35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9平方公里,配套高原特色农业3473.6亩。两件工程6月开工建设,现已完成工程人90%,将在春节前完工。6.做好项目储备。完成平海子水库扩建(6.55亿元)、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灌片(15.6亿元)、泸西县洞拉河三塘大方摆至向阳勺布白段治理工程(4370万元)前期工作,将在2021年全面开工建设:全面启动板桥河水库扩建、白水塘水库下塘防渗、勺布白水库3件工程前期工作,已委托设计单位开展前期勘察设计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022,485.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0%。与上年对比增加39.49%,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在建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3,980.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机关、下属单位公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14,07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89,26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441,217.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主要用于小水电站增效扩容建设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9,992,585.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1%。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水利工程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31,3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4,000.00元,支出决算为7,258.07元,完成预算的3.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258.07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无公务接待费拨款。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7,258.07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258.07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58.07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58.0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258.0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关、站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14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86%,主要原因是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物管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水利局部门资产总额1,317,096,986.33元,其中,流动资产301,820,786.21元,固定资产21,716,700.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50,858,268.11元,无形资产657,803.76元,其他资产742,043,427.5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4,655,026.9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34,765.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6项,账面原值120,635.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0,962.66元;出租房屋554平方米,账面原值1,108,9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33,344.6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67,255.9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742,676.17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69.7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56.7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201111



附件【(汇总)泸西县水利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121504440682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