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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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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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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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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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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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是属于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类下的农村乡镇卫生院,为非营利性全民医疗机构,主要职能一是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等服务。二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三是其他受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监管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2017年版)》及泸西县卫生局关于印发《2020年泸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泸西县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精神,在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和公共卫生科长及其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的密切配合下,更加完善了相关的责任和制度,更加明确了科室人员任务的分工。首先在以院长为组长,公共卫生科人员为成员的健康体检小组的悉心努力下,及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细化工作流程,制定工作方案,采取集中体检、上门体检等多种形式为居民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主要体检项目包括常规检查、测量血压、乙肝包面抗原监测、肝肾功检查,B超、心电图、血糖测试等项目。其次是通过乡村医生每季度对辖区慢性病患者进行一次随访,的方式建立健康档案,并随时更新档案。为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提高居民建档率,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年度体检及慢性病患者年度评估、0至6岁儿童按年龄开展血常规、血型、中医药、听力筛查、视力检查及预防接种工作;孕产妇按孕周要求开展健康体检工作,进行了肝功、肾功、血型、血常规、尿液分析、血糖、乙肝两对半、HIV、梅毒等免费体检;孕前优生检查和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事业人员20人,其他人员8人,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0人,聘用时间大于12个月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9,175,571.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21,454.89元,占总收入的59.0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753,994.20元,占总收入的40.9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2.33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合计7,721,188.98元对比,财政拨款收入与去年同期4,151,362.48元比增加了1,270,092.41元,增长率30.59%,增加增长原因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财政拨款280,166.40元比上年206,173.44元增加了73,992.96元,增加原因是补拨了2019年11月、12月两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增;事业单位离退休财政拨款收入27,720.00元,比上年27,120.00元增加了600.00元,增加原因是增拨了1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调减了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性支出1,835,700.00元,比上年1,924,922.00元减少了89,222元,减少原因是剔除住房公积金,减拨了考核绩效;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财政拨款933,779.91元,比上年774,961.25元增加158,818.69元增加原因是增拨村级基本药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划拨1,934,164.24元比上年度1,047,970.39元增长了886,193.85元,原因是上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拨款指标和增拨了疫情防控经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划拨10,196.00元比上年度增长了10,196.00元,原因是增拨了防艾经费和重大公共卫生经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拨款206,630.34元,比上年154,527.40元增加了52,102.94元,原因是补拨了2019年11月、12月两月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调增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医疗救助其他医疗救助财政拨款2,061.00元比上年15,688.00元,减少了13,627.00元;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91,037.00元。
事业收入3,753,994.20元比2019年3,563,020.50元比增加了190,973.70元,增加了5.36%,增加原因是调整了临床服务能力和态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数增加收入增加。
其他收入122.33元与去年同期6,806.00元比减少了6,683.67元,减收98.20%。减收原因是本年度本级横向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8,026,493.43元。其中:基本支出5,146,292.28元,占总支出的64.12%;项目支出2,880,201.15元,占总支出的35.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总支出8,026,493.43元与上年同期的7,960,103.89元增加了66,389.54元,增长率0.83%。增长原因原因是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0,166.40元比上年206,173.44元增加了73,992.96元,增加原因是补拨了2019年11月、12月两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增;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7,720.00元,比上年27,120.00元增加了600.00元,增加原因是支付了1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乡镇卫生院支出4,440,783.54元,比上年5,617,602.90元减少了1,176,819.36元,减少原因是剔除住房公积金,和药品采购减少;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33,779.91元,比上年774,961.25元增加158,818.69元增加原因是增拨村级基本药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934,164.24元比上年度1,047,970.39元增长了886,193.85元,原因是上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拨款指标和增拨了疫情防控经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0,196.00元比上年度增长了10,196.00元,原因是增拨了防艾经费和重大公共卫生经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6,630.34元,比上年154,527.40元增加了52,102.94元,原因是付了2019年11月、12月两月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调增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医疗救助其他医疗救助支出2,061.00元比上年15,688.00元,减少了13,627.00元;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91,037.00元,与去年比增加191,037.00元,原因是2020年单独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46,292.28元。与上年6,067,673.74元对比减少了921,381.46元,减支原因是减少了药品采购费,乡村医生补贴县级补贴并入项目中,固定资产购置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2,789,544.70元占基本支出的54.20%与上年2,758,191.20元比增加了31,353.50元,增加原因是2020年基本支出人员工资性支出调增了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标准、部人员调整岗位调资,增加了长期聘用人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356,747.58元占基本支出的45.80%%;与上年3,196,492.54元比减支了839,744.96元,减支原因是减少了药品采购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80,201.15元。与上年1,892,430.15对比与增加了987,771.00元,增加原因2020年增加了村级基本药物补助、乡村医生补贴县级补贴并入项目中、上调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拨款指标、疫情防控经费、增拨了防治艾滋病工作经费和重大公共卫生经费,具体是: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933,779.91元比上年712,711.25元增加221,068.66元,增加原因是村级基本药物补助、乡村医生县级补贴并入项目中;
2.公共卫生支出项目1,944,360.24元: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投入资金共1,934,164.24元比上年1,164,030.90元增加了770,134.15元,增加原因是上调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拨款指标、疫情防控经费:
(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投入资金10,196.00元比上年0元增加10,196.00元增加原因是增拨了防艾经费和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建设中央补助资金。
3.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目投入资金2,061.00元比上年15,688.00元减少了13,627.00元,减支原因是调减了医疗救助其他医疗救助指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21,454.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54%。与上年同期4,151,362.48元比增加了1,270,092.41元,增长率30.59%,增长原因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财政拨款280,166.40元比上年206,173.44元增加了73,992.96元,增加原因是补拨了2019年11月、12月两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增;事业单位离退休财政拨款收入27,720.00元,比上年27,120.00元增加了600.00元,增加原因是增拨了1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调减了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性支出1,835,700.00元,比上年1,924,922.00元减少了89,222.00元,减少原因是剔除住房公积金,减拨了考核绩效;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财政拨款933,779.91元,比上年774,961.25元增加158,818.69元增加原因是增拨村级基本药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划拨1,934,164.24元比上年度1,047,970.39元增长了886,193.85元,原因是上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拨款指标和增拨了疫情防控经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划拨10,196.00元比上年度增长了10,196.00元,原因是增拨了防艾经费和重大公共卫生经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拨款206,630.34元,比上年154,527.40元增加了52,102.94元,原因是补拨了2019年11月、12月两月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调增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医疗救助其他医疗救助财政拨款2,061.00元比上年15,688.00元,减少了13,627.00元;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91,037.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7,88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0,166.40元;财政统发退休人员退休费27,72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22,531.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0%。。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支出1,835,700.00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835,700.0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33,779.91元(其中人员经费62,25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2,711.2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1,934,164.24元;重大公共卫生院服务商品服务支出10,196.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人员经费206,630.34元;其他医疗救2,061.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1,0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91,03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减少5000.00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减变动0.00元,增长/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0.00元,增长/下降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上年对比无增减,主要原因分析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资产总额政府会计制度资产合计5,153,944.88元,较年初4,638,686.50元增加了515,258.38元,增长率为11.11%,其中流动资产合计2,402,055.17元比上年1,711,596.83元增长了690,458.34元增长率为40.34%;非流动资产净值为2,233,221.06元,较年初2,443,848.77元比减少了210,627.71元,减少率为8.62%,减少原因是计提了以前年度购置的固定资产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153944.88 | 2402055.17 | 2233221.06 | 1457009.47 | 115415.29 | 0 | 0 | 0 | 0 | 518668.65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55.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55.9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单位本年度实施的事业类项目4个,基本建设类项目0个,财政投入资金2,880,201.15元,按项目进度支付项目资金2,880,201.15元。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933,779.91元:
(1)基本药物中央和省级补助项目投入资金701,184.81元:其中:泸财〔2020〕16号52,327.75元、泸财社经费〔2020〕34号449,329.17元、泸财社经费〔2020〕93号93,405.89元,泸财社经费〔2020〕240号106,122.00元。
(2)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项目资金共投入232,595.100元:其中:泸财〔2020〕16号127,595.10元、泸财社经费〔2020〕93号90,000.00元、泸财社经费〔2020〕15,000.00元。
本年度项目支出完成100%,用于完成项目指标的卫生院和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结余结转资金0元。
2.公共卫生支出项目1,944,360.24元: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投入资金共1,934,164.24元:其中:泸财〔2020〕16号380,683.56元、泸财社经费〔2020〕27号1,100,000.00元、泸财社经费〔2020〕101号443,461.07元。
(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投入资金10,196.00元其中:泸财〔2020〕16号4,796.00元、泸财社经费〔2020〕241号5,400.00元。
本年度项目支出完成100%,用于完成项目指标的卫生院和乡村医生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结余结转资金0元。
3.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目投入资金2,061.00元,泸财〔2020〕16号2,061.00元省级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个人补助资金,本年项目支出2,061.00元,本年度项目支出完成100%,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商品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对2020年度项目支出,按照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对4个项目的实施进行了自我评价。
通过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是人民群众满意度已达到90%以上,实现了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提高了居民健康水平,提高了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
2.通过项目实施进度,上级主管部门对我单位每个季度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评;我院每季度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进行一次项目指标完成情况督导绩效考核考评并排出名次,及时兑付项目资金。
2020年度项目支出,我单位经泸西县卫健局实施绩效督导考核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总体绩效综合评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排列第1名,总评分97.86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总体评价评分96.90分,评价结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排列第1名;能按时上报绩效项目材料、资金使用管理材料,分析查找完成项目指标和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并及时整改完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20年度,上级主管部门年初下达了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的运行监控,加强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跟踪问效和资金监督检查,保障项目实施工作任务落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