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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84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1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地震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41901000

  泸西县地震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地震局的主要职责:研究地震科学促进科技发展,地震科学研究地震监测技术开发与研究,地震信息技术研究开发,地震预测,震后趋势预测,结构抗震与地震灾害预测,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地震局设有:1个办公室。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泸西县地震局切实加强震情跟踪工作,严格执行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制度和异常核实工作规程,及时有效开展异常核实工作;强化震情会商,认真做好震情形势研判工作。

  1.抓维管,最大限度保证观测资料连续可靠。按照地震监测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测报工作,加大地震监测设施和环境的维护、管理及保护力度,设置警示标语和标识牌,切实强化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管理;对现有监测仪器产出的各类监测资料,严格落实每天处理分析,努力确保已建成的监测仪器正常运转及无线短波电台联通率,充分发挥其作用。仪器设备一旦出现故障做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及时送修,将可能造成的停记、缺记降到最低限度,确保监测质量不因人为因素而下降。

  2.盯震情,严实开展震情跟踪研判工作。县地震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地震局关于震情跟踪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加强对全县震情跟踪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震情眼踪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根据《红河州2020年度震情跟踪工作目标责任书》和红河州地震局《关于印发红河州2020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的通知》(红震发〔2018〕56号)文件,结合我州、我县及周边的震情形势,制定了《泸西县地震局2020年度震情跟踪方案》,强化震情值班工作,每周按时报送宏观异常零报告,认真收集、分析全县观测数据资料,及时做好全县及周边地区的地震趋势判定工作,并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做好重要时段的资料数据收集、报送和会商加密工作。

  3.抓规范,地震群测群防做优做强。按照《红河州地震宏观测报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群测群防管理制度,优化地震宏观测报网络,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工作报酬,建立日常联络及异常报告机制,确保宏观测报点及其他地方出现异常能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调查核实。

  4.抓震灾御防,地震社会管理与服务齐头并进

  (1)强化公共管理,震灾防御社会管理有序推进。认真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为推动泸西县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入工作。

  (2)强化公共服务,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不断深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地震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地震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泸西县地震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地震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929,029.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8,995.0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32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880,478.17元增加48551.22元,增加了5.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8995.07元,较上年880478.17元增加48516.9元,增加5.38%,主要原因是:2020年正常薪级晋升,工资增加的情况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地震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929,089.94元。其中:基本支出774,261.94元,占总支出的83.34%;项目支出154,828.00元,占总支出的16.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914144.45元增加14945.49元,增长24.1%。主要原因是:2020年正常晋升工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地震局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4,261.9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1,572.98元,占基本支出的98.36%。与2019年相比增加了2087.23元,原因是2020年工资正常晋升,工资薪金调高一薪,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594.05元,占基本支出的1.64%。与2019年相比减少了18238.04元,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4,828.00元。2019年的项目支出是4685.46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0802.54元,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基建台站建设的在建工程137830元,地震预测预报7000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比2019年增加了808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地震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8,995.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2019年与上年875792.71增加53162.36,2020年正常晋升,在职人员综合绩效目标奖励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32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等支出,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和公用经费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660.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6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41,337.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4%。主要用于地震预测预报、地震事业机构、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地震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000元,支出决算为3,272.96元,完成预算的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82.96元,完成预算的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0.00元,完成预算的1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节约不别要的开支,本年重点压缩公务务接待费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609.50元,减少32.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99.50元,减少47.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90.00元,增长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地震宣传工作次数增加,车子保险及车子用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2.96元,占78.92%;公务接待费支出690.00元,占21.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2.9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82.9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各个乡镇宣传地震知识,到基建台站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69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领导小组到我县检查、协调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地震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地震局部门资产总额260739元,其中,流动资产56240.78元,固定资产66668.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3783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9387.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1770.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41901111



附件【泸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