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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83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1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管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负责研究和宏观调控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的综合经济管理;负责全县的价格管理、粮食等物资偹、县级重要物资储备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等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全县实现生产总值73.6亿元,同比增长2.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预计14.7亿元,同比增长5.8%;第二产业增加值26.0亿元,同比下降3.4%;第三产业增加值32.8亿元,同比增长6.5%。一、二、三产占GDP比重为20.0:35.4:44.6。全年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增速2.5%。

全县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14.6亿元,同比下降17.2%。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5.26亿元,同比下降7.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同比下降18.7%。

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1.92亿元,同比下降3.8%。2019年全年固定资产投资预计下降5%。

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85亿元,同比增长11.4%。

全县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9.93亿元,去年同期9.62亿元,同比增长3.1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28亿元,去年同期6.20亿元,同比增长1.3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46亿元,去年同期26.64亿元,同比增长10.6%。其中:八项支出完成23.12亿元,比上年同期19.76亿元增支3.36亿元,同比增长17%。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为141.90亿元,较年初增长3.82%,其中,住户存款116.74亿元,较年初增长9.82%;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86.22亿元,较年初增长4.31%。

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24318元,同比增长8.7%;农村常住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10315元,同比增长10.6%。

2、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基固本,党的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务工作者”五级责任,形成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党务工作者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制定了《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班子成员2020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部门中心工作目标任务,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扎实推动局机关党建工作与发改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着力提升局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和服务保障水平。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局机关委员会书记。今年以来局机关党委召开机关党委会议6次,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以及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重要指示精神,签订党员干部《制止餐饮浪费厉行勤俭节约承诺书》107份。按照《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整建制转出县粮油购销公司离退休党支部党员37名。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条例,深入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了“初心如磐、使命在肩”专题党课、“入党第一课”集中学习培训、“学条例、学规定,找短板、抓落实”、慰问困难老党员活动。同时配合社区“大党委”,结合新冠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爱国卫生“七个一”专项行动等全局性重点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到钟秀社区报到开展疫情防控和各类志愿活动,得到社区干部群众一致好评。通过一系列活动让全局党员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员责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遵规守纪,发展环境风清气正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重大政治担当,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部门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5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了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同7名班子成员以及县重点项目办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细化量化,责任到人。二是常抓警示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组织观看了《政治掮客苏洪波》等警示教育片,坚持以日常教育为重点,把廉政文化贯穿于机关各个方面,在机关走廊、各科室内醒目位置,悬挂廉政图片,构筑廉政文化园地,教育党员干部职工始终牢记理想信念,在思想和行动上敲响警钟,上紧发条,增强“免疫力”,不碰“底线”,不越“红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以优良的作风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决策、谈心谈话等制度,持续纠治“四风”,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县委巡察工作,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4.25”煤矿、统计违法和县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3次,共开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谈话6次,累计谈话人员共计120余人,提醒谈话2人次,共发送廉政短信、微信20余条。

(三)加强宏观调控,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一是科学编制泸西县“十四五”规划。2020年2月,成立了泸西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的目标任务、工作步骤、职责分工等内容。3月2日,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泸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同日,印发了《泸西县“十四五”规划编制重点课题研究方案》,确定了35个重点研究课题。4月24日,出台了《泸西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泸办发〔2020〕12号),对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的指导思想、编制原则、主要任务和时间节点作了明确和细化。7月15—17日,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到我县召开《泸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座谈会,对我县各乡镇、各部门在“十四五”期间的主要工作思路及发展计划作了充分了解,对各领域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截至目前,启动并完成了35个“十四五”重大前期课题研究,“基本思路”初稿正在修改完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基本完成;谋划“十四五”金点子项目850个,估算总投资3121.29亿元。其中,综合交通项目113个,总投资500亿元;水利项目90个,总投资192.61亿元;物流基础设施项目2个,总投资3.25亿元;能源基础设施项目22个,总投资188.04亿元;新基建项目17个,总投资20.28亿元;生态环保项目73个,总投资130.44亿元;社会民生项目97个,总投资161.32亿元;新型城镇化项目86个,总投资477.63亿元;产业项目291个,总投资1357.93亿元;其它项目59个,总投资89.79亿元。二是加快“弥泸一体化”发展进程,2020年4月16日,我局积极与弥勒市发改局沟通协商,达成一定共识,由泸西县具体负责聘请第三方开展“弥泸一体化”区域协调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编制经费由弥勒市、泸西县各出50%。2020年6月3日,确定聘请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总体规划编制,聘请云南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目前,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已完成在泸西县的资料收集和现场调研工作。10月份到弥勒市开展“弥泸一体化”的资料收集和现场调研工作,12月将初形成“弥泸一体化”发展规划工作初步思路。三是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研判。跟踪掌握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加强与县统计、财政、工信、农科、住建等职能部门以及各领域各行业企业沟通联系,积极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分析总结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加快项目建设,落实攻坚克难任务

1. 进一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2020年1月底前完成12个新建安置区竣工验收工作,7月26日,完成国家全面评估核查工作。按照“稳得住”40项措施要求,抓好后续帮扶工作,截至2020年11月底,易地扶贫搬迁户旧房拆除工作已按上级规定全部完成;全县711户2929人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劳动力697户1762人,以农牧业生产为主273户689人,以非农产业生产为主424户1073人,自主创业22户,安排公益性岗位81人,有扶贫车间15个吸纳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5人次,带贫企业11个吸纳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6人次,实现劳动力就业率100%、零就业率0%。在符合条件的10个安置区建立10个党支部,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将达不到成立党支部的7个安置区就近就地纳入迁入地党组织进行管理。成立16个安置区管理委员会,其他1个安置区由所在村民小组负责管理。推选楼栋长49名、新增调解员34名,制定村规民约12个;开展新生活习惯和安全知识培训2721人次,创建文明家庭162户,使搬迁群众转变观念,更新生活习惯和方式,适应新环境、融入新生活。

2. 实施泸西县2019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林业和草原局以红发改农经〔2019〕22号下达了泸西县2019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资金1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泸西县永宁乡、三塘乡,计划建设内容包括实施封山育林8750亩,补植补造生态林1200亩,人工造林5400亩;新建25m³田间水窖60口,安装输水管9100米;新建田间生产道路5.2公里;建设青贮窖1300立方米。该项目正进行招投标工作,2020年12月上旬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12月完工。

(五)加强统筹协调,促进民生福祉改善

1. 继续抓好脱贫攻坚。2020年调整了脱贫攻坚工作小分队,小分队先后30次深入挂联村永宁村委会,根据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要求及《泸西县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挂牌作战方案》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加强与村委会的沟通对接,配合村级做好各项工作,共同研究、分析、解决脱贫攻坚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对标职能,聚焦本系统内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依法整治工作,做到精准施策、有效治理。

3.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抓好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我局根据职能划分和职责要求,研究制定我局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参加县安委会与红交集团泸西分公司共同在6月18日上午举办的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日活动。参加了县政府于6月18日下午在白水镇泸西县工业园区云南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举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联合泸西县粮食储备局在旧粮库开展了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和消防灭火演练。还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4. 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及全国低碳日的宣传活动工作,6月19日,在县城北门街口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和低碳日活动宣传。活动中,通过悬挂横幅、展出科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咨询服务等各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知识,传授生活中节能小常识等,号召全县人民广泛开展以”绿色发展,节能先行”为主题的202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和以“低碳行动,保卫蓝天”为主题的全国低碳日活动,切实增强全民的节能降碳意识,营造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本次宣传活动悬挂横幅1条,展出宣传展板14幅,发出各类节能、低碳倡导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材料50000余份,画册10000余册,环保袋5000个,向群众现场咨询、讲解500余人次。

5. 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2020年6月30日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正式上线以来,省、州、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多次组织开展关于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工作专题视频会。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制定的信用信息目录和信用数据规范,充分发挥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信息归集共享作用,对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做到“应归尽归”,推进县市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畅通政企数据流通渠道,将市场主体基础信息、执法监管和处置信息、失信联合惩戒信息等与有关部门业务系统按需共享,并在信用监管等过程中加以应用。截至目前,全县共录入信息数21884条。

(六)加强管理,做好物价各项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市场价格监控,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在疫情期间和节假日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加强对“粮、油、肉、菜”等群众关心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为全县保供稳价决策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高度重视收费管理工作,依法履职,2020年4-5月,开展了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结合年度收费统计,完善收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全县共有48个单位上报2019年收费情况。录入市场价格管理系统进行2019年度收费统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共有35家,收费项目总数23个,收费总金额3561.7505万元(不含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金额7745.66万元、药品销售收入4519.31万元);收费支出总金额3517.36万元(不含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支出金额13663.31万元)。三是审慎出台收费政策文件,我局价格制定集体审议委员会在本局成本监审,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并综合听证会参加人建议的基础上,审议通过了《泸西县乡(镇)集中供水价格方案》,并于2020年11月23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待县人民政府批复后,适时下发执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8,145,908.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48,760.52元,占总收入的92.8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97,148.39元,占总收入的7.15%。收入合计与上年23,157,021.63元对比减少5011112.72元,减少21.64%,减少原因主要是今年项目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与上年19,877,115.30减少3028354.78元,减少15.24%,减少原因今年项目资金减少。其他收入与上年3,279,906.33元对比减少1982757.94元,减少39.55%,减少原因主要是其他单位补助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8,771,767.90元。其中:基本支出8,920,244.08元,占总支出的47.52%;项目支出9,851,523.82元,占总支出的52.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度支出合计与上年13,399,202.09元相比增加5372565.81元,增加40.1%,增加原因为今年增加支出了能源行业委托业务费及临时人员工资等。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11,464,479.11元对比减少2544235.03元,减少22.19%,减少原因为今年经费吃紧节约开支形成。项目支出与上年1,934,722.98元对比增加7916800.84元,增加409.2%,增加原因为今年增加了能源行业委托业务费支出610.89万元,村级光伏电站监理、审计费40万元,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资金50.8万元,美丽县城建设项目48万元,规划编制费32万元等。其余支出与上年对比不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20,244.08元。与上年11,464,479.11元对比减少2544235.03元,减少22.19%,减少原因为今年经费吃紧,节约开支形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51,221.77元,占基本支出的88.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69,022.31元,占基本支出的11.98%。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20,244.08元人均110126.47元(含退休人员财政应负担部分)。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851,221.77元,人均96928.66元(含退休人员财政应负担部分),公用经费支出1069022.31元,人均26725.56元(不含退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51,523.82元。与上年1,934,722.98元对比增加7916800.84元,增加409.2%,增加原因为今年增加了能源行业委托业务费支出610.89万元,村级光伏电站监理、审计费40万元,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资金50.8万元,美丽县城建设项目48万元,规划编制费32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38,826.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24%。与上年10,566,110.84元相比增加了6372715.34元,增加了60.3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今年增加了能源行业监督管理委托服务费610.8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44,36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4%。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7,75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财政应负担部分、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及死亡抚恤。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7,029.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8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前期工作的相关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7%。主要用于美丽县城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等费用及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相关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54,634.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主要用于村级光伏电站监理费、审计费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9,3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033,811.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主要用于原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退人员生活补助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0000元,支出决算为540.00元,完成预算的0.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0.00元,完成预算的0.3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节约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0,030.00元,下降98.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030.00元,下降98.6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节约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54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办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4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项目检查、规划、现场踏堪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情况: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8,255.66元,与上年1,427,737.90元对比减少979482.24元,减少68.6%。主要原因是单位经费紧张、严控“三公经费”、节约开支形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正常的办公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31755266.47元,其中,流动资产29185968.9元,固定资产1559436.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06678元,无形资产3182.7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7338.1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63447.58元,固定资产减少22423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1006678元,无形资产减少1659.96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183.5平方米,账面原值304730.2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6276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4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4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4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