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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84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1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水务局是县政府主管水行政的工作部门,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和江、河、水库,主管全县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和水文的行业管理。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水务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县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所有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公报和年报。

  (3)根据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全县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审查湖库、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

  (4)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供水价格核算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管理;负责自备井管理和供水企业(含自建设施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与指导;负责县政府所在地管网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所在排水设施实行排水许可和排水接管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区河道、河堤通道的行政监督管理。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泸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拟定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务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县水务基本建设;对水务基本建设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水区、滞洪区)、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沙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

  (10)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务统计工作。

  (11)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承担泸西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并定期公告。负责水土保持的监督执法,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2)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村镇供水、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3)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水电电力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电建设项目涉水事务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务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实施技术监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4)负责有关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负责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协调水事纠纷。

  (15)负责水产技术培训、推广、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病害防治、增殖防流、水产品质量检验等工作;负责渔业行政执法、渔业行政许可审批、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环境保护与监测、水生生物检疫、渔药渔饲料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

  (16)负责全县中、小型水库水电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17)拟订全县水务行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务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水务科技信息工作。

  (18)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提高政治修养。一年来,水利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州县委工作要点精神要求,全面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将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的政治保障。

  1.1坚持党建统领,凝聚全力抗击疫情。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组建党员先锋队10支,党员志愿服务队1个,116名党员、60名志愿者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书写宣传标语15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200份,党员微信群转发信息25条。引导群众开展“红河防疫”二维码扫码200余人,关注“云南发布”100余人。

  1.2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任务。党组班子带头树立“抓好党建是第一政绩”理念,强化党建主业意识,把党建工作列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全年召开党组会议14次,研究议题91项,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5次,形成层层抓落实、抓督促、抓整改的良好格局。

  1.3抓理论武装,提升党员综合素质。通过“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云岭夜校等载体,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全体在职党员116人实现“学习强国”、“云峰先锋”APP的全覆盖安装、学习。学习强国积分平均达2000分以上,最高达2万分以上。

  1.4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各种活动顺利开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局属10家支部实现了“三会一课”制度常态化、规范化,近一年来,各支部按时按要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20次、支部委员会48次、党课20次,全体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得到提高,责任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格落实党费收缴制度、党组织关系接转制度,完成组织关系接转16人,已全部到位。5月14日,水利局机关一支部、者红坡隧洞管理所2家支部41名党员联谊开展以“水环境综合整治”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6月29日全体在职党员110余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活动。11月16日组组织水利系统110名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2)深入持久抓好党风廉政,保持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契机,深入开展机关纪律作风等一系列工作,确保水利系统干部作风风清气正。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6个方面16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在元旦、春节和清明、五·一、中秋节共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4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学习活动1次,组织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警示教育片,对有廉政风险的机关科室、站所负责人2人开展廉政家访活动,开展机关纪律作风督察4次,对上班迟到的8人次进行通报批评,确保了保政治生态和纪律作风持续向好。未发生违纪违法通报。

  (3)抓实意识形态载体,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泸西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部门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工作中坚持抓常规、抓长期、抓落实,确保水利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1.抓教育培训。将意识形态基本知识和舆情引导工作基本要求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建立泸西县水利局交流QQ群、泸西县水利局党建微信群,作为宣传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水利业务工作安排窗口。以会代训,组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培训等。2.重视舆情信息和调查研究工作。持续办好创建20余年《泸西水利信息》为阵地,编撰水利改革发展信息120余篇条,印发《泸西水利信息》16期,积极向各级媒体投稿,被中国红河网、红河日报等媒体采用50余条。年内创作完成《心诗话说阿拉湖》、《丝丝清泉润开幸福花》两个专题片上传媒体;创办好水利宣传栏、窗,完成《2020年水利大事记》4期,更换《展示水利风采,滋润百姓心田》图片300余幅,内容涵盖党建、政府信息、水利改革发展、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水法规等。3.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一年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工素质较高,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如,水利系统212名党员干部职工(党员121人,非党员91人)为疫情防控自愿捐款35150元,县水利局一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据统计2020年12止,荣获省、州、县10项荣誉和表彰。4.夯实信息化基础建设,确保网络安全。认真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大力夯实信息化基础建设,在泸西县水利局交流QQ群、泸西县水利局党建微信群微信群发送网络安全知识24条次,引导大家树立网络信息安全从我做起、注重细节的良好意识,以信息化促进水利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精细化。两个群未发生安全事故。

   (4)抓实行业七项工件,确保重大决策落到实处。

  4.1.严格依法治水管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水利方针,强化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抓好农业水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年内县级完成水资源费征收390.51万元,省级代收水资源费160.92万元(含丘北50%)。二是组织审查泸西一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洗葱厂冷库建设项目等15个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核发泸西一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5套取水许可证,全县共发放取水许可证51套。三是完成了泸西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类验收销号工作和立即退出类电站的验收销号,11月27日州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进行现场抽查,完成整改及验收核查销号,生态流量整改验收;编制完成了泸西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报告及验收台账资料,等待上级验收;初步完成了珠江片区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全县共核查登记取水工程(设施)211件。对全县洗葱厂、制冰厂无证取水,非法排污污染水源进行排查,下发整改通知书20余份,限期拆除通知书5份,确保水质不受污染。全县完成水电发电8亿度,其中:云鹏电站5.3亿度,其他2.7亿度。

  4.2.全面决战脱贫攻坚,实现饮水有保障。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农村饮水有保障,在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泸西:降服石旮旯  夯实“水”根基》入选云南省100个脱贫攻坚故事。一是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六个专项行动”。针对各级督查反馈的问题清单进行整改落实,实现全部整改、全部清零。二是9个饮水安全有保障排查小组多次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村筛查,做好各类供水工程消毒、水质监测、设施运行管理等工作,确保所有建档立卡户饮水安全有保障。三是全面落实28件集中供水工程三个责任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延伸至乡镇人民政府,建立乡镇和村级管水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台账,确保每一处农村供水工程都有人管。四是加强挂联干部与建档立卡户的沟通联系,全面了解挂联户的情况,力所能及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脱贫攻坚战决胜取得新硕果。

  4.3.全力推进河(湖)长制,建设美丽河湖。将河(湖)长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高位推进河湖库渠管理保护,有效改善河湖水系生态,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真抓实干,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的工作思路,突出“一长一事、一长一效”,有效推动泸西县河(湖)长制工作逐步从“有名”向“有实”、从“见河长”向“见行动”转变。一是全面开展清河行动。投入经费93.7万元,共开展清河行动60次,清理河道130余公里,各乡(镇)巡查发现涉及乱堆、乱占等“四乱”问题27个,目前已办结26个。二是切实履行河长职责。县乡村三级河长认真开展巡河、治河工作,县级河长巡河195次,乡镇级河长巡河910次,村级河长巡河305次。各级河长在巡河过程中,针对河湖存在问题下发“交办单”6期次,交办督办问题(事项)8个,已整改落实7个,正在整改1个。三是全面开展水环境专项治理。在2019年南盘江网箱清理取缔工作完成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南盘江日常的巡查执法共巡查执法,有效遏制了南盘江网箱养鱼现象的反弹;11月依法对核桃村水库水面对外承包养殖采取强制执行,11月完成销号清零;11月4日,对阿味水库库区旁1处违法建筑房屋(约928平方米)进行强制拆除,并对拆除的垃圾进行清理,确保执法工作一步到位,不留死角。四是扎实开展河(湖)保护管理。11月完成白马河、赤甸河、小挖不得河、阿岱河、小江、洞拉河、白路村河、吉摆河、小坝河9条河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并通过县级评审。全面启动洗葱厂和制冰厂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范围内45家洗葱厂、制冰厂的用地手续、环保手续、取水许可等情况进行详细核查,下发整改通知书56份,9月强制拆除完全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洗葱厂11家,责令用地手续基本合法的32家洗葱厂、制冰厂在年底前完善有关手续。四是抓好问题整改监管。各级河长认真开展巡河 ,针对河湖存在问题下发“交办单”4期次,交办督办问题(事项)5个,整改落实4个,正在整改1个。五是做好美丽河湖建设申报。申报最美河湖卫士3名;板桥河水库、五者水库列入州级美丽河湖名录,10月申报板桥河水库为省级美丽河湖,完成《心诗话说阿拉湖》专题,上报省河长办。

  4.4.履行职责,确保防汛减灾和蓄水、供水安全。全面贯彻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的灾害防御责任制,采取“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防汛抗旱工作”,2020年入春以来,未发生重大干旱气象,属正常年景,积极做好抗旱供水工作,确保抗旱水源发挥经济命脉作用。一年来,实现工业生产供水10515.0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灌溉7720万立方米,工业生产300万立方米,城乡生活2030万立方米,其他供水465.00万立方米。按降雨统计,今年1至12月28日我县降水量近900.6毫米,与去年同期少10.8毫米。12月28日止,全县179件水库坝塘蓄水13393.31万立方米,占计划蓄水13090万立方米的102.32%,与去年同比增加281.69万立方米。其中:其中,4件中型水库蓄水量为11431.06万立方米,10件小(一)型水库蓄水量为1252.25万立方米,46件小(2)型水库蓄水497万立方米,119件小坝塘蓄水量213万立方米,为来年工农业和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提供保障。在工作中。一是全面贯彻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的灾害防御责任制,县人民政府与各部门签订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工作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责任压实。二是严格执行度汛方案。做好度汛方案审查、审批及备案,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抢险应急措施。三是强化度汛工作督查。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汛期安全度汛工作督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督促各成员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四是全面落实防汛首长责任制,实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切实加强水旱灾害防御抢险应急队伍建设,成立46人的防汛抗旱应急队,为应对灾情、险情做好准备。

  4.5.抓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织牢民生保障水网。以全面巩固脱贫攻坚饮水有保障为目标,以水生态建设为主要任务,全面加强山区水源建设,进一步创新投入机制,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发挥水利命脉作用。续建、新开工水利项目5大项目,完成投资1.5亿元,新增蓄水供水能力60万立方米,治理河道4公里,坡改梯田7412.96亩,改善农村供水人口3万余人。1.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020年第一、二、十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4件,投入资金1350.3万元。主要涉及雨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饮水有保障巩固提升、河道治理、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防治等。2.甸溪河泸西段治理工程。计划投资3371.47万元,治理河长治理河长4.01公里,两岸治理堤防长7.87 公里。3.泸西县永宁乡阿峨、阿朝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投资4600万元,采取EPC建设模式,主要水源为盐井沟水库(总库容169.90万立方米),新建供水规模日供水量3200立方米常规水处理厂一座,进行输水管网配套,新建蓄水调节池等。工程建成后,年供水116万立方米,覆盖泸西县永宁乡5个村委会40个村小组21745人。4.三塘乡大方摆提水项目。计划投资2698.21万元,其中:下达中央投资1022万元。工程采用自然能+市电模式。安装自然能动力管道1180米、新建自然能设备房及新建一级、二级泵站、安装提水管17.372公里,配套3000立方高位水池米1座及200立方米二级泵站吸水池1座及配水管1500米。年提水量51万立方米,其中自然能27万立方米、市电24万立方米。改善三塘乡8个村委会48个村民小组的人畜用水短缺问题。5.向阳两件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两件工程总投资2512.94万元,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84平方公里,发展高原特色农业3531.9亩。其中:沙马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下达计划投资1254.35万元,新建提水泵站1座,引水渠道150米;蓄水池20座;铺设输水管道8.69公里;修缮机耕道路6.41公里,机耕道路排水沟11.40公里,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面积 2.45 平方公里,发展高原特色农业3531.9亩;泥墨勒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计划投资 1258.59万元,新建电泵提水1座;蓄水池25座,铺设输水管道10.94公里;修缮机耕道路5.10公里,机耕道路排水沟5.35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9平方公里,配套高原特色农业3473.6亩。两件工程6月开工建设,现已完成工程人90%,将在春节前完工。6.做好项目储备。完成平海子水库扩建(6.55亿元)、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灌片(15.6亿元)、泸西县洞拉河三塘大方摆至向阳勺布白段治理工程(4370万元)前期工作,将在2021年全面开工建设:全面启动板桥河水库扩建、白水塘水库下塘防渗、勺布白水库3件工程前期工作,已委托设计单位开展前期勘察设计工作。

  4.6.高质量建设生态文明,筑牢碧水根基。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污染防治攻坚战,一年来,累计完成投资1767.2万元,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4.49平方公里,占任务数的111.32%。开展水土保持现场监督检查14次,完成3个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5个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水保科建议删除)。完成泸西县板桥河水库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研编制,并通过州级审查。加强对3个砂石料场治理、实施4个纳入增减挂钩项目非煤矿山复垦复绿监管。组织人员对县属的板桥河水库等5件水库农村饮用水源地巡查库区514次,共出动人员1468人次。开工建设向阳沙马、泥墨勒两件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将在年内完工。

  4.7.抓好安全生产和维稳信访,确保和谐发展。一是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50余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实行闭环管理,水利系统上半年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没有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二是全力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至11月25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4件6人次,已办结14件,办结率100%;三是安排部署2020年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19件,将建议、提案按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进行办理,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全面深化改革,水利工作持续向好。

  围绕全面深化水利改革方针政策,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持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全面提升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主要突出以下五方面工作。

  水利服务改革发展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一是依法公开。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开工程招投标23件;年度部门决算在泸西县人民政府网上共公开5次;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在泸西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中公开《泸西县2020年防汛责任人名单公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公示》(19件)等30余件。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水利局窗口依法审批办件64件。二是抓精神文明建设。县水利局持续保持“省级文明”荣誉。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干部职工素质得到提高。认真组织职工开展“三·八”、“五·一”、“五·四”、“七一”、“敬老节”等重大节日活动。局工会组织完成2020年职工体检、对生病住院职工进行慰问等。注册泸西县水利局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大队,加入团体人员41人;2月27日,水利系统212名党员干部职工(党员121人,非党员91人)为疫情防控自愿捐款35150元(党员捐款23850元,非党员捐款11300元)。在新春佳节到来之际,县水利局组成四个慰问小组向离休干部谢伟(96岁)、老干部、驻村队员、劳动模范、困难职工共20人进行慰问。7月1日,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劲光先后来到王玉芳、赵华老党员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三是深化水价改革。完成《泸西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5月组织实施。11月13日我县召开乡(镇)集中供水价格制定听证会,完善集中供水价格,将在2021年1月组织实施。四是强化两个公司服务能力。泸西阿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3座电站增效扩容后,利用一切机遇,加大运行管理工作,公司全年发电量为 900万kw·h。泸西县惠民供水有限公司加强与各水厂的联系、协调,制定相应的供水计划,确保供水稳定,完成供水650万立方米。五是强化监管能力。制定出台《泸西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督查32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推进。建立好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责任体系,纳入水利改革主要内容。六是重视“三重一大”事项。现已召开党组会14次,研究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重点工程建设、河长制、固定资产投资、水利工作目标任务责任、防汛减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人事工作等91项议题,确保水利系统民主决策、责任担当,团结一心,共同破解工作难题。七是抓内部管理。出台了《泸西县水利局公务用车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加强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开展机关纪律作风督察4次,对上班迟到的8人次进行通报批评,确保了纪律作风持续向好。如,8月组织退离体和在职职工进行健康体检,确保职工权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按照部门职能,泸西县水利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资产财务科,规划计划管理科、农田水利科、水政水资源科、人事科、水土保持科、防汛抗旱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2019年初我单位共有职工47人,其中在职职工18人,离退休职工29人;年末共有职工44人,其中在职职工15人,调出2人,调入4人,转隶出6人;离退休职工27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5人,(退休人员死亡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99,514,392.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577,274.58元,占总收入的99.0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37,117.91元,占总收入的0.94%。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2,754,962.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814,873.58元,占总收入的51.5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4,940,089.03元,占总收入的48.45%。与上年对比,当年收入决算数相差较大,主要原因是其它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99,985,320.63元。其中:基本支出4,967,092.60元,占总支出的4.97%;项目支出95,018,228.03元,占总支出的95.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5,752,839.29元。其中:基本支出5,448,826.21元,占总支出的4.71%;项目支出110,304,013.08元,占总支出的95.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原因是人员变动,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利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67,092.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为离休人员逝世1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41,324.50元,占基本支出的73.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25,768.10元,占基本支出的26.69%。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利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48,826.21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利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018,228.03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利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304,013.08元。与上年对比,基本建设资金比2019年减少。与2019年度相比,支出减少13.86%,支出减少的原因是财政拨入专款、基本建设资金比2019年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其中:(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南盘江网箱养殖专项整治经经费52780.75元;2、泸西县河长制护河员补助449000.00元;

  水体:1、泸西县盐井沟水库扩建工程建设资金35000.00元,

  (三)可再生资源:1、板桥河增效扩容项目460000.00元,2、冒烟洞二级增效扩容项目4605000.00元,3、冒烟洞一级增效扩容项目2440000.00元,4、永宁电厂增效扩容项目710000.00元,5、者红坡二级增效扩容项目961217.57元,6、者红坡一级增效扩容项目230000.00元;

  (四)农业农村:1、农田建设支出:泸西三塘乡大方摆提水工程补助资金10209818.16元;2、其它农业农村支出:(1)2020年旧城镇旧龙寨饮水有保障巩固提升工程补助资金278,483.23元,(2)、2020年泸西县白水镇无浪水厂引水管道工程补助资金1,221,800.00元,(3)、2020年泸西县农村饮水管网改造工程补助资金308,100.00元,(4)、2020年泸西县农村饮水管网改造工程补助资金61,884.12元,(5)、2020年午街铺镇糯衣村饮水有保障巩固提升工程补助资金275,200.00元,(6)、2020年午街铺镇小峨眉村饮水有保障巩固提升工程补助资金125,280.08元;

  (五)水利工程建设支出:1、泸财〔2019〕16号水利工程建设资金23,810.51元,2、核桃村水库维修养护资金177,883.30元,3、泸西县和乐引水工程补助资金2,033,346.21元,4、泸西县白水塘水库扩建工程建设补助资金5,000,000.00元,5、中大河一期工程县级配套资金8,000.00元,6、水利工程建设资金46,807.54元,7、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资金35,055.00元,8、水利工程建设配套资金核桃冲水库项目5,500,000.00元,9、盐井沟水库扩建工程资金12,472,800.00元;

  (六)水利前期工作:1、平海子水库前期费200000.00元;2、泸西县板桥河水库扩建工程补助资金1,000,000.00,3、板桥河水库扩建工程前期经费1,000,000.00,4、泸西县平海子水库扩建工程补助资金600,000.00元;

  (七)水土保持:1、泸西县泥墨勒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一期补助资金9,353,259.26元,2、泸西县沙马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补助资金9,300,301.70元;

  (八)抗旱:1、防汛专项经费100,000.00元,2、水利救灾资金安全度汛51,233.00元,3、防汛专项经费100,000.00;

  (九)农村水利:1、金马明康汇生态农业基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250,000.00元,2、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补助资金14,500.00元;

  (十)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1、甸溪河泸西段治理工程补助资金3,294,879.48元;

  (十一)其它水利支出:1、水利工作经费480000.00元,2、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省级补助资金560,000.00元,3、杨家寨水库工程等5个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费用700,000.00元;

  (十二)扶贫:1、2020年泸西县农村集中供水维修养护工程补助资金770,000.00元,2、中枢镇雨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助资金885,899.95元,3、泸西县雨洒河河外至大水塘段治理工程经费319,700.00元,4、泸西县永宁乡永宁村委会管网改造工程补助资金1,520,000.00元,5、泸西县向阳乡足马河治理工程补助资金1,288,195.50元,6、2020年山洪灾害项目补助资金1,200,000.00元,7、2020年泸西县水利维修养护工程补助资金991,970.48元,8、2020年泸西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网改造工程补助资金750,000.00元;

  (十三)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泸西县盐井沟水库扩建工程项目资金1,815,000.00元;

  (十四)其他农林水支出:1、杨家寨水库工程县级配套资金10,0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113,734.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3%。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41,402.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82%。与上年对比增加35972331.36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3,980.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152,200.00元,项目支出501,780.75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5,339.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15,000.00元,人员经费支出1,400,339.6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5,191.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全部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441,217.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2%。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5,106,06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728,691.57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7,140.00元,项目支出83,260,229.71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1,9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全部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一样没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140.00元,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9,458.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6318.41元,主要原因:办公及印刷费减少,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减少、办公用房水电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967,106,943.08元,其中,流动资产286,492,042.89元,固定资产11,621,048.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50,858,268.11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19年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550,136,989.97元,其中,流动资产320,383,485.48元,固定资产8,821,935.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20,055,023.56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418,135,583.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6,969,953.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53,136.1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742,676.17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泸西县水利局(本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