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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83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1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801000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一是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四是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五是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六是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七是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十三五”以来的五年,是我镇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我镇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等一系列深刻变化,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成就。我镇分别就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制定“十三五”规划、全面从严治党等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和部署。五年来,我们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十三五””规划胜利完成,“十四五”规划顺利推进,全面开创新局面。

  一)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端正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方式,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到17.3897亿元,是2016年的1.15倍,年均增长9.3%,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到10339元,是2016年的1.23倍,年均增长10%;实现生产总值94606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从8142万元增长到13455万元,是2016年的1.65倍;2020年截至10月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9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54.21万元,较2016年减支1066.89万元,减幅44%,;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903.6万元,较2016年减支1036.75万元,减幅35%。

  二)脱贫攻坚成效持续巩固。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坚持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加大推进力度,强化监督考核,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脱贫攻坚大会战目标任务,全面巩固提升脱贫退出成果。对照历次巡视巡察反馈及主动认领的问题,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改到位,15个问题全面整改“清零”。深入推进“党总支+合作社联农户连龙头企业”全覆盖模式,实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达4000元以上,全面解决了住房、饮水安全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辍学学生,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2020年全镇贫困人口为1840户7354人。其中,2014年至2020年,脱贫退出7个贫困村及1837户7343人贫困人口;2020年剩余贫困户3户11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02%。

  三)产业发展质量提升。1.持续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2020年,在夫之邦等龙头企业及种植大户我示范引领下,全镇土地流转持续加快,在传统粮、畜、烟之外大力发展大棚蔬菜种植,全镇农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2020年旧城镇土地流转面积11560亩,是2016年的2.3倍,规范土地流转合同10000余份,流转入公司、合作社、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新型经济组织贫困户全覆盖等新型农业组织51家。我镇有农民专业合作社9家,家庭农场7家(县级认证4家),农业综合发展服务社11家,涉农大户和公司16家,通过龙头企业和涉农大户的示范带动,全镇产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产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2.特色产业培植稳步推进。在着力抓好传统主导产业的同时,继续探索农民增收的多元化路子,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掀起大棚蔬菜种植新高潮。目前全镇共有12752亩大棚番茄,平均亩产达9.5吨,按照市场价格每公斤2.40元测算,预计总产值可达2.9亿元,将带动旧城镇800余户种植户户均增收3万元,有效推动旧城农业经济发展。二是花卉产业有新的突破,已发展种植鲜切花100余亩;三是特色种植多点开花,木龙、板桥、矿厂等村委会种植桑树4000余亩;松鹤、三河引种重楼30亩、巴西香菇50余亩;青禾种植优质葡萄200余亩;旧城、黑舍种植韭黄50余亩;引导煤矿企业主动转型,发展食用菌种植10余亩,并带动周围群众。这些小产业的发展,进一步丰富了全镇特色种植产业的种群,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3.传统优势产业持续发展壮大。积极筹划实施2020年我镇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开展"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和"全国基层农技推广项目"等活动,共联系25个畜禽养殖大户,有力地促进了我镇养殖业的整体提升,建设科技试验示范基地2处,遴选科技示范场30户,培训基层畜牧兽医技术人员17名。加大养殖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全区畜牧业养殖技术水平。积极引进、选育和推广良种瘦肉型猪等优良品种,健全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同时认真落实补贴政策,促进畜牧养殖业持续发展。目前,全镇共有规模养殖企业17户,其中:养猪场8户、养鸡场8户、养羊场1户,畜牧业经济总收入达3.5亿元,实现了畜牧产业的质效双增。

  四)项目发展后劲持续增强。大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在克难攻坚中奋力推进项目建设。1.重点项目克难推进。投资770万元的旧城镇中心敬老院已完工;投资8340万元的督布府蔬菜(花卉)产业区工程正稳步推进中;投资20040万元的青禾、三河、松鹤蔬菜(花卉)产业区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大棚蔬菜种植、农田机耕道路建设、滴灌、微喷节水灌溉、引水管道、排灌沟渠、农业电网建设;投资348.6万元的黑舍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目前已完工。2.基础建设提档加速。切实加强以农业灌溉、道路交通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农田水利方面:2020年投资16万余元进行镇辖区水毁工程修复,处理险段支砌工程4处,长500余米,立项上报县水务局工程4件,估算投资7320万元,清淤除障投入资金21万元,发动群众20万人次,出动机械台班45台(班),车辆50辆(次),清理河道长15公里,渠道180公里,清理垃圾110吨,淤泥17万立方米。 道路交通方面:为创建农村“通达、通畅”平安路,对全镇境内列养的74条,总长203.5公里的农村公路实施全面养护,对道路的排水沟、路肩蒿草、路面垃圾、路边堆放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据不完全统计共出动机械台班320多台次(含垃圾运送车),投入劳动力9500多个,投入养护资金46万元,同时对公路桥涵等主要设施做了4次大检查。投资392万元对木龙村、黑舍村、瓦舍村村间道路进行新建及改造,目前项目均已完工。3.项目储备扎实开展。在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的同时,认真抓好规划,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大项目储备。全镇规划申报“十四五”拟建项目14件,涉及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发展、脱贫攻坚民生工程等方面,预计总投资29.2亿元,投资4500万元的旧城镇移民新村建设项目、投资3323万元的集镇供水工程等一批重点储备项目前期工作有序开展。

  五)社会大局和谐稳定。1.高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镇有机统一的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党内民主更加广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全面展开,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发展,民族宗教工作创新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以平安创建为主线,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宣传动员,共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20余次;结合脱贫攻坚走访实施全域宣传,粘贴通告2000余份,悬挂喷刷宣传条幅、标语385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2000余份,开展集中宣传27场次;以“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态度,对标认领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反馈144个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175项,紧盯18类整治重点,具化工作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截至目前,共摸排上报疑似涉黑涉恶线索3条,核查线索68条。其中,镇级排查15条,县交办53条全部按规定限时办结。2.安全生产常抓不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度,以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至10月初共开展安全、消防专项检查10次,共出动车辆30辆次,出动人员65人次,查出安全隐患30条,当场督促整改20条,限期整改10条;查出火灾隐患35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5份,未发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880起,处理交通事故199起,未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3.社会创新管理扎实有效。针对辖区内的治安形势,适时分析新动向、新特点。今年来,采取集中行动、专项治理等形式,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推进 “扫黄打非”、“枪、爆、赌、毒”等专项行动;构建矛盾纠纷调处网络,司法调解衔接有序,全镇共排查出社会各类矛盾纠纷251件,实行多元化解、专案攻坚,成功化解了246起,调处成功率98%;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30件,办结27件,未办结3件;受理刑事案件88起,立各类刑事案件149起,破案46起,破案率为30%;受理治安案件130起,办结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6人,逮捕17人;提起诉讼15人,抓获逃犯7人,“一长四必”录入35起,录入率100%;查处赌博案件25起133人,破获毒品案件4起4人,行政拘留吸毒人员30人,收戒18人,严格落实矿山“网格化”管理制度,共上山巡查93次,出动人员500人次,出动车辆93辆次,通过巡查,如实把巡查资料事实上报执法部门,无证煤窑私挖滥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六)思想文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党的理论创新全面推进,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更加鲜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弘扬,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文艺创作持续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互联网建设管理运用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申报计划总投资4750万元的“十四五”金点子项目行动,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放映科技文艺电影108场,组织开展中国文化网络电视播放活动140次。全镇现有39支民间健身队伍1100余人,切实丰富了农村群众文化生活。主旋律更加响亮,正能量更加强劲,文化自信得到彰显,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大幅提升,全党全社会思想上的团结统一更加巩固。

  七)人民生活不断改善。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人民获得感显著增强。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1840户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下降到百分之二以下。农村低保人员调整为1145户1531人,特困供养人员调整为63户65人。农村低保人员截至10月发放低保金108.41万元,特困供养人员截至10月发放资金54.08万元;临时救助197户,救助资金26.433万元;完成农村民居改造2000余户,粉刷墙体2万平方米,实施危房改造1600户; 完成殡葬改革工作,对我镇辖区内乱埋乱葬和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进行排查治理;清除辖区所有墓碑制作点13个,修建2个共143亩公益性公墓,现已完成一期工程。自6月1日实施殡葬改革以来,共死亡128人,124人火化后到公益性公墓安葬,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全面解决了住房、饮水安全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辍学学生,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八)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明显改变。在全镇布置20辆垃圾车,1000个垃圾桶,11个村委会部署了14个垃圾堆放点,设置130个公益性岗位,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形成村庄道路有人管、户户卫生有人包的良好局面,通过厕所户厕改造、危房拆除和复绿等工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截至目前,发放宣传资料36000余份、广播宣传110余次、悬挂标语40条,全镇已完成户厕改造开工4468余座,完成闲置危房拆除160间,面积15197平方米;实施道路增绿工程,栽植绿化面积14400亩,安装路灯1450盏,种植景观绿化树木2万余棵,辖区内所有道路实现100%绿化,各条道路保洁率达到90%,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秸秆实现向人工菌裁培和牲畜饲料转移。全面节约资源有效推进,能源资源消耗强度大幅下降。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进展顺利,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明显加强,环境状况得到改善。

  九)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决改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推动全党尊崇党章,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在全镇选派61名党建指导员,“面对面”定向对接全镇80个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党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更加坚强。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状况和风气明显好转。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五年来的成就是全方位的、开创性的,五年来的变革是深层次的、根本性的。五年来,我们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镇党委镇政府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这些历史性变革,对旧城镇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5个,泸西县旧城镇党建工作办公室、泸西县旧城镇党政办公室、泸西县旧城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泸西县旧城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泸西县旧城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泸西县旧城镇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6个,泸西县旧城镇文体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泸西县旧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泸西县旧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泸西县旧城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泸西县旧城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泸西县旧城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86.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20辆,在编实有车辆2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2,947,696.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61,834.79元,占总收入的96.5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85,862.03元,占总收入的3.46%。2019年度收入合计33,444,703.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56,547.30元,占总收入的78.5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188,156.31元,占总收入的21.49%。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205,287.49元,其他收入减少7,063,211,63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是扶贫资金项目经费并入及公用经费变动,其他收入变动主要是2020基建账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3,228,449.85元。其中:基本支出23,248,695.43元,占总支出的53.78%;项目支出19,979,754.42元,占总支出的46.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9年度支出合计27,457,346.68元。其中:基本支出22,949,679.03元,占总支出的83.58%;项目支出4,507,667.65元,占总支出的16.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299,016.4元,项目支出增加15,472,086.77元. 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标、公用经费变动、扶贫资金并入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248,695.43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949,679.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9,016.4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脱贫成效考核普查及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423,649.76元,占基本支出的87.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25,045.67元,占基本支出的12.15%。人均公用经费24,565.61元(含补助村委会及村小组,实有115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79,754.42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07,667.6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72,086,77元,主要原因分析扶贫资金并入项目等。具体项目:泸西县旧城镇党政办公室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泸财〔2020〕16号新冠肺炎防控经费30万元;2130126 农村社会事业泸财农经费〔2020〕81号泸西县旧城镇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第一批省级补助资金102.40万元、泸财〔2020〕16号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补助资金 87.51万元、泸财预〔2020〕451号厕所革命工作经费29.76万元;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泸财整合经费〔2020〕261号旧城镇木龙村委会桑条加工建设项目补助资金49.74万元、泸财整合经费〔2020〕261号2020年旧城镇板桥村委会养蚕及蚕丝加工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76.00万元、泸财整合经费〔2020〕261号2020年旧城镇四类重点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63.17万元;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泸财整合经费〔2020〕276号2020年旧城镇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63.37万元、泸财预〔2020〕148号农产品分拣包装和储车间建设(二期)资金180.00万、泸财农经费〔2020〕114号2020年旧城镇农产品分拣包装和暂储车间建设项目(三期)专项资金250.00万元泸财整合经费〔2020〕13号2020年旧城村委会瓦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专项资金100.00万元、泸财整合经费〔2020〕13号2020年旧城镇综合种植专项资金256.33万元等项目已竣工验收及资金已兑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851,901.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2%。旧城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53,833.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23%。与上年对比增加18,998,068.21元,主要原因分析扶贫资金并入项目经费、2020年脱贫成效考核普查及2020年新冠肺炎防控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10,690.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309,969.3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87,775.6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9,410.00元;资本性支出61,938.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93,999.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3,213.4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64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16.00元;资本性支出94,63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16,933.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91,186.3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734.2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3,017.35元;资本性支出942,99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35,57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57,552.6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8,02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50,332.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18,754.9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9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7,888.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64,78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6,768.9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0.00元;资本性支出367,2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2,346,72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815,000.4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6,271.8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00,649.52元,资本性支出8,994,798.54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43,0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343,065.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2,00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05,0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05,081.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62,716.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0,838.7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800.00元,资本性支出124,078.26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3,084.56元,完成预算的34.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8,421.56元,完成预算的42.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663.00元,完成预算的26.1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公务接待费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本年重点压缩公务务接待费开支。公务接待相应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8,603.10元,下降30.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8,763.10元,下降18.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840.00元,下降61.4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421.56元,占64.29%;公务接待费支出104,663.00元,占35.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421.5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8,421.5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04,66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4,6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0年脱贫成效考核普查、经济普查、森林防火及2020年新冠肺炎防控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8,211.61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5,710.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501.25元。旧城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 339,087.30元,电费100,700.89元,邮电费28,485.36元,劳务费291,58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0,318.96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部门资产总额86,407,469.36元,其中,流动资产13,142,217.03元,固定资产25,509,962.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7,516,868.96元,无形资产319,592.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19年12月31日,旧城镇部门资产总额43,597,883.82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809,585.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27,604.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8项,账面原值88,88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09,828.1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5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06,3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274.1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1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建工程新增泸财整合经费〔2020〕13号2020年旧城镇木龙村委会新寨子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二期)专项资金72万;泸财整合经费〔2020〕13号2020年旧城村委会瓦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专项资金100万;泸财农经费〔2020〕114号2020年旧城镇农产品分拣包装和暂储车间建设项目(三期)专项资金250万元。2020年固定资产清理新增公共基础设施(旧城镇集镇贸市场)32,617,620.58元。无形资产新增敬老院土地款319,590元等等。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801111



附件【泸西县旧城镇2020年决算公开表2021121511581896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