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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84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1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植检植保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植检植保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植检植保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植检植保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控制农业植物病虫害提供检测防治保障。农业植物病虫监测、农业植物检疫、农业植物防治(相关社会服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理论学习,提升职工队伍素质

通过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使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造就了一支有能力、敢做事的植保科技队伍,使我县的植保技术服务质量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2、抓实病虫害预警测报及鉴定,科学部署监测任务

全年共发布病虫情报及趋势18期,发放各类技术资料4000余份;圆满完成全国油菜菌核病监测工作的相关数据上报。有效地控制了以稻飞虱、稻瘟病为主的重大病虫的扩散蔓延,病虫害损失降低到3%以下。

3、围绕中心,切实做好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

全年共发生病、虫、草、鼠害发生45.8966万亩,防治114.31万亩次(其中化学防治面积58.2854万亩次,绿色防控面积56.03万亩次)。挽回损失10093.3544吨,实际损失1273.7411吨。具体为:

4、做好项目、示范的实施,为推广绿色防控奠定基础

(1)、继续实现农药使用负增长

继续开展农药使用量调查工作,据统计,2020年泸西县农药使用量为577.2吨,比2019年的584.8吨下降了7.6吨,下降了1.3%。

(2)、开展示范推广,推进农药负增长行动

a、开展绿色防控示范。

加大绿色防控、专业化防治推广力度,有效控制了各种病虫害的发生危害,减少了化学农药的使用,确保了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绿色防控面积为56.03万亩次,其中玉米绿色防控面积为0.8万亩次(性诱剂),果树绿色防控面积为21.47万亩次(杀虫灯0.56万亩次、黄蓝板3.42万亩次、套袋12.73万亩次、果树间套蔬菜0.96万亩次、果树间套豆类2.5万亩次、果树间套牧草1.3万亩次),蔬菜绿色防控面积为4.77万亩次(杀虫灯0.96万亩次、黄蓝板2.65万亩次,生物农药1.16万亩次),烤烟绿色防控面积为11万亩次(黄蓝板8.35万亩次,性诱剂1.02万亩次,释放有益生物1.63万亩次),花卉绿色防控面积(黄蓝板)为0.63万亩次,中药材绿色防控面积(黄蓝板)0.66万亩次。全县各农作物科学安全用药16.7万亩次。

b、开展统防统治示范。

全年累计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为58.82633万亩次,其中玉米统防统治面积为1.95633万亩次,蔬菜统防统治面积为31.38万亩次,果树统防统治面积为22.95万亩次;烤烟统防统治面积为2.39万亩次;花卉统防统治面积为0.07万亩次;中药材统防统治面积为0.08次。

c、开展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

建设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1896.3亩(其中玉米1801.3亩,水稻95亩)。在白水镇牛牛牧业公司1200亩和午街铺镇水塘村委会四个村小组14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31户)601.3亩的青贮饲用玉米。采用甲维盐和虱螨脲防治草地贪夜蛾,减少1-2次喷药。

在永宁乡小永宁村的72户农户的95亩水稻上采用氯虫苯甲酰胺防治稻纵卷叶螟,减少1次喷药。通过示范区的建立,让农民看有榜样,做有照样。

(3)实施科技项目,推动绿色植保新技术的发展。

a、实施草地贪夜蛾防控任务

根据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0)18号的通知文件要求,泸西县植保站认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方案实施。全县共设立草地贪夜蛾监测点25个,购买甲维盐、虱螨脲等农药分发到各乡镇,对各乡镇的重点发生区域进行统防统治,统防统治面积1.95633万亩次,。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的控制了虫情的爆发及蔓延,实现了虫口夺粮,技术人员对对全县玉米种植有代表性村组的田块进行好、中、差测产,对测产数据进行分析,通过加权平均计算,每亩挽回损失48.2公斤,实际损失5.2公斤,该项目全县实施面积1.95633万亩次,共挽回损失943.1吨,实际损失101.73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b、实施水果疫情防控任务

根据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第十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0)6号的通知要求,泸西县植保站实施了高原梨果实蝇疫情防控与监测,项目涉及泸西县四个乡镇五个村委会。项目区共悬挂含性诱剂黄板11.26万张,每亩悬挂15张,建立防控面积样板7668亩(涉及桃、梨、苹果、柑橘等作物);购买阿维菌素、氯虫苯甲酰胺等农药分发到果树种植区,防控面积5466亩;采购诱捕器及诱芯分发到果树种植区,防控面积55亩,设立5个监测点。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的控制了虫情的爆发及蔓延,技术人员对部分有代表性村组的种植户进行调查,项目区平均虫果率为1.3%,平均为害损失率达1.1%,落果率0.3%。每亩挽回损失207.5公斤,实际损失27.5公斤。该项目全县实施面积7668亩,共挽回损失1591.1吨,实际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5)做好农药安全风险监测(药害)调查收集及投诉处理工作

针对药害纠纷,我站技术人员通过实地察看,认真做好事件起因、使用农药种类和用量、药害症状、药害面积、药害时期、作物种类、损失估算、处理措施等调查记录。全年共受理药害事故纠纷27起。

5、抓实植物检疫工作,确保不发生大的植物疫情

搞好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共出动执法车辆18辆次,执法人员72人次,检查苗木繁育基地、花卉、小白芨、红火蚁及马铃薯种植区1000余亩,全年未发现检疫性病害。加强疫情监测、普查,掌握疫情动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根据省、州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红火蚁、马铃薯孢囊线虫、柑桔小实蝇等疫情监测及调查工作;并在三塘、向阳、永宁乡在马铃薯盛花期,采集土样10 个,进行目前马铃薯孢囊线虫分离,目前未发现疑似病害。

6、加强农药管理,保障全县用药安全

全年共抽检农药10个批次送检。与全县农药经营户签订《泸西县经营农药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217份。截至11月10日,共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份,共出动执法人员22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6辆次,检查市场60个次,检查农药经营单位385个次,立案查处违法经营农药案件25起(已结案25起),共收缴农药1070.52公斤。

7、先进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

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技术培训20期、培训和田间指导农民1720人次,技术指导216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900份。通过培训,根本上转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明显提高了其科技意识、商品意识、风险意识等,为加快农业科技措施的推广与应用、促进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奠定了坚实的科技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有泸西县植检植保站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植检植保站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植检植保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因本单位是二级预算单位,所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也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植检植保站2020年度收入合计2,608,112.14元,与上年2,552,366.05元相比,增加55,746.0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8,112.1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2,552,366.05元相比,增加55,746.0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植检植保站2020年度支出合计2,608,112.14元与上年2,552,366.05元相比,增加55,746.0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950,890.14元,占总支出的74.80%,与上年相比减少58,698.9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变动;项目支出657,222.00元,占总支出的25.20%,与上年相比增加99,554.00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植检植保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50,890.14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8,698.9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98,855.14元,占基本支出的92.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2,035.00元,占基本支出的7.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植检植保站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7,222.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554.00元,主要原因是安排的项目资金比2019年多。

1、根据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0)18号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县共设立草地贪夜蛾监测点25个,购买甲维盐、虱螨脲等农药分发到各乡镇,对各乡镇的重点发生区域进行统防统治,统防统治面积1.95633万亩次。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的控制了虫情的爆发及蔓延,实现了虫口夺粮,技术人员对对全县玉米种植有代表性村组的田块进行好、中、差测产,对测产数据进行分析,通过加权平均计算,每亩挽回损失48.2公斤,实际损失5.2公斤,该项目全县实施面积1.95633万亩次,共挽回损失943.1吨,实际损失101.73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2、根据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第十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0)6号的通知要求,泸西县植保站实施了高原梨果实蝇疫情防控与监测,项目涉及泸西县四个乡镇五个村委会。项目区共悬挂含性诱剂黄板11.26万张,每亩悬挂15张,建立防控面积样板7668亩(涉及桃、梨、苹果、柑橘等作物);购买阿维菌素、氯虫苯甲酰胺等农药分发到果树种植区,防控面积5466亩;采购诱捕器及诱芯分发到果树种植区,防控面积55亩,设立5个监测点。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的控制了虫情的爆发及蔓延,技术人员对部分有代表性村组的种植户进行调查,项目区平均虫果率为1.3%,平均为害损失率达1.1%,落果率0.3%。每亩挽回损失207.5公斤,实际损失27.5公斤。该项目全县实施面积7668亩,共挽回损失1591.1吨,实际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植检植保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8,112.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2,552,366.05元相比,增加55,746.0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60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9%。主要支出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83,1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3,443.8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7,213.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1%。主要支出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05,097.5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2,116.1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18,76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0%。主要支出用于事业运行支出1,361,542.64元,防灾救灾支出657,222.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5,5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主要支出用于住房公积金135,53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植检植保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00.00元,支出决算为54,699.59元,完成预算的49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871.59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8.00元,完成预算的7.5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农药市场检查、农药经营许可证实地核查、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田间调查、统防统治等业务使用车辆增加了车辆运行费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9,753.58元,下降26.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581.58元,下降25.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2.00元,下降58.6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实行厉行节约,所以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871.59元,占98.49%;公务接待费支出828.00元,占1.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871.5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3,871.5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病虫害监测、统防统治、田间调查、农药市场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82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病虫害调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2批次,21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植检植保站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植检植保站资产总额1,517,727.94元,其中,流动资产116,287.94元,固定资产1,401,44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0,773.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710,938.00元。 增加原因是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新增3台虫情测报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59.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59.5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59.5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植检植保站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