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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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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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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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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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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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林业局种苗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林业局种苗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林业局种苗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林业局种苗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泸西县种苗站属于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指导监督林种苗工程建设,并受县局委托依法管理苗木生产经营活动;
(2) 根据县林业行政处罚委托书泸林罚委字【2020】4号,在泸西县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有关林业处罚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依法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
(3) 依法行使林业林木良种种苗生产许可证、种苗经营许可证、种苗质量检验证、种苗标签的审核发放;对本县重点林业工程造林的苗木进行质量检验,承办县林业局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完成造林计划任务28040亩,其中:其中:州下达计划造林任务14280亩、地方造林1760亩和封山育林12000亩,种植树种分别为川滇桤木4960亩、红椿260亩、杉木300亩、藏柏300亩、华山松7100亩、麻栎120亩、苹果3000亩(已完成造林),封山育林种植树种为川滇桤木12000亩。全县共培育各类工程造林苗木615万株。其中:川滇桤木320万株、红椿25万株、藏柏40万株、华山松袋苗(9×13)40万株、杉木150万株、旱冬瓜20万株、其它树种20万株。播种130公斤,其中:川滇桤木50公斤、藏柏25公斤、滇柏25公斤、杉木30公斤。
严格按照《林木种子质量分级》(DB53/24严格按照《林木种子质量分级》(DB53/248-2008)、《云南省核桃采穗圃营建技术规范》和《主要造林树种苗木》云南省地方标准(DB53/062-2006)规定要求,于今年6月份对雨季造林苗木质量进行监督检查1次。从检查情况看,所有苗木质量合格率达到了92%以上,不合格苗木一律不准上山造林,切实把好工程造林的种苗质量关。全年办理苗木检验合格证书21份、苗木标签21个,穗条检验合格证书0份、穗条标签0个。检查单位档案建立情况:检查的单位1家,9个树种,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档案齐全的单位个数1个,已建立档案9个,建档率达100%。
8-2008)、《云南省核桃采穗圃营建技术规范》和《主要造林树种苗木》云南省地方标准(DB53/062-2006)规定要求,切实把好工程造林的种苗质量关。全年办理苗木检验合格证书21份、苗木标签21个,穗条检验合格证书0份、穗条标签0个。检查单位档案建立情况:检查的单位1家,9个树种,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档案齐全的单位个数1个,已建立档案9个,建档率达100%。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林木种苗生产管理,我县组织开展了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整治工作和林木种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年组织开展了1次林木种苗宣传活动,1次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检查:没有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行为、没有超过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行为、没有生产经营假劣种苗的行为、没有调运和销售林木种苗无证无签的行为、没有发布良种虚假广告的行为。执法人员利用赶集天进行宣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10余人次。据统计,2019年11月底,共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17份,其中:新证11份、换证5份、变更1份。
在核桃定点采穗圃基地建立穗条品种、产量、去向标识牌,定点育苗基地建立育苗品种、来源、数量、去向标识牌,销售的穗条和苗木执行种苗生产许可证,严格执行良种销售凭证、标签及“四证一签”制度,做到相关证件齐全。县干果站定点育苗基地已撤销,育苗基地已更改用途。
泸西县薄壳山核桃良种繁育基地已完成项目全部施工建设,并通过省级验收,并申报了良种;2018年荒山造林良种苗木培育补贴项目,投资47万元,资金来源:县级涉农整合资金,培育川滇桤木良种合格苗木235万株,现已竣工验收;2019年贫困村水土流失治理植树造林苗木费项目,投资49万元,资金来源:县级涉农整合资金,培育川滇桤木良种合格苗木140万株,正在实施;2019年白水镇山黑村集体经济生态林育苗基地建设项目,基地面积70亩,投资80万元,资金来源:县级涉农整合资金,正在进行招投标程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林业局种苗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林业局种苗站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林业局种苗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林业局种苗站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19,650.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9,545.38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5.10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减少633412.93元,减少29.42%,主要原因是履行节约,压缩各项经费开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林业局种苗站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30,240.38元。其中:基本支出1,530,240.38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62265.03元,减少23.2%,主要原因是履行节约,压缩各项经费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林业局种苗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0,240.3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2265.03元,减少23.2%,主要原因是履行节约,压缩各项经费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97,897.38元,占基本支出的97.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343.00元,占基本支出的2.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林业局种苗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林业局种苗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9,545.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0%。与上年对比减少411589.6元,减少21.3%,主要原因是履行节约,压缩各项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3,423.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9%。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7,744.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90,000.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3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林业局种苗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000元,支出决算为6,668.84元,完成预算的3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48.84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0.00元,完成预算的1.6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省州检查种苗工作费用减少。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9,345.99元,下降58.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26.99元,下降32.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319.00元,下降95.1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接待省州检查种苗工作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48.84元,占95.20%;公务接待费支出320.00元,占4.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48.8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48.8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维修费、检车费、洗车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督查林业双增目标考核工作公务接待,接待批次1批,接待人数6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林业局种苗站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林业局种苗站部门资产总额906125.49元,其中,流动资产216272.78元,固定资产689851.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9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649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8524.2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5285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74.2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8524.2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附件【泸西县林业局种苗站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