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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84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1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0年省级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泸西县位于云南省东南部,红河州北部,总面积1674平方公里,其中山区占82.4%,坝区占17.6%,全县总人口42.1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90%,畜牧业是泸西县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泸西县地理环境资源非常适宜畜禽生长繁殖,发展畜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气候环境和发展基础,泸西县畜禽饲养量较大。目前,我县已发展成为云南省畜牧业生产大县,畜牧业生产和畜牧业经济在全省名列前茅,在全州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健全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加强动物防疫监管工作,有力保障了全州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1).产业指标。到2022年,全县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疫病综合防治能力。

  (2).效益指标。到2022年,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21种优先防治的动物疫病达到规划设定标准,家禽、生猪、牛、羊发病率分别控制在6%、5%、4%、3%以下,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疫情保持平稳,全年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或造成环境污染情况,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重点防范境外流行、尚未传入我州的12种动物疫病,有效降低传入和扩散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兽医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提高。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1)2020年项目实施期12个月,培训业务人员数人次,养殖场户满意度≥95%,全年规模养殖场(小区)产地检疫率100%,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100%,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100%,家禽、生猪、牛、羊发病率分别控制在6%、5%、4%、3%以下。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或造成环境污染情况,对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影响3年。

  (2)2021年,全年规模养殖场(小区)产地检疫率100%,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100%,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100%,家禽、生猪、牛、羊发病率分别控制在6%、5%、4%、3%以下,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降低,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有力保障全州畜牧业快速发展。

  (3)2022年,全年规模养殖场(小区)产地检疫率100%,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100%,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100%,家禽、生猪、牛、羊发病率分别控制在6%、5%、4%、3%以下,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降低,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有力保障全州畜牧业快速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2008年红河州开展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全面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实现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到位、规章制度完善、队伍素质合格、执法手段完备、执法行为规范,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2009年实行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和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工作,全县设立动物检疫申报点11个,每个乡镇至少设立一个报检点,覆盖乡镇100%,切实提高动物检疫效率和动物疫病可追溯能力,为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保障全州畜产品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2013年建立生猪调出大县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系统暨检疫电子出证工作,2013年应用动物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有效提高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管理水平和效能。2017年全州兽药GSP完成检查认证工作并开始逐步推行兽药信息安全系统监管,全州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已全部完成注册工作,到2018年兽药经营企业全部完成数据上传工作,为兽药监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组织实施。前期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部署项目工作,保证顺利实施,成立以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所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领导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项目具体负责人亲自抓,亲自落实,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建立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和监管模式,全面履行和落实动物卫生监督的各项法定职责。

  3.分析评价。在收支制度执行方面,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标准,实行经办科室、财务部门、分管领导多级审核把关。做到每一笔收入都及时入账、及时缴库,每一笔支出都符合规定和程序;在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账物分管,所办公室负责实物管理,财务室负责账务及资产信息管理,做到帐、物定期清查,账实相符;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除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制度外,对财政批准自行采购的项目,严格按内控制度进采取询价、邀标等方式,组织相关专家及业务管理科室对开展评标,评标结果,经所务会议审定后执行,促进了自行采购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合理。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内容包括中央下达我县省级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下达生猪无害处理补助资金24.9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下达资金24.9万,资金投入、使用24.9万。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全年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或造成环境污染情况,保证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了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产业指标。全县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疫病综合防治能力。

  2.效益指标。2020年我县省级动物防疫补助资金24.9万元,拨付资金24.9万,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率达100%。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疫情保持平稳,全年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或造成环境污染情况,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重点防范境外流行、尚未传入我州的12种动物疫病,有效降低传入和扩散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兽医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提高。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无害化处理工作监管到位,补助资金拨付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95%。

  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下达资金24.9万,资金投入、使用24.9万。

  项目完成质量。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使用资金,无资金结余。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下达资金24.9万,资金投入、使用24.9万,资金支付率达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全年无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发生。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严格按照下达资金用途使用资金,无偏离绩效目标使用资金的行为。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单位建立的内控制度。成立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长、副所长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所办公室。制定了《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内控规范》规范了我所《预算收入支出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实行领导A、B角制度,分管人事和财务领导相分离,出台财务支出实施细则,规定资金审批权限管理。建立起较为规范的内控机制。

  (二)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财务管理制度》、《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财务支出实施细则》,执行《泸西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泸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项目绩效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泸西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督查管理规定》、《泸西县农业农村局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泸西县农业农村局内部审计及季度决算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加强财务管理,按规定支出项目资金。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QQ图片动物卫生监督所.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