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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84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1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中枢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701000

  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中枢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好今年工作至关重要、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州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县委“113553”发展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顺势而为、乘势而上,进一步稳就业、稳投资,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谱写新时代中枢发展崭新篇章。

  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左右;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固定资产投资将会有所下降;招商引资稳中有进,城镇就业、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6个方面工作:

  1.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开展专项整治。积极清理、偿还政府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深入整治办事难、政策落实难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投诉难、解决慢问题。

  优化政务服务。梳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力争“最多跑一次”,推进镇为民服务中心提质升级,1月底实现新为民服务中心搬迁。

  推进企业诉求办理。完善诉求办理体系,形成企业诉求收集、办理、督办、回访工作闭环。多渠道收集企业诉求,着力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坚持精准扶贫,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脱贫增收,争取每个村有1个主导产业,争取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06万元,实施西华、阿平栽桑养蚕集体经济建设项目;争取上海帮扶资金1050余万元,实施阿平、丁合村等村组功能提升项目、阿勒村三七茎叶提取车间建设项目;争取兵装集团帮扶资金150万元,实施中枢劳动力服务市场建设,加大就业培训,继续举办贫困人口技术、技能培训班,助推贫困户脱贫致富。

  继续完善基础设施。投资118万元,实施新寨、三家、吉双等小组村间道路,投资390万元,实施西华、逸圃、大兴、阿平、既比5个贫困村村间道路修缮项目;投资805万元,实施西华、大兴等7个村资产收益、规模化种植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统筹推进饮水安全、水利灌溉设施维修养护。

  持续优化社会保障。推动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坚持扶贫、扶志,用好“口碑”“逆行”和爱心超市措施,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3.推动产业发展,加快经济提速

  继续做强农业主导产业。努力打造具有我镇特色的畜禽养殖、瓜果蔬菜等产业基地。继续实施立岗、逸圃万头生猪养殖基地建设,实现年内竣工投产;投资390万元,实施阿平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挥大兴蔬菜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培育香葱种植,延伸附带产业,延长产业链,投资600万元实施立岗、大兴、挨来洗葱厂建设项目。打造“2260”核心烟区建设示范区,稳定烤烟种植面积2.8万亩。种植万寿菊4000亩,继续种植工业大麻、灯盏花,促进农民增收。

  培育壮大第三产业。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发展乡村旅游,促进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发展,投资150万元实施羊格黑农家乐项目。加快物流和商贸业发展,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引导群众运用各类电商平台,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4.抓好民生事业,持续增进人民福祉

  实施民生工程。投资90万元,实施阿勒村饮水保障项目;投资300余万元,建设镇级公益性公墓,全面推行殡葬制度改革;抓好全民参保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城乡低保、五保孤儿供养、医疗救助、减灾救灾等工作。

  大力发展教育卫生计生文体事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提高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巩固我县全国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加强人口计生工作,促进人口均衡协调发展。继续推行文化惠民政策,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统筹发展社会事业。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森林防火、动物疫病、洪涝灾害的防控工作。加强国防动员和民兵工作,关心妇女、儿童、老年人等事业。

  积极打造西华村羊格黑小组、逸圃社区大逸圃小组乡村振兴示范点。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升群众安全感

  完善“打防管控”体系,实现网格化管理常态化。持续开展“平安中枢”建设,提升群众的关注度和支持度。

  畅通信访渠道,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打击信访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防艾工作。

  从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较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推进锦绣华城小区建设,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

  6.突出生态治理,打造宜居生态乡村

  深入开展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将污染治理工作分解细化落实。

  继续推进阿勒、阿平通道面山绿化工程。强化“河长制”工作,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

  继续开展集中整治违法建筑行动,进一步落实经费、强化整改措施。

  做实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投资1000万元,实施逸圃、大兴等4个村环境提升整治项目;继续推进“厕所革命”,投资30万元,实施西华、龙甸等3个行政村公厕建设,推进垃圾清运收费制度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 中枢镇党建办公室

  2、 中枢镇党政办公室

  3、 中枢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 中枢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 中枢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6、 中枢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7、 中枢镇财政所

  8、 中枢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9、 中枢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0、中枢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1、中枢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2、中枢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13、中枢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部门人员编制122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2020年末实有人员202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1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90,124,504.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188,300.78元,占总收入的98.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36,203.70元,占总收入的1.04%。2020年度收入合计90,124,504.48元比上年51,299,733.53元增加38,824,770.95元,增长了75.68%,增长的原因是2020年扶贫项目及基建项目并入在账核算;其中:2020年其他收入936,203.70元比上年552,818.76元增加383,384.94元,增长了40.95%。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住房公积金等基数提高,支付疫情防控经费,补发2019年工益性岗位工资等原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91,276,038.85元。其中:基本支出43,243,894.51元,占总支出的47.38%;项目支出48,032,144.34元,占总支出的52.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度支出合计91,276,038.85元比上年51,661,997.72元增加39,614,041.13元,增长了76.68%,2020年扶贫项目及基建项目并入在账核算;其中:基本支出43,243,894.51元,比上年41,750,163.14元增加1,493,731.37元,增长了3.58%;增长的原因是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住房公积金等基数提高,补发2019年工益性岗位工资等原因。项目支出48,032,144.34元比上年9,911,834.58元增长38,120,309.76元,增长了384.59%,2020年扶贫项目及基建项目并入在账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243,894.51元,比上年41,750,163.14元增加1,493,731.37元,增长了3.58%。增长的原因是2020年支付疫情防控经费,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住房公积金等基数提高,补发2019年工益性岗位工资等原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621,019.23元,占基本支出的89.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22,875.28元,占基本支出的10.69%。基本支出中包含党建经费、划各材委会工作经费等,人均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经费达11000元左右。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032,144.34元,比上年9,911,834.58元,增加38,120,309.76元,增长了384.59%,增长的原因是2020年扶贫项目及基建项目并入在账核算。

  项目支出48,032,144.34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 44,029,244.34元(其中:黄草洲湿地公园农户土地租金11,538,776元,2020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项目1,944,600元,临时救助资金969,100元;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资金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310,000元;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项目9个,共计5,253,100元;涉农整合项目3个,共计865,200元;上海帮扶项目7个,共计14,990,000元,;兵装援建项目1个,560,000元,用于阿平村委会蚕桑养殖车间建设项目;厕所革命项目3个,共计1,123,2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4,000,000元,(其中:征地补偿费支出4,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项目支出2900元(其中:2020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预拨资金2,9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154,500.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9%。比上年47,702,814.77元增加38,451,686.01元,增长了80.61%,增长的原因是2020年扶贫资金及基建账并入大账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022,90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科协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00,775.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12,152.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7%。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40,622.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277,69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主要用于人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470,7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4,513,733.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0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经费以及扶贫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02,8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重大动物防疫及非洲猪瘟防疫防控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16,4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67,604.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旱灾等自然灾害对户补助等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40,000元,支出决算为95,673.87元,完成预算的7.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1,825.87元,完成预算数740,000元的12.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48.00元,完成预算数600,000的0.64%。降低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有限,公用经费减少,压缩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61,422.10元,下降82.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5,128.10元,下降7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6,294.00元,下降98.40%。降低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有限,公用经费减少,压缩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825.87元,占95.98%;公务接待费支出3,848.00元,占4.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825.8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1,825.8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及下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3,84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绿春县大兴镇县乡代表到我镇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4,065.27元,比上年3562855.44元减少118790.17元,降低了3.33%。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党建经费、划给村委会工作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部门资产总额74,253,502.99元,其中,流动资产29,422,244.29元,固定资产12,675,864.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2,155,390.83元,无形资产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7,138.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97,656.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311项,账面原值718,841.7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521.1平方米,账面原值217,813.7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5,013.8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57,770.7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98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802,111.5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674.1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35,410.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7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2020年中枢镇既比村委会蚕桑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产出指标:在既比村建设项目建设蚕桑养殖基地,主要建设内容有:场地平整1,404.76平方米;新建养蚕房面积1,083.70平方米钢架彩钢瓦结构;新建养蚕架子设施一项;支砌场地M7.5浆砌石挡土墙362.91立方米;场地C20砼硬化520.04平方米;新建蓄水池100立方米(两个);进厂道路C20砼硬化道路,长386.24米,宽4米;养蚕技术培训,培训50人次。

  效益指标:项目资金投入建成后,2020年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0,000.00元,2021年收入100,000.00元,2022年收入200,000.00元;参与就业车间的贫困人口人均年收入大于或等于10,000.00元。项目受益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302户1200人。项目长期运行。巩固贫困户稳步增收基础,实现稳固脱贫。

  (二)2020年中枢镇西华村委会丁合村及羊格黑产业扶贫种植项目

  产出指标:建设344.64亩优质高原梨基地,总共涉及11个地块,主要内容包括高原梨果树种植的苗木、农膜、肥料、定植大穴、栽植、回塘、抚育管理等环节建设。

  效益指标:项目优质梨种植挂果后,平均亩产雪花梨2吨,年产量可达689.28吨,合作企业按每公斤2元收购,实现经济总收入约为137万元。经测算,扣除生产管理经营成本约69万元,实现净利润68万元,农户土地入股量化分红57.12万元(净利润84%),剩余10.88万元作为集体经济净收益,该收益全部分配给丁合村和羊格黑小组作为集体经济收入,每个小组5.44万元,用于村庄公益事业建设支出。项目的实施惠及丁合村和羊格黑小组建档立卡贫困户13户49人,一般农户140户585人,增加贫困户收益,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确保贫困群众脱贫后收入持续稳定。

  (三)2020年中枢镇综合种植项目

  产出指标:按照各项作物种植要求和标准,在中枢镇辖区内的桃笑、糯布、西华、石洞、立岗、龙甸、新寨、阿勒、大兴、逸圃、挨来、阿平、既比13个村委会发展种植到户产业720.8亩,其中种植青贮玉米520.8亩、万寿菊90亩、蔬菜99亩、水果11亩。

  效益指标:项目实施综合种植产业720.8亩,平均亩产值2500元,亩成本(不计人工)500元,亩实现增加收入2,000元,全年总产值180.2万元,增加收入144.16万元,按覆盖的2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计算,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增加收入6,000余元。经济效益十分显著,种植青贮玉米、万寿菊、蔬菜、水果与传统种植相比,每亩地将增加40%以上的收入;一方面将单一的传统产业粮食作物的一元结构调整为粮食、经济作物二元结构的“粮经”政策来实施种植,另一方面可通过种植产业扶贫模式,增加种植经济收益,形成种植经济作物产业发展模式,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稳定长效的脱贫致富新路子,经济效益非常显著。

  项目惠及全镇13个村委会2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879名贫困人口。有效带动项目区群众通过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增加经济收入,早日实现脱贫发展,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青贮玉米、万寿菊等农作物生长速度极快,需肥量少,抗虫耐旱,适合在山坡地、盐碱地种植,是不可多得的绿色生态植物,有利于干旱和贫瘠土地进行种植;对建设资源节约型、资源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大力发展青贮玉米、万寿菊等农作物种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对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培育新兴农业产业,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乡村振兴发展有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同时对有效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平衡,促使生态良性循环发展和对生态修复与保护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生态效益非常显著。

  (四)2020年中枢镇挨来村委会小挨来村村间道路修复项目

  产出指标:建设道路总长765.95米。其中:改建道路长469.25米,C30砼硬化宽6.0米、厚0.20米,挡土墙修复长52.8米、高1.70米;道路修复长296.7米,C30砼硬化宽5.0米、厚0.20米;挡土墙修复长52.8米、高1.70米;道路修复长296.7米,C30砼硬化宽5.0米、厚0.20米。

  效益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变项目区生产生活条件,提升项目区人居环境群众居住环境,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项目区覆盖504户1,84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户130人,为脱贫攻坚助力。改善项目区基础设施薄弱,村间道路损毁严重、年久失修,通行条件差的情况,并保证项目能长期使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扶贫资金及基建账纳入大账核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701111



附件【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表2021121505351053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