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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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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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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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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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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6001000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金马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是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四是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五是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六是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七是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面对决战脱贫攻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决胜全面小康的历史大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县委“113553”发展思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取得了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与全国全省全州全县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性成就。截至目前,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5498.45万元,同比增长74.64%;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853万元,完成县级下达任务数的55.16%;完成招商引资7150.45万元,完成县级下达任务数的102%。
1.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巩固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百日总攻”行动,跟进落实帮扶措施,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不返贫,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镇累计实现脱贫1425户5988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实现高质量脱贫退出。统筹推进上海徐汇区、中国兵装集团对口支援帮扶项目实施,在实施完成2019年6个扶贫项目的基础上,积极推进2020年实施的总投资715万元的新安村姬松茸种植基地、太平爵册两村共建种植示范园建设的相关收尾工作。新建扶贫车间5个,全镇9个扶贫车间共吸纳100余户150余人到产业基地就近就地务工,为43名贫困劳动力申请外出务工奖补,为16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685万元,为符合条件的39户贫困户84名学生申请“雨露计划”教育扶持。
2.产业发展日益壮大
抢抓现代产业发展机遇,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坚持在农产品“特色、优质、绿色、品牌”上下工夫,采取产业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全镇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达2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市场主体133个,规范有序流转土地6万余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建成标准化蔬菜基地4万余亩、优质水果基地6900余亩、高端花卉基地4000余亩,预计实现年产值15亿元。全镇种植烤烟1.57万亩,完成烟叶收购1985吨,为群众创收6000余万元。积极推广“党总支+合作社联农户连龙头企业”全覆盖模式,带动全镇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农户通过土地流转获取租金收入、订单种植获取生产性收入、到企业务工获取劳务收入、入股服务社获取分红收入,全镇农户地租、务工、分红和保底收购农产品收入达2.3亿余元,户均实现增收3万余元,全镇7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30万元以上。通过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实现富民产业百花齐放,推动“菜、果、花、药、畜”特色产业集约化、标准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
3.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坚持把抓项目、增投资作为发展的重要支撑,认真落实《泸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稳增长促发展12条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产,辖区企业复工复产率达100%。全镇实施建设项目27个,预计总投资8187.2万元,目前建设完工21个,其中,完成石缸冲村、大核桃村服务功能提升,雨龙、新坝等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和修缮,山口、白石头等村间道路建设,嘉乐、新坝及全镇环境综合整治等15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雨龙村花卉产业、新坝太平两村合建蔬菜大棚产业示范基地、石缸冲小型有机肥厂、太平工厂化育苗基地、集镇商铺建设、新安村姬松茸种植基地等6个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甸溪河治理工程、洗葱厂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太平爵册两村共建花卉种植示范园、8块五人制足球场、金马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石缸冲通村道路建设等6个项目正有序推进。申报山口村生猪养殖集体经济项目、爵册蔬菜产业园区排洪沟配套设施建设、石缸冲蔬菜种植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等3个项目,待批复后进行招投标建设。
4.人居环境持续提升
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难题,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创建“环境卫生星”星级村,着力解决村庄“脏乱差”问题,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认真开展卫生清洁行动,累计出动18000余人次、动用机械82台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3961余吨;清理沟渠96千米,清理淤泥225余吨;清理公路沿线广告设施700余处。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公厕方面,建成集镇所在地公厕6座,村委会公厕7座;户厕方面,围绕4794座户厕改造任务数,结合实际制定改厕方案,广泛动员群众,目前开工建设5289座,完工4811座。着力拆除农村危旧房屋,共计拆除10000余平方米,建设“小三园”6300余平方米。严格落实生态建设与保护责任制,33名护林员巡山管护山林30000余亩,实施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5.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切实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落实到位联防联控措施,实行网格化管理织牢疫情防控网,做到常态化防控。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511.86万元,发放临时救助款50.23万元,救助354户1035人,525名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有效推进殡葬改革,严格落实《泸西县加快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镇7个行政村建成公益性公墓7处、墓穴1642个,完成焚烧地、管理房、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全镇辖区内所有死亡人员依法依规实行火葬,死亡火葬129人。抓好灾后生产自救,针对5月16日、17日冰雹袭击造成的严重灾害损失,及时抓好安抚稳定,落实生产救援、保险理赔等工作,全力降低造成损失。
6.社会治理不断深化
深化“平安金马”建设,以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狠抓制度建设和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整治工作。持续推广网格化管理,管好用好75名网格长,提升网格化服务水平。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共组织调解纠纷318起,调处化解287起,调处成功率90.2%;接待来信来访以及上级部门和热线平台转办信访件67件(次),办结67件(次),办结率100%;全镇无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当或不及时而引发的民转刑,群体性械斗、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破获刑事案件17起,受理治安案件145起,以“一盔一带”整治行动为抓手,共查处交通违法2639起,处理交通事故572起,开展交通执法劝导车辆1000余辆次,警示教育800余人次,发放防范电信诈骗、恐怖袭击、非法集资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积极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人员排走访查,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管控好有滋事倾向的宗族势力家族,办结县扫黑办转办件2件,全镇扫黑除恶线索已全部清零。严厉打击整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0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456条,修订完善全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泸西县金马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泸西县金马镇党政办公室
3.泸西县金马镇经济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泸西县金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泸西县金马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6.泸西县金马镇财政所
7.泸西县金马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泸西县金马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9.泸西县金马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0.泸西县金马镇国土和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1.泸西县金马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12.泸西县金马镇综合社会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8,282,430.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984,540.77元,占总收入的94.3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297,889.44元,占总收入的5.66%。2020年度收入合计58,282,430.21元,比2019年度收入合计36,607,603.93元,增加21,674,826.28元,增长了59.21%,主要原因是涉农项目收入增加,其中: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54,984,540.77万元比2019年的30,816,238.84元增加24,168,301.93元,增长了78.43%,主要原因财政涉农项目增加;2020年其他收入3,297,889.44元,比2019年5,791,365.09元减少了2,493,475.62元,降低了43.06%,主要原因是减少陡坡地建设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9,213,971.53元。其中:基本支出19,350,189.28元,占总支出的32.68%;项目支出39,863,782.25元,占总支出的67.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金马镇2020年支出合计59,213,971.53元,比2019年的41,184,472.22元增加18,029,499.31元,增长了43.77%,主要原因涉农项目增加,2020年以前涉农项目单独帐套独立核算,年底不进入决算,2020年并入党政办公室核算,涉农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居环境改造。其中:2020年基本支出19,350,189.28元比2019年的24,808,659.42元减少了5,458,470.14元,降低了22.0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2019年减少了3人,临时聘用人员减少了5人,脱贫普查经费减少;2020年项目支出39,863,782.25元比2019年的16,375,812.8元增加23,487,969.45元,增加了1434.31%,主要原因本年度涉农项目增加,即:金马镇工厂化育苗基地建设项目400万、金马镇新安姬松茸种植基地建设项目317万、金马镇太平爵册村共建花卉种植示范园项目398万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50,189.28元。比2019年的24,808,659.42元减少了5,458,470.14元,降低了22.0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2019年减少了3人,临时聘用人员减少了5人,2020年脱贫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脱贫普查经费比2019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318,643.31元,占基本支出的84.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31,545.97元,占基本支出的15.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863,782.25元。2019年的16,375,812.8元增加23,487,969.45元,增加了1434.31%,主要原因本年度涉农项目增加;即:泸财预〔2020〕6号金马镇工厂化育苗基地建设项目250万、泸财预〔2020〕300号金马镇新坝村委会白石头村间道路建设项目资金100万、红财整合〔2020〕10号2020年金马镇爵册蔬菜产业园区排洪沟配套设施建设项目300万、红财整合〔2020〕10号2020年金马镇石缸冲蔬菜种植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200万、红财整合〔2019〕30号2020年金马镇石缸冲村通村道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20万、红财整合〔2019〕33号2019年金马镇洗葱厂村级集体经济建设专项资金500万、泸财农经费〔2020〕106号金马镇新安姬松茸种植基地建设项目317万、泸财农经费〔2020〕106号金马镇太平爵册村共建花卉种植示范园项目398万、红财整合〔2020〕10号2020年金马镇山口村生猪养殖集体经济项目200万、农村危房改造、厕所改建项目等,这些项目2020年都按施工进度支出工程款,年底全部竣工决算验收移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790,640.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53%。与上年34,404,738.84元对比增加20,385,901.93元,增长了59.25%;主要原因涉农项目增加,2020年以前涉农项目单独帐套独立核算,年底不进入决算,2020年并入党政办公室核算,涉农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居环境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18,849.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9%。主要用于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机关正常运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科协人员日常经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19,755.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五人制足球场建设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73,718.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9%。主要用于泸西县金马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行政事业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53,745.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866,088.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主要用于泸西县金马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陡坡地治理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29,519.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金马镇国土和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9,936,03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4%。主要用于金马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11,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29,4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4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给予农民自然灾害(火灾、水灾)的补助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8,459.37元,完成预算的12.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7,317.37元,完成预算的23.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142.00元,完成预算的4.3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节约不别要的开支,本年重点压缩公务务接待费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27,261.28元,下降67.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9,216.92元,下降40.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8,044.36元,下降88.8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厉行节约、想尽一切办法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317.37元,占80.51%;公务接待费支出21,142.00元,占19.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317.3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7,317.3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人大书记、主席、镇长下乡、开会、出差等工作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1,14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1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委组强部、州环保局、县委组织部到金马镇检查、调研指导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21,142.00元。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6,691.20元,比2019年的5,668,849.58元减少4,062,158.38元,降低71.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调减公用经费支出,系统无法支付,导致单据积压,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用于日常办公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如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部门资产总额39,054,862.97元,其中,流动资产18,232,703.12元,固定资产6,590,437.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620,000元,无形资产3元,其他资产8,611,719.22元。与上年资产总额32,716,725.63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38,137.34元,其中;流动资产比上年18,073,963.74增加了158,739.38元,固定资产比上年1,649,093.82增加4,941,343.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比上3,790,000.00元增加了1830000元,其他资产比上年9,203,665.07减少591,945.85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3.9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48平方米,账面原值1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12,653.7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56,277.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376,72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557.5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56,277.5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6001111
附件【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表2021121609151645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