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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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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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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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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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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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林权管理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林权管理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林权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林权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为林业林权流转交易及信息发布、林权纠纷合同调处、指导林权流转招投标、拍卖委托服务等行政管理服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积极开展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考评和涉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通过与各乡镇生态环服务中心通力协作,主动排查,全力化解,2020年,实现了我县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和涉林矛盾纠纷零发生的良好局面,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完成了我县2019年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统计表的统计上报工作。通过统计,截至目前,年末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转让面积0.9166万亩,年末实有林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1477万亩,年末社会资本取得林地经营权的面积0.111万亩;有专业大户13户;农民林业合作社41个,林业企业37个,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7户,林权抵押贷款面积2815亩,年末贷款余额202万元;森林投保面积68.95万亩,投保金额27580万元,当年集体林造林面积1.856万亩,当年集体林木材产量8156万立方米,竹材产量0.52万根,主要经济类产品产量182534吨 。
(三)完成我县涉林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回头看问题整改和规范提升工作。4月20日至25日,采取现地核查和电话询问等方式,对我县涉林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我县共有泸西县普泽苗木花卉生产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泸西县大偏山农民专业合作社,泸西县金源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泸西县泸忆农油桃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等4家涉林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泸西县泸忆农油桃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营,已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且无法联系到合作社负责人,建议引导其自愿注销;泸西县普泽苗木花卉生产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泸西县金源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虽有生产经营活动、但运行管理不太规范,已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政策宣传,指导其对照法律法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社;泸西县大偏山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带贫作用明显,无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套取国家扶贫资金,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出现,将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四)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红政办发〔2018〕78号)。完成了2019年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及各类考核材料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
(四)认真做好林权证登记信息入库工作,对林权宗地、林权数据字信息进行完善,推动数据林业建设。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全县共发放林权证21585本,发证总面积872946亩,发证总宗地数39570宗。截至目前,完成林权证登记信息入库数据化本数15853本,占总本数比例的73.86%;完成入库数据化面积52592.96亩,占总面积的6.02%;完成入库数据化宗地数22463宗,占总宗地数的56.76%,预计11月底可全部完成林权证登记信息入库工作。
(五)认真做好林地认定工作。协助县森林公安局、林政稽查大队、县法院,县公安局认真做好林业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涉林情况调查和档案资料查询工作。共出具各类林地证明材料60余份,查询并提供林权档案资料60余份;
(六)认真做好“三农”服务工作。全年共接受群众咨询60余次,为群众解答林权流转、林权登记等相关问题50余个,为林农提供各类林权登记查询40余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40余份。
(六)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排查工作。完成了阳光花地小区1幢、5幢、8幢265户住户的排查、统计工作,并做好重点疫区及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的跟踪监测及扫码登记工作。
(七)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一是组织全办职工认真走访尉问挂联贫困户,与其交心谈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与挂联户一起共同做好户内外环境卫生及四洁六净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林权管理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林权管理办公室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林权管理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林权管理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11,733.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718.51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55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33.78元,增加9.9%,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林权管理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2,843.35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43.35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551.46元,增加9.5%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林权管理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843.3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551.46元,增加9.5%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967.51元,占基本支出的89.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875.84元,占基本支出的10.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林权管理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今年无公车购置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林权管理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718.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94%。与上年对比增加519.23,主要原因分析今年无公车购置费用及基本支出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7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0%。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97.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0,662.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2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7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林权管理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1,013.00元,完成预算的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3.00元,完成预算的0.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基本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013.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13.00元,增长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接待林权登记查询。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013.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01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林权登记查询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林权管理办公室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林权管理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236209.33元,其中,流动资产12102.73元,固定资产22410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920.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29.2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29.2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29.2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附件【泸西县林权管理办公室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