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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84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1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种子管理站隶属于泸西县农业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多年来,一直但负着全县的农作物种子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种子的质量检验以及种子的引进、试验、示范、新品种选育、提纯等工作,为全县的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种子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工作。  结合我县实际,利用集镇赶集,发放宣传材料的方式,对8个乡镇重点集镇认真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种子基本知识和种子真假识别等内容的宣传指导,共印发资料4000余份。  2、加大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  按照省州文件要求,采取自查和配合州级督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部门协同与系统联动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办法,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春季和秋季种子市场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一是检查经营主体合法性。即种子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备案登记后经营种子;备案登记证明、委托书等是否悬挂在门店醒目位置;是否存在违法调运种子等行为。二是检查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核查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规范,重点检查二维码制作规范和可追溯实现情况。三是检查备案。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严查门店是否备案、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实。四是检查销售行为合法性。检查种子经营户是否建立和保存种子经营档案及档案是否完整,内容包括“两证两账”,即进货凭证、售销凭证是否齐全,进货台账、销售台账是否按规定建立,杜绝流向不明。五是严查“三无企业”。打击“三无企业”(即无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无固定加工场所、无合法品种)。全年累计共出动车辆78辆次,执法人员234人次,检查种子经营门店(企业)203个次。春季检查“两杂”品种共133个,其中杂交水稻10个,杂交玉米123个及常规稻11个。秋季检查小春品种11个,其中小麦2个,大麦3个,油菜6个。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9件,案件查处率达100%,共处罚没款62750元,没收假劣种子196公斤。对于种子销售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及时进行指导或批评、限期整改。通过这些管理手段,规范了我县的种子经营行为,有力地维护了种子市场秩序,净化了种子市场,让农民用上放心种。  3、认真开展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杜绝不合格种子进入市场。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农作物种子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市场种子质量安全,按照省、州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了2020年春季及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抽检工作,春季共抽查企业及代销户19家,共抽取样品36份。其中杂交玉米样品32个,代表数量54564公斤,杂交水稻样品4个,代表数量9320公斤。并对抽取的样品进行净度、发芽率、水分3项质量指标检测,经过检测,36份样品全部合格,监督抽查合格率达100% 。秋季共抽查企业及代销户3家,扦取样品油菜样品4个。并对抽取的样品进行净度、发芽率、水分3项质量指标检测,经过检测,4份样品全部合格,监督抽查合格率达100% 。确保农业生产的安全用种。  4、认真做好种子备案登记工作控制源头,保证质量。  按照州种子管理站的相关要求,我县今年的种子备案工作已经实现了网上备案全覆盖,指定了专人负责网上备案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认真制作了PPT课件对经营人员进行了培训,采取以会代训、一对一、手把手的方式对经营户进行了培训。目前我县共有备案登记经营人员104户,共完成备案登记品种154个,其中杂交水稻10个,杂交玉米133个,常规水稻11个;共生成备案单652份,其中委托代销备案单59份、经营不分装备案单593份。经种子市场检查,我县市场上销售的品种99%以上已经备案成功。  5 、积极调解处理种子纠纷,化解矛盾。   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来访及种子纠纷的接待处理工作。我们努力做到热情接待群众投诉、公证调解种子纠纷,对群众投诉的各类种子问题认真对待、群众咨询的问题给予认真解答,必要时及时出现场,认真查验,属于非种子质量问题的,耐心帮助投诉人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属于种子企业责任的,积极协调企业与农户之间权益关系,使双方权益得到最大保障。今年共接待群众电话、来访等投诉8起,面积300多亩,涉及的农作物有大白菜、青花、萝卜、卷心菜、玉米等,通过我们的工作,合理调解种子纠纷,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6、不断完善新品种引种、试验示范和展示工作。  开展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是加快新品种推广的有效途径,也是种子管理站的重要工作内容。  我站今年承担红河州种子管理站玉米多品种试验及生产试验1组,试验点位于舞街镇水塘村,品种18个,面积8亩。试验示范点都有专人具体负责试验田的选择、品种布局、田间记载、田间测产验收等工作。现已完成材料收集工作。  7、规范种子经营档案,并进行长效管理。  在种子市场大检查的同时,帮助各种子生产经营者建立规范的档案。我站向全县所有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印发了州种子管理站统一的红河州种子销售凭证、农作物种子进货台账、农作物种子销售台账,要求他们将档案表填写完整,并在业务上随时进行指导。指导他们如何记载种子生产、经营过程中反映种子来源的收购或调进的发票;种子质量情况;种子加工、贮藏、运输等环节说明;反映种子流向的种子调出发票、种子零售小票和汇总表等影响种子质量的关键内容,以便于跟踪管理。要求他们在种子销售季节结束后装订成册,随时接受检查。  8、加强种子经营户培训,营造良好的种子市场氛围。  我站1月在县果树站会议室举办了“泸西县农作物种子经营人员培训”,培训会共有86名经营人员参加。培训会由种子站副站长邢石福进行授课,内容为“两杂”种子经营基础知识、种植技术、经营常识、网上备案操作方法等。通过全面、详细的授课,让经营人员全面了解“两杂”种子在经营、办证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防止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因不了解发生违法行为,并且通过学习“两杂”种子种植技术,让经营人员从销售源头对农民进行种植技术指导,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9、积极开展全国第三次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  为积极全面落实全国第三次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根据上级农业部门的工作部署,我站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第三次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小组,出台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普查收集行动动员会,全面安排和部署该项工作。普查阶段,我站安排人员分别前往县档案局、规划局、统计局、水利局、林草局、教育局、农技中心等单位查询和借阅相关资料文件,同时积极走访老专家、农业战线前辈,并实地走访入户、深入山林、田间地头采集样品,完成种质资源分布与种植情况等普查数据摸底收集,准确填报了《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普查表》,并录入普查系统,仔细校对,做到数据详实可查,信息上报及时。现累计普查征集种质资源37份。  10、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今年以来,我站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先后5次深入到挂联贫困户家中积极开展人居环境“四洁六净”专项行动,引导和帮助挂联村贫困户改陋习、爱清洁,做好房屋院舍清理保洁及房前屋后道路的卫生清洁工作,积极参与到人居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上来,自觉养成文明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对所挂联的贫困户认真开展遍访工作,做到收入、住房、教育、医疗、饮水、产业就业“六清”。并在1月17日为挂联贫困户送去杂交玉米种子360公斤助春耕,价值1.08万元,45户贫困户受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种子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泸西县种子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没有省州项目资金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泸西县种子管理站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567,960.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2,960.25元,占总收入的98.2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5,000.00元,占总收入的1.75%。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832.70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非税资金拨付减少,其它收入增加32500元,主要原因是红河州农业科技培训服务中心拨入种质资源普查费,红河州种子管理站拨入2021年杂交玉米新品种展示评价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551,092.44元。其中:基本支出2,472,092.44元,占总支出的96.90%;与上年对比减少122769.51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非税资金拨付列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79,000.00元,占总支出的3.10%;与上年对比增加79000.00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非税资金拨付列入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种子管理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72,092.4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部分日常支出往项目经费列支分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13,603.25元,占基本支出的97.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489.19元,占基本支出的2.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种子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000.00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非税资金拨付列入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2,960.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832.70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非税资金拨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6,20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36798.4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940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5,085.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0769.6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4315.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560,917.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7%。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支出647790元、津贴补贴支出343584元、资金支出57835元、绩效工资支出378420元、基本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0605.73元、办公费支出9605元、水费支出5482.76元、电费3674.04元、邮电费1908、物业管理费1700元、差旅费19946.35元、维修(护)费支出15000元、公务接待费1915元、劳务费支出400元、工会费19650元、福利费支出83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969.9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85.9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生活补助支出10525.96元、独生子女费支出1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0,7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7%。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160,75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元,支出决算为14,884.95元,完成预算的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969.95元,完成预算的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15.00元,完成预算的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9,355.67元,下降-38.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032.67元,下降-38.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23.00元,下降-40.8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69.95元,占87.13%;公务接待费支出1,915.00元,占12.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69.9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969.9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种子市场监督管理、种子质量监督抽检、种子备案登记、种子新品种试验示范等工作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91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种子生产试验示范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种子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2323799.67元,其中,流动资产592461.54元,固定资产1731336.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934.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335.65平方米,账面原值297728.8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9111.77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23799.67  592461.54  1731336.13  1386007.13  184400  160929  2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821.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6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55.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55.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公开)泸西县种子管理站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