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000014348/2021-03841
-
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12-16
-
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 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县规范性文件。
7. 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 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强化担当,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二是聚焦主业,不断巩固监察体制改革。三是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四是铁腕惩腐,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五是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六是聚焦重点领域,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七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八是动真碰硬,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九是严管厚爱,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10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6,388,008.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86,474.02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34.00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增长51.17%,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以及人员调入导致工资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6,437,987.02元。其中:基本支出15,508,738.19元,占总支出的94.35%;项目支出929,248.83元,占总支出的5.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长45.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执纪审查办公费、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08,738.19元。与上年对比增长41.25%,主要原因是执纪审查办公费、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693,136.61元,占基本支出的88.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15,601.58元,占基本支出的11.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9,248.83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417.07%,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用于办案场所的建设支出、纪检内网建设以及脱贫攻坚执纪审查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86,474.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与上年对比增长48.42%%,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执纪审查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83,097.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9%。主要用于工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7,86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2%。主要用于离退休费及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00,300.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5,2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8,448.00元,完成预算的27.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7,052.00元,完成预算的2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396.00元,完成预算的54.9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82元,增加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759.00元,增长3.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758.18元,下降6.2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纪审查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052.00元,占64.02%;公务接待费支出71,396.00元,占35.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052.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7,052.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执纪审查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71,39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1,3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纪委、其他县市纪委来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5,588.5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53%,主要原因是执纪审查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工作产生的办公费、接待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4,669,230.41元,其中,流动资产3,570,905.40元,固定资产1,098,325.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0649.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4428.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283.3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87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407.3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2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22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12151214474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