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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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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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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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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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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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0年度部门
监督索引号53252700321301000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订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措施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
2.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3.统筹、指导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理论武装工作,负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4.负责规划组织全县思想政治工作,参与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事务,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指导行政执法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印刷业及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出版物内容和质量。指导全县“扫黄打非”工作。
6.从宏观上统筹开展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媒体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与各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与合作,会同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负责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参与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7.统筹、指导推动全县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指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
8.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电影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电影行政事务,监督管理电影放映有关工作,组织对有关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电影活动。
9.负责拟订广播电视、电影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负责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承担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0.对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事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建议,指导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承担县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对外宣传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对外宣传工作实施意见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组织开展对外传播能力建设,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12.统筹开展全县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13.参与管理新闻、文化、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的领导干部。对乡镇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人员管理。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4.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促进农村文化科技进步,发行放映电影,普及科学技术文化,为农村放映单位、个人提供人员、枝术培训支持及维修、放映技术设备年度检审、为“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提供配套服务。
15.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全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如下:
1.工作情况
(1)聚焦“网上网下”,加强意识形态管理,集聚拼搏奋进的精神动力
一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巡察、考核工作,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责任。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96份,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县委常委会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组织开展全县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2次。2020年以来我县未出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中的十种追责情形。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健全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一方面,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对全县60余家经营场所逐一进行检查,重新进行审核、登记,规范秩序、加强管理。开展“扫黄打非”联合执法检查3次。另一方面,实施“安全播出”工程,完善监测监管技术系统,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保障。
(2)着眼“培根铸魂”,抓实理论武装工作,打牢推动发展的思想基础
一是着力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培训。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中学习活动8次,专题研讨学习4次,累计参学940余人(次);全县各党委(党组)累计举行中心组学习活动165余场(次),参学人员6420余人(次)。开展县、乡、村干部教育4批,培训936人。泸西县“学习强国”平台供稿率居全州第一位,被主平台采用9条,云南学习平台采用99条。今年先后刊载泸西县委宣传理论文章7篇。二是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普及工作。创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践实训示范基地12个(其中:州级示范基地1个、县级示范基地11个)。今年由县委宣传部在全省率先开创的“红高原·泸西理论学习直播间”首场开播,单场就吸引了10687人观看,点赞达6万8千多人次,互动评论7000多条,受众普遍评价效果良好,目前已开展3期,累计点赞量高达24.5万人次。累计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脱贫攻坚、防控疫情宣讲1077余场(次),涵盖群众28.93万余人(次)。
(3)立足“凝心聚力”,强化新闻舆论引导,全力营造昂扬向上的浓厚氛围
一是做大做亮正面宣传。紧扣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县内各新闻媒体进行跟踪宣传报道,邀请中央及省州媒体聚焦泸西,加强对重大活动、重大典型、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宣传报道。截至目前,县电视台采编播《泸西新闻》144期916条,播出各类新闻通告公告76条、标语400条次;采制播《法制纵横》栏目28期、《科普大逢车》36期,拍摄完成专题片共计3部,公益宣传、形象宣传短片5个;《红高原泸西》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新闻325期2600条(篇);《泸西时讯》手机报推送信息129期903篇(条);抖音公众号“无线泸西”制作发布短视频696个,播放次数超过10万+的有81条,其中突破100万+的有4条;快手公众号“无线泸西”制作发布短视频629个,其中突破100万+的有5条。接待中央、省、州等上级媒体记者10批次40余人次,新闻稿件被上级采用826条(次)。
二是积极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中央资金60万元目前已拨付到位,并争取到上海沪滇项目资金支持20万元。县融媒体中心平台手机APP测试版已完成,推广试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2020年7月、9月分别完成云南智慧云平台及网络二级等保建设。11月国家广电总局专家组已经对泸西县融媒体中心技术系统进行检测验收。
三是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建立健全舆情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共处置社会网络舆情64起,编发《舆情信息》9期、《泸西舆情(专报)》8期。
四是营造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浓厚氛围。《红高原泸西》微信公众号、泸西县电视台等平台同步发声,累计转载、推送和报道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各级防控措施、最新疫情、科普知识、一线先进典型事迹2000余条(次),总点击量突破3000万次。制作疫情防控宣传音频、抖音短视频《泸西: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63岁农民大爹为抗疫一线捐资1万元》等众多宣传作品。创作防疫抗疫主题文艺作品13个(件),其中在“云南公共文化云”平台推出的泸西原创歌曲MV《春天的花》2天内点击人次达到了60余万次。
(4)抓实“遵德守礼”,巩固精神文明建设,展现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
一是着力推进核心价值观实践养成。目前,全县建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5个、主题广场17个、主题街道6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栏实现全县各单位、中小学校、各村组全覆盖。制作大型公益广告牌11块,制作各类宣传栏、公益广告5000余幅。组织开展了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大讲堂暨家风家训传承教育3期,各分中心、实践所、实践站累计组织开展家风家训传承教育122期,累计参与家庭4000余个。二是持续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红河好人、新时代好少年等典型宣传选树活动。我县荣获抗疫期间“红河好人”称号3人,红河州新时代好少年2人,评选县级新时代好少年10名。三是持续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2020年,开展“革除陋习促脱贫”主题活动3000余场(次),参与干部群众6万余人(次)。累计公示“口碑”事件200余件,“逆行”事件50余件。简办、停办、延办婚丧嫁娶等宴席500余场(次)。加强激发群众内生动力16个载体建设,进一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目前,全县建成爱心超市79个,农户累计积分12万余分。加强村史室(墙)建设工作,建成村史室(墙)27个(面)、在建10个(面),实现易地扶贫搬迁点所在村全覆盖,脱贫出列的贫困村全覆盖,行政村覆盖达70%以上。2020年,我县组织开展红河州文明新风示范村创建申报工作,荣获州级文明新风示范村荣誉称号15个。四是加快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顺利完成总中心、5个分中心、8个所、87个站建设,以及泸西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智慧云平台开发建设,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大队86支。各中心(含所、站)按照每月至少开展1次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要求,按质按量完成了工作任务,累计开展志愿服务集中活动62场次。全县有影响力的志愿服务活动品牌6个,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参与志愿者4万余人(次),爱心捐款126万余元。
(5)深耕“惠民理念”,发展文化文艺工作,打造更具特色的文化品牌
一是推动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拓展深化。组织开展2020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活动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为主题,各参与单位开展了现场宣传、咨询、赠送宣传品、宣传品等服务活动。大力开展网上文化惠民活动,推出线上阅读、线上展览、线上娱乐等21场活动。二是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举办了2020年“4.23世界读书日”全民阅读活动,以“书香助力战‘疫’ 阅读走向未来”,大力倡导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社会风气。启动了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完成了8个乡镇分馆建设和6个服务网点建设,建成中枢镇初级中学校园书店1个,实现了全县服务网点建设全覆盖。三是推进“红高原·泸西”品牌建设工程。主策划拍摄的《红高原》数字电影于2020年7月21日在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面向全国播出。积极申请上海对口帮扶资金20万元创新开展泸西农特产品全媒体直播“村播”品牌推介,目前已完成直播15次,帮助企业及合作社实现销售额1100余万元。申请上海消费扶贫项目资金30万元,顺利召开红高原·泸西(农业+文化)扶贫产品“云上”博览交易会,当天帮助企业实现高原农特产品销售额152万元。
(6)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结合全县农村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统筹规划。年初与放映队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年度工作目标,实行任务分解,责任到队,区域包干。制定了电影放映激励机制,对工作踏实,超额完成放映任务的放映队每年给予不低于1600元的奖励。制定了《泸西县农村电影放映情况登记暂行规定》,严格履行放映员挂牌上岗、映前报告、信息采集、放映回执、对照审核和签章认可制度,有效杜绝了弄虚作假的现象。创新思维求发展、改进硬件管理促稳定,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州县下达县电影管理站的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任务(2776场),因为新冠肺炎疫情按上级部门要求上半年停止电影放映工作。目前累计放映农村公益电影2144场次(投入故事片25部,科教片40部,放映科教片和公益广告片1334场,故事片810场),观众累计达8.13万人次。社区公益电影632场次,(投入故事片30部,科教片50部,放映科教片475场,故事片157场),观众累计达14.59万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
2.泸西县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8,710,116.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74,003.36元,占总收入的98.4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6,113.50元,占总收入的1.5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收入决算数5,619,400.72元对比增加3,090,716.14元,增长55%,增加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其他收入比上年26,000元增加110,113.50元,增长4.24倍,主要是收到预算外单位转入的宣传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8,696,100.36元。其中:基本支出5,151,865.73元,占总支出的59.24%;项目支出3,544,234.63元,占总支出的40.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本年支出比上年决算数4,654,532.26元增加4,041,568.10元,同比增长86.83%,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51,865.73元。比上年支出决算数4,632,068.75元增加519,796.98元,同比增长11.22%,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58,952.64元,占基本支出的90.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2,913.09元,占基本支出的9.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44,234.63元。比上年支出决算数1,265,983.00元增加2,278,251.63元,同比增长179.96%,增加原因是本年增加中国红高原物媒电商平台项目、农产品果蔬菜包装加工设计项目、泸西农特产吕媒体直播“村播”品牌推进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74,003.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0%。比上年支出决算数5,619,400.72元增加2,954,602.64元,同比增长52.58%,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97,23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5%。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46,744.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8%。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7,46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7%。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4,641.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7,9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9 500元,支出决算为111,680.40元,完成预算的31.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166.40元,完成预算的127.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514.00元,完成预算的28.84%。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90,643.40元,增长43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166.40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以前年度车辆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5,477.00元,增长311.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往来接待及兄弟县对口单位往来接待、专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66.40元,占22.53%;公务接待费支出86,514.00元,占77.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66.4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166.4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86,51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6,5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542.13元,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153.05元增加102,389.08元,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相关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资产总额2,438,106.24元,其中,流动资产558,561.79元,固定资产1,717,736.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05,400.00元,其他资产444,065.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5,095.9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8,7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92.86平方米,账面原值385,43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4,633.24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9,821.5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7,421.5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7,421.5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321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宣传部表2021121502213344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