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84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1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农业污染源监测、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和无公害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转基因产品环境安全监测; 履行全县农业投入品生产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检测和管理服务;指导农村人民环境改善工作;承担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农村户用沼气池的安全使用、管理培训工作。(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积极开展农药残留检测工作。一是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开展农产品农残检测工作。截止2020年12月,共抽检蔬菜水果农产品样品3230个;其中蔬菜2243个,水果987个,检测合格率达99.86%;二是为全力支援湖北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站积极配合做好云南省支援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农产品捐赠农残检测工作,为捐赠农产品沃柑40.964吨,出具检测报告;三是结合检测站实际,完成农产品农药残留定性定量分析44个,所检项目合格率达100%,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二)积极开展企业新冠疫情排查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对金马、白水、旧城蔬菜种植龙头企业、合作社规模蔬菜经销商、蔬菜种植大户复工复产水果企业采取“告、查、看、访”方式进行排查,告知经营主体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核查云南抗疫情小程序安装运行情况,在岗人员健健康信息情况,来访人员登记情况、工作人员戴口罩上岗、工作间距落实情况,返岗人员健康信息承诺书、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落实情况,外县运输驾驶员临时来县人员管理情况,“红河防疫二维码”和“疫情管控APP”防控软件使用情况,共排查企业、蔬菜水果种植大户63家,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工作。

  (三)做好大中型沼气项目及农村户用沼气的监管工作。一是大中型沼气监管;对泸西县大中型沼气工程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重点检查了从业人员培训情况、技术规范执行情况、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安全警示标识情况、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落实情况以及储气、用气环节的安全隐患。二是农村户用沼气监管;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加强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管理使用知识宣传并张贴生产管理使用挂图于明显位置;同时对户用沼气农户的气管、灶具和沼气池四周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检查,排查检查户用沼气423 户,在村子沼气使用率高、醒目位置张贴了安全标识、安装了警示牌。

  (四)积极开展2020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一是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抓紧推进2020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泸西县农产品协同监测点位核实工作,已按相关技术要求核实点位263个,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数的100%;二是按照《农产品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环办土壤[2017]59号)要求,共采集农产品样品263个,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数的100%,样品已按送样要求送到指定地点流转完成;三是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2017〕97号文件要求,结合农用地详查结果,通过基础资料和数据收集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分为三个类别:优先保护类736580.30亩,占77.57%;安全利用类191358.41亩,占20.15%;严格管控类21677.31亩,占2.28%,并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四是完成21.304万亩、3780个图斑农作物种植现状调查,为科学合理制定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治理修复措施奠定基础。

  (五)积极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根据省、州、县“挂包帮转走访”的工作安排,站领导多次召开精准扶贫专门会议,并带领全站干部职工对向阳乡歹鲁村委会及三塘乡二塘村委会、俱久村委会的扶贫挂联户进行走访,全面了解家庭生产、生活状况,积极开展人居环境“四洁六净”专项行动,引导和帮助挂联村贫困户改陋习、爱清洁,做好房屋院舍清理保洁及房前屋后道路巷道的卫生清洁工作,积极参与到人居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上来,自觉养成文明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加强与接对帮扶农户之间的信息沟通,同时加大国家政策方针宣传力度,从思想上进行引导,鼓励其积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思想认识,让他们从等、靠、要的贫困思想中解放出来,积极主动的自食其力、自谋职业,真正走上创业致富的道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771,475.53元,与上年3,710,877.97元相比增加60,597.56元,增加1.63%。主要原因2019年6月机构改革原泸西县能源站并入12人,2019年年初未预算,2020年纳入年初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1,475.5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3,666,297.97元相比增加105,177.56元,增加2.8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796,486.50元。与上年3,682,923.47元相比增加113,563.03元,增加3.08%。主要原因2019年6月机构改革原泸西县能源站并入12人,2019年年初未预算,2020年纳入年初预算,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796,486.50元,占总支出的100.00%,与上年3,582,923.47元相比增加213,563.03元,增加5.96%;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96,486.50元,与上年3,582,923.47元相比增加213,563.03元,增加5.9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15,405.53元,占基本支出的97.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080.97元,占基本支出的2.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1,475.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4%,与上年3,666,297.97元相比增加105,177.56元,增加2.87%。主要原因2019年6月机构改革原泸西县能源站并入12人,2019年年初未预算,2020年纳入年初预算,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3,510.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2%。主要支出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84,894.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8,615.5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7,20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主要支出用于事业单位医疗215,687.9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1,516.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641,837.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5%。主要支出用于事业运行2,641,837.69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8,9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主要支出用于住房公积金288,923.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9000元,支出决算为3,767.00元,完成预算的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67.00元,完成预算的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8,965.06元,下降-70.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965.06元,下降-70.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无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67.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67.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67.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泸西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部门资产总额4051433.99元,其中,流动资产748833.79元,固定资产3302600.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6931.5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88241.27元。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并入原能源站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表(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