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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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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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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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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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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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6001000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县教育改革,管理教学业务;对全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检查指导、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共同性的问题。拟定全县教育发展规则,组织承担国家、省、州、县重大实验课题,科研项目的实施,管理局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勤工俭学及校办产业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着力推进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强化党组织建设。县教育体育局始终把抓好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为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着力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党组织建设,抓好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活动。建立了领导班子党建联系点6个;优化调整党组织设置49个,完成127个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3次,确定调研主题2个;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1期;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上廉政党课37场次。二是全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各学校的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3份,印发《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各类廉政提醒谈话54人次,发送廉政提醒短信69条,警示教育活动36场次,开展“廉政家访”830余人次,经排查17名干部未发现违规借贷行为。三是以党建带群建激发活力。为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增强党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2020年发展党员42人、团员660人,2名教师分别荣获2019年度“红河州优秀共青团员”称号、“红河州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泸源中学团委被评为2019年度“红河州五四红旗团委”。
二、着力加大投入补齐教育发展短板。一是全力补齐城区教育资源不足短板。持续推进投资9.13亿元的泸西一中整体迁建项目;加快推进规划投资8986.11万元,总建筑面积21590平方米的泸西县中枢镇瓦窑小学迁建项目,规划方案已通过县规委会,正在准备做地勘;按照县规委会上的要求,重新修改县机关幼儿园迁建和城东幼儿园新建项目规划方案,加快编写可研报告。二是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为缩小县域、城乡、校际间教育发展差距,加大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力度,利用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项目,规划总投资13820.06万元,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4个建设项目,校舍建筑面积66882.5平方米,运动场面积8056平方米,现已完成26个。三是加快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为增加农村公办幼儿园数量,加快推进“一乡一公办,一村一幼”建设全覆盖,实施总投资2248.19万元,校舍建筑面积16822平方米的学前教育项目18个,已完工14个。
三、着力推进各类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大幅提升。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及“班改幼”等措施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率。目前,全县有幼儿园113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110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7.3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预计达90.52%。二是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着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优化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机制,精准落实教育惠民政策,确保不因贫辍学,采取随班就读、特教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让适龄残疾孩子享受教育权力,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预计达98.33%。三是高中教育实现普及与提质双突破。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全力整合适合高中教学的教育资源,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强化县内外中职招生,确保不能升入普通高中学校的初中毕业生能顺利到中职学校就读。2020年全县普通高中招生3388人,完成中职招生2291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预计达98.6%。四是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持续推进。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由“创建型”向“示范型”转变。2020年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25所,向阳乡阿盈里小学通过了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州级初验。建成了1所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残疾儿童少年104名,60名残疾儿童少年实现了科学分类安置。
四、着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养。一是选优配强学校领导班子。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将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教师用起来,经过民主推荐、考察和党组研究决定的,年内提拔校长、副校长41名,体现了用好一名校长带出一所好学校。二是不断完善教师补充机制。2020年,通过特岗教师、事业单位招考、紧缺人才引进、普通高中年薪制编外教师招聘、外县调入等方式补充教师107名。其中普通高中年薪制编外招聘实际签约28名;紧缺人才引进3人;事业单位5人;招聘特岗教师30名,专项公办幼儿教师24名;外县调入17名。三是做好教师管理服务工作。完成教师资格证认证185名,特岗教师转正64名。完成教师资格定期注册118名。正在收集整理4372名教师的人事档案工作。四是加大教师提质力度。利用各级各类学习培训,提升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学习新修订的《宪法》《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提高教职工的法治意识。组织全县教职工集中观看张桂梅思政大讲堂首场报告会;培训校(园)长、教师共5677人次,认定州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11人,县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25人。获省乡村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表彰4名,获州乡村从教15年以上优秀教师表彰8名。
五、着力提升学校内涵发展质量。一是抓实学校五育发展。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按照《泸西县推进“五育并举”的实施方案》抓实工作,广泛开展劳动、体育、美育教育,促使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和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建立养猪示范学校21所,养猪48头;组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200余场次;评选县级“新时代好少年”10名,参加红河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荣获二等奖及以上24项;参加红河州第五届“彩云杯”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竞赛和说课大赛,荣获团体二等奖,中职组荣获一等奖。二是开展普法教育。把青少年的法治教育纳入德育教育,利用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途径开展系列法治学习。邀请法治副校长、法律专家、法治宣讲团到学校开展法律知识、民法典宣传讲座100余场次;组织学生参与“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师生普法率达95%以上。三是抓实教育督导规范教育工作。完成了省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评估验收工作;完成全县20所义务教育学校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完成27所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完成审查清理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182.6774万册;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整顿工作2次。四是抓实教育教学工作。开展中小学教学视导工作,开展初高中中心教研组活动,泸源中学组建卓越班,开展“一对一”指导,精准培优辅弱,实行订单培养。2月底启动全县中小学“停课不停学”线上教学工作,全县90%的教师参与线上教学工作、96%的学生进行线上学习;完成18个州级“十三五”课题研究,正在申请结题验收,获省级表彰论文337篇;2020年,初中学业考试500分以上人数747人;高考总上线率99.9%;一本上线人数354人,600分以上人数111人,600分以上人数位次居全州第四名,一本上线人数位次居全州第三名。
六、着力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压实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双线六长”控辍保学责任机制,积极开展春季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印发了《泸西县2020年持续依法全力做好春季学期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方案》,先后召开6次分析研判会和调度会。组织教师入户走访,通过“四查三比对”全面核查辍学、失学学生情况,对已劝返的辍学学生实现精准安置,截至目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生实现动态清零。二是精准落实教育资助。县教育体育局始终坚持把学生资助作为教育扶贫的重要抓手,精准落实教育惠民政策,确保贫困学生应助尽助。目前,发放义务教育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中高职“雨露计划”补助、职教东西协作项目等各级各类资助金7588.51万元,惠及95180人次。三是持续推进挂联工作。挂钩联系贫困村和挂联户做到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组织开展“六清”和“回头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号销号,化解返贫回退风险。
七、着力推进体育事业持续发展。一是抓好校园体育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中小学课程设置方案,上足体育课时,开设1节足球课,开展好体育大课间活动,保证了学生每天阳光体育锻炼1小时。完成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形成了“1+4+N”运行模式,受到全国校园足球考核组的肯定。积极组织学校参加各类比赛活动,参加云南省第三届青少年校园足球最佳阵容比赛分别获2个第一名和1个第五名,8名队员代表云南省参加全国校园足球最佳阵容比赛;参加全省的足球后备力量赛,获2个第一名和1个第二名。配合完成了全国足球中乙联赛,配合组织全国高中生足球超冠联赛。二是抓实群众体育工作。继续推进城乡公共体育服务一体化建设,实现村委会一级行政区体育设施全覆盖,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覆盖率为100%,85%以上的村民小组建有标准篮球场。完成了体育公园和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建设,配合完成了金马镇8块足球场建设。持续开展全民健身及体育活动,采用线上和线下双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转发各类健身视频和健身宣传资料380余条;线下采取免费开放体育场馆、组织比赛活动,依托17个体育协会开展体育比赛2次涉及20个项目,组织开展了全县工间操比赛。免费和低收费开放体育场馆(地)年接待达20余万人次;开展裁判员、教练员、社会指导员等各级各类培训4次,培训人员累计达522人;组织各类社会指导员、志愿者深入社区、村组、学校开展健身和运动技能指导活动110余场次。
八、着力构筑校园安全防线工作。一是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印发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文件16个,转发安全、扫黑除恶等各种工作文件70余个,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安全督导检查。召开校园安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种工作专题会议18次,开展校园安全各级各类检查32次,排查整改校园安全隐患120起,排查校园及周边乱点乱象3起,整治侵占学校公有用地1起,已全部整改到位;发放扫黑除恶工作手册900余份,核查办理县扫黑办移交线索清单3起。三是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要求各级学校“逢会必讲”、“到校必讲”安全,认真落实放学前5分钟,周未放假前10分钟,长假放假前30分钟安全教育制度。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2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34场次,各种应急演练750余场次。四是抓实“三防”建设能力提升。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配足配齐安保人员、防卫器械、消防设备,安装监控等设施设备。各学校“四个”100%已基本达标;荣获2020年县级消防安全先进工作单位。
九、着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行动”工作。一是全面扎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指导督促学校按照疫情防控“两案九制”工作方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认真排查师生员工收假前14天健康状况和旅居情况,上好开学防疫教育第一课,做好入校人员扫码登记,坚持每日体温监测,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做好缺课师生及缺课原因的登记、统计和追踪工作。年内,储备疫情防控物资额温枪1139支、一次性口罩139696个,酒精1550公斤,消毒液和消毒粉1548公斤,开展疫情防控知识讲座200余场次,张贴、播放宣传标语5000余条次,推送防疫信息189013条。二是全面深入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整治工作,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清扫,加强公共区域消毒,加快旱厕改造和洗手设施配套,落实学校食堂6T工作,治理校园小卖部及周边摊点乱象等工作,切实保障了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共完成旱厕改造97座,完成率100%;新建洗手设备354座,安装水龙头1488个,完成率达100%;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参与爱国卫生大扫除7次,粘贴、播放宣传标语3000余条;完成悬挂消毒公示牌233块,消毒微信小程序注册233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3,912,722.73元,对比2019年度收入合计68,018,114.46元,减少了14,105,391.73,下降20.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059,122.73元,占总收入的96.56%;对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61,182,459.06元,减少了9,123,336.33元,下降14.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53,600.00元,占总收入的3.4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4,144,255.40元,对比2019年度支出合计75,351,434.59元,减少了1,207,179.19元,下降1.6%。其中:基本支出20,586,722.40元,占总支出的27.77%;对比2019年基本支出26,304,057.17元,减少了5,717,334.77元,下降21.74%。项目支出53,557,533.00元,占总支出的72.23%;对比2019年项目支出49,047,377.42元,增加了4,510,155.58元,增长9.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586,722.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717,334.77元,主要原因分压减非必要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151,042.70元,占基本支出的93.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35,679.70元,占基本支出的6.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557,533.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510,155.58元,对比2019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047,377.42元,减少了44,537,221.84元。主要原因是校舍建设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26,122.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4%。对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07,433.74元,增加了4,018,688.99元,增长5.6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62,019,978.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7%。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52,284.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08,207.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
9.卫生健康(类)支出981,312.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98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7,1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997.00元,完成预算的10.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97.00元,完成预算的10.1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减非必要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3,099.00元,下降-52.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599.00元,下降-51.2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非必要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1,997.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1,99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9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9,242.33元,与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5,863.08元对比,减少了2,396,620.75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非刚性指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651,489,614.04元,其中,流动资产43,351,979.95元,固定资产1,611,249.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61,516,384.2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45,01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596,030.6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3,740.09元,在建工程减少25,265,973.1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5,91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91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6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8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校舍资产由于以前年度基础资料不完整,会计账套要素也不完整等众多历史原因,有部分校舍已经投入使用,但是暂未资本化处理,正在与相关共同协商处理。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6001111
附件【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