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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83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1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5701000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和旅游的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负责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负责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艺术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负责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牵头、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加大旅游市场、智慧景区的监管力度,狠抓宣传营销,10月在上海徐汇区组织举行“高原至美,花卉泸西”—红河州泸西县上海市徐汇区文旅宣传推广活动,现场签订了泸西、徐汇两地帮扶宣传推广合作协议。成功创建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2个、州级旅游扶贫示范村2个,圆满完成了2020年“10座”旅游厕所建设目标任务。通过强化宣传营销、市场监管、服务优化、弹性供给等措施,稳控旅游经济,2020年全县接待国内外游客267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31.6亿元。围绕“红高原泸西”的品牌目标,顺利推进城子历史文化名村、东方玫瑰谷国际旅游度假生态园、吾者温泉国际养生度假区、观音山景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其中,城子古村项目,紧紧围绕保护和传承方向,进一步调整优化发展思路,对城子古村进行规划修编及建设,守住“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品牌;东方玫瑰谷项目完成一期投资额902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是: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680,724.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4,223.13元,占总收入的95.6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6,501.60元,占总收入的4.34%。比上年12,536,191.65元减少6855466.92元,减少54.68%。主要原因是2020年单位2月份机构改制。原单位泸西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1-2月项目资金过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724,504.55元。其中:基本支出4,529,636.35元,占总支出的79.13%;项目支出1,194,868.20元,占总支出的20.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14,623,933.21元,减少8899428.66元,减少60.85%。主要原因是2020年单位2月份机构改制。原单位泸西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1-2月项目资金过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29,636.35元。比上年5,388,766.15元,减少859129.8元,减少15.9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记实、差旅费、培训费等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66,081.18元,占基本支出的87.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3,555.17元,占基本支出的12.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4,868.20元。比上年9,235,167.06元,减少8040298.86元,减少87.06%。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经费结转结余过大,上年未实施完成的项目在本年内完成且进行资金支付。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开展部门发展事业项目,推动文化繁荣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4,223.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3%。比上年数8,789,780.65元,减少2755557.52元,增长31.34%。主要原因是2020年单位2月份机构改制。原单位泸西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1-2月项目资金过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3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66,322.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正常运转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1,33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及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3,847.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主要用于部门发展特定项目开展。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9,3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0%。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0000元,支出决算为2,910.00元,完成预算的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10.00元,完成预算的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节约不别要的开支,本年重点压缩公务务接待费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910.00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910.00元,增长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91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2,91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文旅上级部门指导工作接待开支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872.75元,比上年237,597.00元增加57275.75元,下降24.10%。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相关办公费、水电费、通讯服务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接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543189.8元,其中,流动资产81,039.87元,固定资产1,462,149.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57013.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76.7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76.7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让,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律所确认的一种诉讼外的调解形式。它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一项伟大创举,也是我国一项具有特色的法律制度。它有自己独特的组织形式,完整的工作原则、制度、程序,严格的工作纪律,方便灵活、形式多样的工作方法。因此许多国家把人民调解誉为"东方经验"。人民调解工作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直接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能够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团结;能够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能够预防犯罪,减少犯罪;可以积极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群众可以直接参加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同时,还能够起到党和政府以及审判机关的助手作用。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专用材料费:机关和事业单位不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5701111



附件【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