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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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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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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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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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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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2401000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承担政府公示的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制度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贯彻执行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工作。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实施。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6.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泸西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和评估便民高效。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维护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继续完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增强测绘地理信息支撑服务能力,完成测绘518宗,面积5,304.08亩。扎实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我县2020年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5,315本,面积330.48万㎡,不动产登记证明1016份,评估金额33.35亿元,抵押贷款金额14.55亿元。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工作,已完成外业权属调查107,394宗,同步整合建立数据库107,394宗,已完成预计工作量的87.77%。全面完成全县113,943宗已发证存量档案原文数字化扫描工作和权利人、宗地四至、批准面积等权属信息及宗地信息录入工作。完成倾斜摄影测量及三维实景模型建模工作。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最美泸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编制《泸西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自查报告》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严守基本农田红线和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线。初步完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即“国土空间双评价”)工作,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成果已提交省级汇总。城市总体规划评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等规划评估成果已完成。《泸西县黄草洲片区综合开发规划方案》《泸西县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修编》“神树坡、大兴寨等45个2020年度美丽乡村村庄规划”等规划已完成项目采购并在同步推进。已开展第四轮矿产资源编制前期工作、村庄规划编制。
3.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治理,推动成为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治理,推动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统筹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拆旧复垦方案8个,均已取得省厅批复。泸西县白水镇等7个乡镇黑舍等17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于2020年4月通过州局对该项目的复垦工程的验收及实施方案的初验。2019年3月1日开工建设的红河州泸西县中枢等4个乡镇龙甸等8个村支持脱贫攻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完成工程总量30% 。地质灾害防治进一步加强。对2019年应急治理完成的泸西县中枢镇既比村委会红石岩村滑坡等5个应急治理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对中枢镇红石岩村滑坡应急治理等14个项目栽立地质灾害治理竣工项目公示牌,对90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公示牌。
4.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2020年度我县拟报7个城市批次和22个独立选址项目,涉及面积170.388公顷。出让土地63宗,面积7.5643公顷。已处置批而未供面积45.177亩。消除闲置土地7宗,1宗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
5.强化矿产资源管理,保障能源资源安全。符合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21家矿业权人全部完成矿业权信息公示;办理探矿权审批1件;注销泸西县小逸圃老凸山砂场等5座非煤矿山的采矿许可证,新设的3家非煤矿山进行了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等相关工作,泸西县白水镇大无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已于2020年11月17日取得采矿许可证,其他两个矿权出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认真组织开展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对顺鸿煤矿和小团山煤矿二矿开展联勘联审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煤矿整合重组工作。
6.加大自然资源执法力度,维护良好秩序。土地动态巡查399次,出动1,506人次,发现违法占地行为289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89份,及时制止违法行为289起,立案查处违法占地行为54起,结案15起,收缴罚款140.51万元。组织矿山(非煤矿山)巡查矿产巡查111次,出动人员546人,发现非法采矿行为42宗,制止非法采矿行为42宗。开展城乡规划巡查108起,发现违法行为 189起,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66份,限期内自行整改,逾期不整改依法依规整治。拆除54宗违建,总面积3.5403亩。2020年下发我县土地卫片图斑162个,面积2,267.84亩;矿产卫片图斑1个,卫片执法图斑已全部填报土地卫片系统判定,待上级审核。共清理历史违法用地360宗,立案查处230宗,收缴罚款56.06万元。加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排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局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人。这两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其他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离退休人员2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20,829,065.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63,874.05元,占总收入的99.6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5,191.73元,占总收入的0.31%。与上年收入合计27,107,030.10元,财政拨款收入27,102,129.20元对比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紧张,拨入经费减少;与上年其他收入4,900.90元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国家税务总局泸西税务局拨入代扣代缴手续费及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2,584,050.78元。其中:基本支出12,765,442.80元,占总支出的56.52%;项目支出9,818,607.98元,占总支出的43.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合计33,189,188.25元,基本支出20,692,993.48元,项目支出12,496,194.77元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入经费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65,442.80元。与上年日常支出20,692,993.48元对比减少7,927,550.6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财政紧张,财政安排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701,216.35元,占基本支出的91.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64,226.45元,占基本支出的8.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18,607.98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项目少,部分为上年未完工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综合执法工作经费364,000.00元,财政拨入工作经费999,066.00元,白水镇黑龙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资金2,617,877.46元,国土资源卫片执法补助经费68,400.00元,金马新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资金312,125.74元,白水等7个乡镇黑舍等17个村增减挂勾项目资金184,140.00元,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省对下补助经费70,160.00元,泸西县中枢等4个乡镇龙甸等8个村增减挂勾项目资金1,044,000.00元,全国国土调查经费249,700.00元,农村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经费219,000.00元,政府购买服务505,459.36元,阿庐古洞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项目项目98,900.00元,执法工作经费530,000.00元,地灾培训演练经费43,530.00元,地灾群测群防员经费37,500.00元,地灾应急处置经费299,999.31元,三塘乡倶久村石阶脚上寨滑坡应急治理资金295,125.69元,永宁乡小兴寨滑坡应急治理项目资金300,000.00元,永宁乡城子村滑坡应急治理项目资金199,624.42元,中枢镇红石岩地灾治理资金700,000.00元,中枢镇小兴寨地灾治理资金200,000.00元,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80,000.00元,泸西县2020年永久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4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26,859.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8%。与上年支出数31,098,638.35元对比减少8,971,779.3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财政经费紧张缩减开支,首保民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0,1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主要用于矿山执法大队汽车租赁费364,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684.59元,网络租赁、拆违建挖机、拖车租赁费150,000.00元,法律顾问费120,000.00元,差旅费94,120.00元,办公费等其他工作经费524,306.41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42,31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主要用于离退休费909,85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95,301.4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36,265.76元,报刊费等89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51,938.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53,115.4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8,823.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4,614,509.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7,703,007.24元,日常公用经费1,011,740.00元,白水镇黑龙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资金2,617,877.46元,国土资源卫片执法补助经费68,400.00元,金马新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资金312,125.74元,白水等7个乡镇黑舍等17个村增减挂勾项目资金184,140.00元,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省对下补助经费70,160.00元,泸西县中枢等4个乡镇龙甸等8个村增减挂勾项目资金1,044,000.00元,全国国土调查经费249,700.00元,农村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经费219,000.00元,政府购买服务505,459.36元,阿庐古洞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项目项目98,900.00元,执法工作经费530,0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2,2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792,20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155,779.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4%。主要用于地灾培训演练经费43,530.00元,地灾群测群防员经费37,500.00元,地灾应急处置经费299,999.31元,三塘乡倶久村石阶脚上寨滑坡应急治理资金295,125.69元,永宁乡小兴寨滑坡应急治理项目资金300,000.00元,永宁乡城子村滑坡应急治理项目资金199,624.42元,中枢镇红石岩地灾治理资金700,000.00元,中枢镇小兴寨地灾治理资金200,000.00元,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8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7,558.66元,完成预算的39.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5,382.66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176.00元,完成预算的7.1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中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经费紧张缩减开支,首保民生。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10,959.63元,下降38.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9,438.63元,下降45.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479.00元,增长35.7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经费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开展需要,接待人次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382.66元,占81.88%;公务接待费支出32,176.00元,占18.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382.6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5,382.6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2,17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1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督导迎检工作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1,057.40元,与上年8,065,610.63元对比减少7,054,553.23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首保民生,拨入经费减少,支出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局本级)资产总额318,373,549.36元,其中,流动资产296,808,636.61元,固定资产19,427,511.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920,000.00元,无形资产217,40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337,583.2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5,48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在建工程减少1,355,489.79元,无形资产无增减,其他资产无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9项,账面原值121,663.00元,捐赠资产109项,账面原值86,152.00元,无偿调拨(划转)资产11项,账面原值53,07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738平方米,账面原值1,206,359.8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193.89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8,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十七)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2401111
附件【泸西县自然资源局表202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