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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84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16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0301000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建设,研究提升党的基层组织组织力,增强党的基层组织政治功能;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兴业态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规划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党员发展计划和措施,组织新时代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2.研究提出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县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以及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承办干管权限范围内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3.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励、工资福利、培训等事务;研究拟订全县公务员管理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对外合作交流、申诉控告等。

  4.研究拟订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落实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5.统筹实施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负责或参与拟订全县组织、干部、人才工作的有关制度。

  6.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7.研究和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工作,拟订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县管干部以及有关党政干部进行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各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干部培训基地、乡镇党校及其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8.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指导、检查、综合、协调;代县委管理一批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并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9.贯彻执行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实施意见和指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离退休干部工作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10.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抓好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县老年大学、县老干部党校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11.统筹全县机构编制工作,归口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2.研究指导全县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干部审查、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工作,管理党员、县管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13.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紧紧围绕“两个维护”抓政治建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地生根。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工作主线,常态长效抓实政治建设。一是学深学透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及时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3期共培训各级干部960人,邀请15名省级知名专家学者和县级领导授课,累计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25期7275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26期1879人次,依托“云岭先锋”夜校培训党员9轮27288人次,督促各党委(党组)开展中心组学习355场8200余人次,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学深学透、弄懂弄通。二是聚焦常态长效建机制。健全各级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严格落实第一议题、领导干部上讲堂等制度,县委常委班子示范带头,带动8个乡镇、64家县属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和班子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制发《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贯彻落实工作清单》《县委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推行党委(党组)管党治党责任清单、项目清单,高位推动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分梯次开展“四史”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革命传统等教育。建立党委(党组)书记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全县27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46名党委(党组)书记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73个,深入基层开展政策宣讲、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三是统筹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研究制定《泸西县“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实施方案》,聚焦高素质专业化开展“大学习”活动,聚焦问题短板弱项开展“大调研”活动,聚焦提标提质提效开展“大抓落实”活动,举办“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读书班1期,全县349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训;8个乡镇、71家单位确定调研课题121个;县级建立“红黑榜”制度,发出通报3期。通过“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全面提升全县各级干部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的能力以及改革创新和狠抓落实的能力水平。

  (二)紧紧围绕“政治标准”抓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突出政治标准,将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考核纳入干部选任、年度考核中,并提升结果应用成效,逐步树立选干部、用干部必看政治表现的鲜明导向。一是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树牢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注重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一线考察识别、培养锻炼、选拔使用干部,注重选树优秀典型,对事迹突出的实行选派培训、评先评优、提拔重用和解决诉求“四个优先”。对乡镇和部门完成1轮全覆盖综合分析研判形成“三册一单”,及时开展2轮次考察识别,提拔使用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57名,在疫情防控一线干部12名,按程序调任6名优秀事业人员担任领导干部,从县级部门选派2名干部到乡镇担任党政正职、从县乡选派3名干部到乡镇重要岗位任职。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唱响素质培养“主旋律”,突出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历练,把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政治意识贯穿干教培训全过程。争取110万元投入干部培训,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在县内举办新任科级干部、基层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班等9期主体班次,培训科级以上816人次,选派86名干部赴上海、北京参加能力提升培训班,选派9名干部到省级对口部门、上海市徐汇区、弥勒市学习锻炼。三是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念好从严管理“紧箍咒”,以最严、最实的要求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函询科级领导干部3人、诫勉谈话1人。常态开展谈心谈话,对5批次新任职的337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对2批次新任职的33名科级领导干部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选派152名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担任乡村振兴指导员,协调加大乡村振兴指导员管理、保障力度。出台“改非”干部管理办法,采取抽调组建督查组督查等措施,以督查情况通报、提醒告知函、强化跟踪管理、移交县纪委县监委问题等进行强化管理,干部作风在有效监督管理中实现转变。四是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严把条件关,严控人员范围、职级比例、政策口径,稳妥有序推进公务员二次职级晋升、招录和年度考核工作,完成2019年度667名(不含驻村考核)普通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调整考核等次7人。五是规范离退休干部管理。认真落实干部荣退制度等各项待遇政策,着力“理顺关系、配齐人员、健全制度、跟踪问效”,不断提高离退休干部“三项建设”水平;把离退休干部“三大优势”与“三大工程”相结合,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在疫情防控、推殡葬改革发挥正能量。

  (三)紧紧围绕“争先晋位”抓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完善组织体系,规范组织设置,突出政治功能,抓实提质增效,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一是以“书记项目”为牵引。将基层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上级组织会议精神、重点工作安排等进行具体化梳理、项目化排列,围绕跟进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多元需求、中心重点工作,推动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等,坚持发展难题在哪里、“书记项目”就在哪里。县委书记牵头确定“1+2+6”项目,带动全县各党(工)委书记制定22个党建项目,形成了“一党委一品牌”的党建工作格局。年底开展“最佳书记项目”评选,努力将“书记项目”培树为示范典型。二是以“支部建设”为基础。打破地域限制、产业壁垒,推动党组织“上产业链”“进专合社”“入农业园”,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体系,着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300余名县处级和科级党员干部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331个。推进党支部“规范+示范”“党建+”品牌建设,持续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双整百千”四级联创工作,目前共创建省、州、县“示范党支部”13个;持续推进机关单位党组织与“两新”组织“1+N+1”结对共建及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在建党99周年期间,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九个一”活动。建成第一个商圈党支部、第一个“红色驿站”,着力构建“1+6+N”党群服务活动阵地体系,将利民、便民的服务链向基层延伸。三是以“头雁培养”为重点。聚焦“能人难配”,抓选拔任用。全面启动乡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领头雁”培养工程,采取“七个一批”的办法,对现任村“两委”班子运行情况和村干部履职胜任情况逐村开展分析研判,稳妥推进“一肩挑”,目前全县“一肩挑”比例达81.6%;聚焦“人才难选”。实施青年人才回引计划,累计培养“明白人、带头人”568人,储备296人农村优秀人才,择优确定回引对象24人。聚焦“干部难当”,抓素质提升,实施村组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对120名村组干部开展“双提升”计划,选树32名省州县“好支书”,4名“扶贫好村官”获得州县脱贫攻坚奖表彰。四是以“服务中心”为核心。抓牢脱贫攻坚“三个组织化”,持续推进“党总支+合作社联农户连龙头企业”全覆盖模式,推动支部建在产业链、党员聚在产业链、群众富在产业链,发放泸西县“农村党员创业互助基金”392万,实现有贫困人口的78个村集体经济平均收入达6万元以上。在全县实施星级乡村创建,用三年时间打造100个星级乡村,推行党员“+人居环境提升”“+社会治理”“+乡风文明”等,以红色党建打造绿色小康。探索“1+3+5”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泸西做法”,实施“基层党组织+网格化管理”,深入推广新坝经验和小河边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永宁乡“双积分”促乡风文明、宗教民族地区“五进”工作等做法。设立党员责任区、组建党员“突击队”,组织开展“我是党员,我在抗‘疫’一线”等主题活动,严密排查、全面防控,有序复工复产复学,16706名党员干部踊跃捐款员自愿捐款197.2051万元。五是以“智慧党建”为支撑。建设泸西县“智慧党建”大数据调度指挥中心,推进全县基础党务管理,实现党建工作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推广运用“党建+”金马通智慧用工APP,通过大数据平台及时分析掌握服务社党组织组织发动党员群众、企业和“领头雁”帮带党员群众、以及党员群众务工收入和企业生产经营等情况,形成党组织、党员、“领头雁”、群众和企业五方评价的闭合体系。

  (四)紧紧围绕“产才融合”抓人才队伍建设,为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各类组织、各方力量、各项工作、各种资源进行再组织、再整合,推动人才向基层流动。一是营造育才用才良好环境。将人才工作落实情况列为综合实绩考核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内容。评选2019年“阿庐英才”20名,持续抓好省专项申报工作,组织申报名医专项2名,青年拔尖人才专项1名,产业领军人才专项1名,组织推荐云南牛牛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牧场场长王亮等4名各领域优秀人才完成云南省第五届“兴滇人才奖”申报,兑现“阿庐英才”工作经费40.6万元。二是加快推进“弥泸人才一体化”合作协议。联合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率成员单位到弥勒市委组织部对接工作1次,编制“人才资源共享”“互派干部挂职交流”等5个人才交流项目,各项交流项目稳步有序推进。三是提高人才服务水平。拟定《泸西县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措施〉清单》《泸西县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通过走访慰问、定期座谈、实地调研等形式,听取各类人才意见和建议,在住房保障、项目申报、科研培训等方面提供资金奖补等优惠政策。引进的336名人才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需求得到有效落实。

  (五)紧紧围绕“模范过硬”抓自身建设,打造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建立并落实周一常态学习、红蓝黑“三色挂督”、跟班学习、组织工作季度交流会等制度,锤炼组工干部党性,提升组工干部的能力素质,推进模范部门建设。推行部务会成员挂钩联系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工作制度,围绕组织工作重点难点开展课题调研,将课题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成果推动工作实践。选派4名优秀组工干部到州委组织部、抽调4名乡镇组织委员到县委组织部跟班学习,在部内开展轮岗练兵和选派到脱贫攻坚一线锻炼,抓好能力素质提升。支持鼓励7名组工干部攻读在职研究生。压实组工干部在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中的责任,全体组工干部以严实的作风冲锋在前、担当作为,走在前列、干在一线,为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在省州领导泸西调研、全州“三个组织化”现场交流学习会、“两会”选举、红河州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到泸西现场教学、全州“三个组织化”培训班等保障工作中均展现了良好的组工风貌。党风廉政、意识形态考核均获得优秀等次,获泸西县脱贫攻坚先进挂包单位、泸西县创民族团结示范优秀单位称号,张颖鹏同志被评为“泸西县扶贫先进工作者”。组工信息位居全省前列,部内李金龙同志被评为中组部“优秀网宣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为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613,252.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87,232.44元,占总收入的98.3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6,020.09元,占总收入的1.66%。比上年7,494,254.39元增加118,998.14元,增长1.6%,主要原因为本年支付2018-2019年“阿庐英才”生活补贴,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681,970.06元。其中:基本支出6,239,954.79元,占总支出的81.23%;项目支出1,442,015.27元,占总支出的18.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7,728,608.87元减少46,638.81元,减少0.6%,主要原因为本年新调入2名事业人员,但是提拔调出3名行政人员,人员工资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39,954.79元。比上年6,498,551.05元减少258596.26元,减少4.0%,主要原因为上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经费支出较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33,680.17元,占基本支出的90.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6,274.62元,占基本支出的9.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2,015.27元。比上年1,230,057.82元增加211957.45元,增长17.23%,主要原因为上海及兵装集团安排对口扶贫资金开展培训,划拨一定的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87,232.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7%。比上年7,425,854.39元增加61378.05元,增长0.8%,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00,290.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2,70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9%。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离退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5,27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8,9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27,716.27元,完成预算的18.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716.27元,完成预算的18.4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节约不必要的开支,本年重点压缩公务务接待费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093.73元,下降7.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93.73元,下降7.0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节约不必要的开支,本年重点压缩公务务接待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7,716.27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27,716.2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716.2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委组织部门到我县指导、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537.00元,比上年731,877.00元减少320,34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县级财政困难,节省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及印刷费、差旅费的报销。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资产总额2,059,791.25 元,其中,流动资产,207,280.15元,固定资产1,766,409.00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6,102.10 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91.3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5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0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121503042969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