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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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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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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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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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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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大中寨林场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大中寨林场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大中寨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大中寨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林场林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规范林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依法保护和管理好国有森林资源。国有森林资源为国家所有,保护好林区内的林地和野生动植物不受他人侵害。
3.做好林场职工和护林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技能,完善护林员职责,对护林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认真抓好林区森林的护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工作,消除隐患,及时治理。
5.对林区内珍稀动植物的进行观察和监测,拯救濒于灭绝的生物物种。
6.配合林业相关部门做好对林区的疏林地造林的规划和实施。
7.努力探索并开发适宜发展的经济林树种,做好现有经济林果的管理和抚育工作。
8.组织落实和实施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和各项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林地产出。基地建成后每年可净增活立木储备1.42亿立方米(按各树种的轮伐期综合平均),相当于增加木材生产能力约9500万立方米,平均每公顷增加6.8立方米。
2、林农收入提高。基地建设将有利于项目区产业结构调整与发展,林农收入提高和群众生活改善。据估算,通过参与基地建设平均每人每年的劳动收入可达2.5万元。
3、据国内外大量研究材料分析,营造1公顷林地,标准林分一般可增加蓄水300立方米。基地建成后的1400万公顷林地可以不同程度的增加蓄水能力。按标准林分40%计算,年增加蓄水16.8亿立方米,按每立方米0.3元计算,其替代值为5.0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大中寨林场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大中寨林场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大中寨林场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大中寨林场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699,937.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9,868.4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9.23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8219.9元,减少4.93%,主要原因是履行节约,压缩各项经费开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大中寨林场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798,878.43元。其中:基本支出1,774,083.63元,占总支出的98.62%;项目支出24,794.80元,占总支出的1.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8453元,增加2.1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大中寨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4,083.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926.07元,增加1.2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47,353.63元,占基本支出的92.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6,730.00元,占基本支出的7.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大中寨林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794.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527.28元,增加199.91%,主要原因是增加草原防火、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工作补助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补助经费,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工作经费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大中寨林场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9,868.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0%。与上年对比减少28289.13元,减少1.64%,主要原因是履行节约,压缩各项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6,50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0%。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退休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5,626.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00,204.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7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办公费、公务接待、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劳务费、专用材料、奖励金、自办伙食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7,5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大中寨林场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00元,支出决算为7,171.28元,完成预算的217.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37.28元,完成预算的262.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4.00元,完成预算的113.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248.00元,下降23.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60.00元,下降27.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00元,增长1.0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过路费和车辆修理保养次数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37.28元,占84.19%;公务接待费支出1,134.00元,占15.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37.2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37.2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13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3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有林场年度考核档案台账检查工作公务接待,检查林场山核桃长势工作公务接待,交流学习关于森林防火、林政资源管理相关事宜工作公务接待,接待批次3批,接待人数18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大中寨林场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大中寨林场部门资产总额1525524.12元,其中,流动资产214694.54元,固定资产1310829.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57.2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57.2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57.2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附件【泸西县大中寨林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