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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84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1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属政府举办的卫生行政部门,财政拨款全额拨款,机构规格属正科级,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红河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9)指导本地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提出中医药产业发展建议。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泸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组织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泸西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了方案预案,坚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抓好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对涉湖北重点人员多次排查复核,对其中49人进行病毒核酸检测,规范医学隔离观察和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42人。境外旅居入泸人员累计33人,进行病毒核酸检测30人次。共排查10月12日以来,新疆喀什地区、上海等中、高风险来(返)泸人员5人,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均呈阴性。抽调48名县级专家组成医疗救治专家组及中医药防治专家组,成立由17人组成的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业务能力培训680场次3000人次。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按11种90天用量储备。截至目前,泸西县无疑似和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医务人员零感染,疫情风险等级属低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2.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牵头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全县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达标率98.21%,客运交通工具、住宿场所、商场(超市)、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和学校清洁消毒达标率93.94%,等级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及消毒隔离措施到位达标率100%。在多种媒体发布专栏文章72篇、公益广告6个、300余条(次),电视台播打滚动左飞标语120余条(次),上级媒体采用泸西相关新闻信息21条(次)。通过媒体平台开设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专栏2期,音视频18次,新闻播出宣传标语2条次。利用户外电子显示滚动播放公益宣传片270次,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万条,农村大喇叭、智慧音箱播放专项行动音频宣传3000次。深入开展宣传六进活动(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2000场次,向群众发放倡议书5万份,宣传品20万份。

  3.健康扶贫工作成效明显。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全部达到贫困退出标准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求。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住院实际报销比90.55%。全县5374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大病救治1365人,救治率100%。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执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52826人,除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外,基本实现应签尽签。全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户数由2017年的2577户减少到6户。

  4.项目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实施泸西县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项目,项目下达中央投资1375万元,完成投资450万元,支付资金250万元,预计年底资金支付进度达100%。实施泸西县人民医院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下达省级投资800万元,目前省城投公司已经完成项目施工方案、招标及合同签订,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00%。实施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下达省级投资266万元,目前省城投公司已经完成项目施工方案、招标及合同签订,完成内部装修,进入设备调试阶段,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00%。实施泸西县人民医院县级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下达省级投资170万元,项目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实施泸西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2020年下达投资10000万元,目前项目正进行地下室基础开挖,完成投资4500万元,支付资金4500万元,预计年底资金支付进度达100%。

  5.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公立医院全面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县级公立医院章程制定完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不断深化,对全县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查等18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公立医院药占比为96.47%,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为96.88%。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方式。药品采购“两票制”稳步实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逐年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平均使用率达85.08%。加快推进短缺药品信息直报工作,上报各类短缺药品信息151条。强化监督执法,严格执行国家“三项制度”,监督医疗卫生机构195户次,核查非法行医违法线索22条,查处违法行为13起,移送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案件1起。

  6.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县人民医院消化内科、神经内科、感染性疾病科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启动建设。县级胸痛中心建设通过验收,创伤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启动建设。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晋级,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工作,县人民医院提质达标通过省级验收。县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达标通过省级验收。县中医医院开展中医特色专科(治未病科)建设,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馆或中医药综合服务区,8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6.23%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7.全民健康提升工程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开展,全县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2.45%,孕产妇死亡率为零,婴儿死亡率4.59‰。全力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19.27%。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泸西县被再将次命名为国家卫生县城。疾病预防控制成效明显,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95.30%、95.20%,乙类传染病发病率80.64/10万,未发生鼠疫等重大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全面完成,上报食源性监测病例96例。全面两孩政策稳步实施,两孩政策服务落实率1.13。积极推进《生育服务证》网上办理,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入库率达到90%。“两非”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得到遏制。完成39台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公共场所配置选址工作,培训业务人员390人。艾滋病感染病者发现率为92.9%、治疗率为90.4%(以2019年规模估计数为基数),治疗有效率达94.8%。完成职业性尘肺病随访121人次,下发任务数为134人次,随访率为90.3%。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设泸西县卫生健康局一个独立核算的行政机构,机构无增减变动情况(从2019年3月,机构改革由原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更名为泸西县卫生健康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卫健局共有27个编制,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5人。年末实有在职职工为:公务员24人,机关工人6人,事业人员7人,共37人。年内人员增减情况:本年内减少公务员2人,其中:调出2人,事业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39,649,394.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648,904.4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9.73元,占总收入的0.00%。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39648904.44元与去年同期8196828.71元比增加了31452075.73元,增长率383.71%,增长原因疫情期间我县指挥部设立在我局,我局为指挥部代用账户,疫情相关拨款收入支出增加;我单位收到县财政局拨入泸西县中医医院ppp项目资金款。

  其他收入489.73元与去年同期172840元比减少了172350.27元,减收99.71%。减收原因是本年度本级横向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0年度支出合计39,649,250.95元。其中:基本支出7,024,580.87元,占总支出的17.72%;项目支出32,624,670.08元,占总支出的82.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总支出39649250.95元与上年同期的10350595.42元增加了29298655.53元,增长率283.06%。增长原因是疫情期间我县指挥部设立在我局,我局为指挥部代用账户,疫情相关拨款收入支出增加;我单位收到县财政局拨入泸西县中医医院ppp项目资金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24,580.87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48904.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1453.74元,工资福利支出5455602.88元,占总支出的13.76%;商品和服务支出7173075.59元,占总支出的18.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15882.48元,占总支出的23.75%;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4370000元,占总支出的36.24%;资本性支出3234760元,占总支出的8.16%。增长原因疫情期间我县指挥部设立在我局,我局为指挥部代用账户,疫情相关拨款收入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33,967.36元,占基本支出的94.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0,613.51元,占基本支出的5.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624,670.08元。增长原因疫情期间我县指挥部设立在我局,我局为指挥部代用账户,疫情相关拨款收入支出增加;我单位收到县财政局拨入泸西县中医医院ppp项目资金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48,904.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2020年总支出39649250.95元,基本支出7024234.36元,占总支出的17.71%,项目支出30624670.08元,占总支出的77.2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55602.88元,占总支出的13.76%;商品和服务支出7173075.59元,占总支出的18.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15882.48元,占总支出的23.75%;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4370000元,占总支出的36.24%;资本性支出3234760元,占总支出的8.16%。增长原因疫情期间我县指挥部设立在我局,我局为指挥部代用账户,疫情相关拨款收入支出增加;我单位收到县财政局拨入泸西县中医医院ppp项目资金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397,8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1%。我单位收到县财政局拨入泸西县中医医院ppp项目资金款;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93,988.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474,748.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8%。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定向医学生培养项目、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扶助资金、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职工调资增资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2,3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相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20000元,支出决算为900.00元,完成预算的0.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00.00元,完成预算的0.0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局未下拨预算数至单位专账户。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8,189.00元,-90.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189.00元,-90.1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缩减单位运行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9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9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工作等相关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6513.51元,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0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6513.51元,办公费20037元、水费2626元、电费1209.8元、邮电费8670.14元、劳务费18400元,等一般公共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90,267.00元,较上年390,267.00元,减少了23753.49元,降低了6%,原因是缩减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17043895.51元,其中,流动资产2845958.96元,固定资产16758936.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资产负债情况分析2020年末度政府会计制度资产合计16758936.55元,较年16,290,696.38元增加了468240.17元,增加率为2.87%,增加原因是2019年补提了以前年度购置的固定资产折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