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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834
  •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1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经泸西县财政局汇总,泸西县202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总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768,120.00元,支出决算为8,725,199.78元,完成预算的35.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预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484,659.43元,预算为12,288,020.00元,完成预算的6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40,540.35元,预算为12,480,100.00元,完成预算的9.9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硬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继续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同时,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硬化预算约束,有效推进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严格控制审批,强化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规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用开支标准,确保经费预算控制额度不突破。

  三是严格制度落实,强化公务接待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按照严格标准、务实节俭、高效透明的原则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强化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范围,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有效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73,611.13元,增长3.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53,37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84,477.62元,增长24.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57,496.49元,下降48.2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增加,本年购置执法执勤车辆和特种设备用车;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因车辆老化大修造成维修费增加,运维费超上年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84,659.43元,占85.78%;公务接待费支出1,240,540.35元,占14.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84,659.4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371,800.00元,购置车辆8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因工作需要,车辆老化,泸西县公安局(本级)报废后新购3辆执法执勤用车、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报废后新购4辆执法执勤用车,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增加特种设备食品快速检验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12,859.4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45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240,540.3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40,540.3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9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泸西县2020年 “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