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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84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1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对乡(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指导、培训、检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基金计划、核算、分析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承保、转保、接续、退保、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等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收集管理。

  负责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制发卡证、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工作,并对乡镇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在主管部门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思想统领,以惠民生、聚人才、谋福利、促发展、助脱贫为工作主线,主动克难、主动服务、主动拼搏,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社会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53778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385人,其中,执行企业制度在职职工人数11656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1342人,其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制度在职职工人数8499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27051人;失业保险参保8920人,工伤保险参保23284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424617人。

  二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有效。按照“一报五审两公示”审核模式,完成胜利村委会西营组被征地农民审核工作,对符合条件人将按规定享受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实惠;针对县属部门轮流审核不流畅的问题,建立县级部门联合审核机制,由原来的“部门逐级审核”变为“部门联合审核”,大幅缩短审核时间,提高审核效率。

  三是高度重视社保基金的安全工作,主动适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新形势,一手抓扩面征缴,一手抓基金安全及服务工作。今年以来,持续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巡查力度,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业务运行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就业专项基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财务管理、组织机构、业务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巡查。同时,将内控制度与基金监督日常审核及财政、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相连,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对账汇总工作。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安全“双随机”进行交叉检查,不断扎牢机关内控“篱笆”墙,有力地保障了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较好维护了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构建“适时、全程、动态”全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的监管机制,及时运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对社会保险业务数据、财务数据及其他数据信息进行监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614,428.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4,400.9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63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3.48万元,增长5.43%,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增加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621,513.96元。其中:基本支出2,621,513.96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3.65万元,增长5.49%。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增加收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21,513.96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65万元,增长5.49%。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增加收入,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79,788.96元,占基本支出的98.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9%。日常公用经费为41,725.00元,人均为1896元每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相同,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4,400.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上年相比增加13.48万元,增长5.43%。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增加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90,604.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8,357.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5,4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000元,支出决算为3,690.00元,完成预算的19.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90.00元,完成预算的19.4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按厉行节约要求缩减开支,节约不必要的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690.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690.00元,增长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69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及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69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度我单位未产生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减少100%,减少原因为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36475.69元,其中,流动资产236475.69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6.8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6.87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