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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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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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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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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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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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8601000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县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4.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县委报告。
5.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县委反映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6.配合县级有关部门抓好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县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7.负责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更名、撤销,督促指导县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8.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9.了解掌握县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督查、检查县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县直机关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务干部。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聚焦年度重点任务和党委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抓基础强规范,坚持从实际出发,强化调研指导,以落实执行党内条例法规为根本,以党的组织规范化建设为基准,瞄准从根本上解决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机关党建“灯下黑”等顽疾问题,强化部门自身建设,压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推动机关党建走实走深,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效汇报如下:
1.强担当,抓队伍,主动服务县委中心工作
一是严管与厚爱结合,提质量厚关爱。严把党员发展关,点对点、一对一的全程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先后2次对2020年党员发展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程序等现场指出,并明确具体的整改时限,2020年工委高质量发展党员26名,目前,党员发展工作已经完成并向组织部报备。注重日常、抓在经常,实时开展党内关怀、关爱制度,把党的温暖送到党员心坎里。今年的疫情防控工作,先后向所属党组织转拨抗疫人员慰问经费1.5万元;针对“七一”建党活动,对所属党组织的党员全面摸排,认真分析,划拨慰问党员经费50人次10000元。二是以标准需求为导向,党务工作者队伍逐步选优配强。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要求,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督促下辖党组织及时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采取“指导员+业务员”双联系的方式建强党务干部队伍,各机关基层党组织实现党务工作者“AB”角互换互补制度,把党务工作者纳入单位中层干部后备人选重点培养。截至目前,工委196个党组织共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者283名。
2.强组织,抓推动,全面规范党的组织建设
一是用“智慧党建”推动组织优化。围绕“智慧党建”的党建分析报告和数据事实,运用数据思维指导推动党建工作全面规范。坚持用数字说话,用数据指导推动工作,用数据压实工作责任,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最新条例要求,对所属的各党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设置。截至目前,新成立3个党委、7个总支,撤销4个党组织,20个党支部直接划转由工委隶属管理。二是用换届强化组织管理。明确所属党组织“总支及以上的党组织书记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落实好党建第一责任人制度进,做到党建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同步双向推动。严格管理支部按期换届,要求各单位在按时上报换届请示时,必须经过党组(党委)会议讨论决定,推动党组(党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以严的换届纪律提升党员干部规矩纪律意识。目前,工委2020年需要换届的党组织已经全部完成换届,正对干部调整后出现党组织班子空缺等人员进行选优配齐。三是用指标量化规范任务落实。结合党建重点任务和党内条例法规,机关党建工作实际等,制发《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党组织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党建日常工作开展,支部规范化建设,党员发展,党建重点任务等工作落实进行具体量化,形成完整的考评指标体系,变党建软任务为“硬指标”,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落实从严从硬从实。
3.强调研,抓管理,优化党建管理模式
一是专项调研解决具体问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积极开展好专项调研。针对党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和党组织规范设置工作,对需要调整的人大、政协、县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先后到相关部门主动与单位分管领导积极对接,听取意见建议,对工委党组织关系进行了优化设置。二是抓综合调研解决常规问题。县委县直机关工委针对日常存在的问题,在平时的走访中,针对工委梳理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以“拉家常”的方式采取综合调研。今年以来,先后通过综合调研解决了泸西县流动人才党支部党员管理困难,离退休党支部党员管理部到位等问题,比如对流动人才党支部党员接转采取“先到支部报到、工委再行确认”的“倒转”方式,解决流动人才党支部党员报到不到位的问题,明确各离退休支部必须由1名正式在职党员联系服务的方式加强联系帮助,解决离退休党支部运用“智慧党建”开展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日常调研推动责任落实。坚持下沉和上报相结合,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直插最基层的党支部,对流动党员管理中,工委直接加入相关的工作微信群,通过解答工作疑问、签订党员责任承诺书等强化流动党员管理。日常工作中,对上报的各类材料,咨询的问题等,分析研判,掌握下属各党组织的存在问题,做出工作指导。同时,对今年确定的软弱涣散党组织,大抓调研,与县科协,协会负责人加强沟通,规范整改,现已经全面完成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
4.强落实,抓日常,推动工作全面进步
一是压实基层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建半年工作总结和党组织书记半年书面述职,党组织书记至少是党组(党委)班子成员,上报的党建工作中,必须有党组(党委)会议记录等举措压实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通过抓书记、书记抓系列举措,机关党建工作有了很大起色。目前,工委所属27个总支以上党组织全部实现至少由班子成员担任。二是日常督促提醒推动工作落实。结合年度党建重点任务,运用好“智慧党建”大数据分析,根据每月的工作重点,做好日常督促提醒及工作通报,目前,共下发工作提醒4期,周提醒1期,点对点提醒党组织1个,推动了具体工作的落实。三是抓好日常工作落实。抓好党员发展工作,2020年工委共发展党员26名,积极分子38名。按时督促交纳党费567861元,督促所属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3197次,主题党日1493期,党务公开701条。
5.强引领,抓示范,全面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
一是围绕机关党建抓示范。按照“五强五带头五过硬”基本任务要求,制定《泸西县模范机关三年创建实施方案》,用三年时间在泸西县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采取量化具体工作指标,每年创建总数不超过全县总数的40%,实施动态调整管理,让机关部门形成年年有比较,年年有提高,年年做示范“比、学、赶、超”的氛围,把机关部门真正建设成为政治部门,让机关党建“走在前,做表率”,计划在11月中下旬联合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等部门开展一次验收检查。同步跟紧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党建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泸西县县级机关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清单》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的工作任务和方向,抓实了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二是抓实党建示范点打造。采取以点带面,点线结合的方式,打造一批机关党建示范点,先后在齐力集团开展“三联两共建”示范点,应急管理局机关示范点。三是注重党员作用发挥。通过对党员作用发挥,助推社会经济发展等工作开展,充分挖掘党员发挥,机关党员助推全县现代农业产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县农科局通过把党建注入产业各关键环节,让党建工作服务企业发展,服务农业发展,把“虚”的党建与经济发展“实”的产业相融合,通过党建引领达平台、强龙头、促增收,派出12名党员骨干担任4个乡镇产业指导员,安排63名党员农业科技人员送教下乡、参与培训,真正实现了“双推双促双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83,444.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3,444.79元,占总收入的95.5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0,000.00元,占总收入的4.42%。与上年对比增加120971.78元,增加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了80971.78元,增加6%,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人员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拨款所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了40000元,增加1.33%,主要原因是所属党组织补助党建工作经费增加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70,228.12元。其中:基本支出1,532,658.12元,占总支出的97.61%;项目支出37,570.00元,占总支出的2.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5742.71元,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增加人员公用经费拨款和项目资金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2,658.12元。与上年增加28172.71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增加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05,172.62元,占基本支出的91.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7,485.50元,占基本支出的8.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57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570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增加了党员培训和“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补贴两个项目拨款。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0年我部门组织党务工作者及“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支付18,250.00元,补助“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19,32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3,444.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8%。与上年对比增加56,676.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拨款支出增加19,106.00元,项目拨款支出增加37,57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8,794.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3,005.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6%。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0,735.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9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与2019年对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572.2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375.87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相关办公费、水电费、通讯服务费、报刊费、工会经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59,809.84元,其中,流动资产34,023.61元,固定资产25,786.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774.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91.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8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121610064239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