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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83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1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801000

  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扶贫开发工作的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拟订全县中长期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扶贫项目和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

  4.承担同上级扶贫部门的业务联系,为泸西县扶贫开发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

  5.负责整乡推进、整村推进、安居房、易地扶贫开发和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6.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7.负责协调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及革命老区项目。

  8.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加强与对口帮扶单位沟通协调,负责中央和省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负责指导、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泸单位定点扶贫的情况收集、台账管理等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9.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县扶贫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一系列决策部署,脱贫攻坚工作紧紧聚焦剩余贫困人口退出和已脱贫人口巩固提升,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扶贫机制建设,抓实帮扶措施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 坚决落实好“百日提升”行动。持续巩固“百日总攻”行动现有成果,各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责、协同发力,继续强化“军令状”“交总账”意识,聚焦“8项行动,37个重点任务”,逐项推进落实,在促进贫困地区产业长远发展上做文章。

  推进落实情况:2020年以来,召开7次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开展了“挂牌作战”“八个专项行动”“百日总攻”“百日提升”工作等专项行动。全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8437.29万元实施扶贫项目101个,围绕产业发展、贫困劳力转移就业等,抓实巩固提升工作。全县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不松懈、不歇气,已提前完成33户150名贫困人口年度减贫任务,实现系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13113户、53819人全部达到现行脱贫标准,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成效。

  2. 高质量抓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推进落实情况:组织开展2020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针对扶贫系统数据,整合力量,对标“户、组、村、县”基本数据信息,紧盯“每一户、每一人、每一年、每一项”关键环节,核实核准数据信息,在国办系统中及时修改,全面提升数据质量。开展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严格按程序落实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及系统录入,高质量完成收官之年的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及贫困人口退出工作。

  压实脱贫攻坚责任,抓实挂牌作战工作。各行业部门作战小分队围绕脱贫攻坚部门职责,紧盯未整改的问题,抓实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州级联合作战、脱贫攻坚自查发现等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全县认领的中央巡视“回头看”、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2019年度农工党中央对口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国务院扶贫办调研督导云南省等各级巡视督查反馈的116个问题均已全部整改销号。同时,对2020年州级脱贫成效调研和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全部完成整改。全县召开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9次、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0次,坚持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两手抓,及时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以持续的攻坚行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印发《泸西县脱贫攻坚挂牌作战工作方案》《泸西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实施方案》《泸西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提升行动方案》等文件,压实行业部门、定点扶贫单位、乡镇、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挂包干部、村组干部责任。全县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聚焦剩余贫困人口退出和巩固提升目标任务,持续开展百日总攻、百日提升行动,靠前指挥、一线作战,全力推动责任、政策、工作落实。通过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县剩余的33户15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全部脱贫退出。2020年7月20日至8月10日接受了脱贫攻坚普查现场登记,8月31日所有普查数据通过国家普查验收。

  3. 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编制“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持续落实20条巩固措施,做到脱贫摘帽“四个不摘”,继续抓实抓细民生政策支持,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县扶贫办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坚持稳定脱贫与防止返贫致贫协同推进,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围绕产业发展、转移就业、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等,积极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争取社会扶贫资金投入,实施精准帮扶项目,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目前,已印发了《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泸开组〔2020〕42号),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对贫困户、边缘户开展全面监测摸排、帮扶工作,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全县已筹集动态监测防控致贫返贫基金600万元,对有致贫风险但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边缘户和有返贫风险的已脱贫户实施专项救助,防止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全县在脱贫后,坚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无缝衔接,认真总结脱贫攻坚中的实践经验,用好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路径支撑。严格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四个不摘”的要求,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近期对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认真起草泸西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040,262.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04,429.02元,占总收入的99.76%;其他收入35,833.38元,占总收入的0.24%。与上年收入决算数2,921,407.02元增加414.83%,增加12,118,855.38元,主要原因为增加泸西县扶贫小额贴息专项扶贫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056,605.28元。其中:基本支出2,769,730.79元,占总支出的18.40%;项目支出12,286,874.49元,占总支出的81.60%。与上年决算数2,919,448.26元增加415.73%,增加12,137,157.02元,主要原因为增加泸西县扶贫小额贴息专项扶贫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69,730.79元。比上年决算数2,613,448.26元增加5.98%,增加156,282.53元,主要原因为增加公用经费与工作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00,819.53元,占基本支出的93.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8,911.26元,占基本支出的6.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86,874.49元。比上年决算数306,000.00元增加3915.32%,增加11,980,874.49元,主要原因为增加泸西县扶贫小额贴息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小额信贷是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发展产业和生产项目资金而定制的扶贫贷款产品。主要是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扶贫小额信贷是支持有意愿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不能用于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与增收脱贫无关的支出。对2018年至2021年申请扶贫小额贷款建档立卡户、边缘户在贷款贴息期内给予贴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04,749.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6%。与上年决算数2,571,169.52元对比增加483.58%,增加12,433,579.50元,主要原因为增加泸西县扶贫小额贴息专项扶贫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1,684.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6,376.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143,983.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关运行、会议培训及泸西县扶贫小额贴息专项扶贫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2,7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054.00元,完成预算的17.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054.00元,完成预算的17.5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开展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减少,接待费用支出下降。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1,256.00元,下降34.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256.00元,下降34.8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开展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减少,接待费用支出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1,054.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21,05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0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脱贫攻坚督查检查、上海兵器装备集团、上海徐汇区结对帮扶项目等按规定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055.00元,与上年决算数250,496.86元对比减少53.27%,减少133,441.86元主要原因为减少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6,132,515.44元,其中,流动资产15,910,704.37元,固定资产221,811.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9,445.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3,476.47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801111



附件【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表2021121609205954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