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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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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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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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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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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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颁布的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文件;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核查,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在施工过程中依法对建设单位和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进行监督;负责对本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核实,向社会公示并报告上级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并对备案条件完备情况进行审核;全面掌握区域内工程质量状况,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提交统计报告;按规定受理工程质量投诉,解决质量纠纷;审核参与省、州优质工程的推荐评选。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工程项目质量监督:2020年监督工程87项建筑面积245.67万m2(其中2020年新建工程14项,建筑面积57.93万m2)。
2.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2020年监督竣工验收工程7项,建筑面积21.87万m2,一次性监督验收合格率100%。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为100%。竣工验收备案工程9项,建筑面积为21.50万m2,竣工验收备案率128.57%。所监督工程监理覆盖率100%。
3.消防验收:2020 年共接待消防验收(备案)咨询40余人次、20余项工程。符合消防验收条件的工程13项,验收合格并下发消防工程验收合格意见书13份;符合消防备案条件的工程5项,下发消防工程备案凭证5份(5项工程均未被系统抽中现场检查)。
4.其他工作
(1)整理归类各种档案归类27卷;下发工程整改通知及返修通知5份;停工通知1份,出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7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处罚违规建设单位1家,罚没款13.55万元;受理用户投诉及施工质量投诉3起,落实处理投诉工作3起,投诉处理率100%;组织全县项目负责人、质检员集中培训2次,培训人员50余人。
(2)优工程”评选各一项,经过层层筛选和多个工程项目比较,推荐“金帝华府”项目参加“省级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评选;推荐“弥泸高速公路泸西连接线改扩工程”项目参加“省优工程”评选。通过省级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和“省优工程”评选工作的开展,切实发挥工程质量标准化项目和省优工程“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我县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在全站职工的努力下,很好的履行了部门职责,圆满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泸西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385,100.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5,100.6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0,160.0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转退休一人,减少相关工资福利支出、社保费缴费等预算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385,117.69元。其中:基本支出1,385,117.69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84,413.46元,主要原因分析:平均职工人数与2019年相比减少1人(在职转退休),减少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5,117.6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84,413.46元,主要原因分析平均职工人数与2019年相比减少1人(在职转退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65,076.69元,占基本支出的98.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041.00元,占基本支出的1.45%,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226.78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5,100.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84,413.46元,主要原因分析平均职工人数与2019年相比减少1人(在职转退休),减少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0,78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3%。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4,557.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01,373.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08%。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1,390.7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41.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3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4,594.00元,完成预算的22.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94.00元,超预算支出4594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日常公用经费拨款安排不足,当年发生的公务用车保险费、维修费等不能当年支出;二是压减支出,厉行节约,严控“三公”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973.29元,下降60.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973.29元,下降60.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日常公用经费拨款安排不足,当年发生的公务用车保险费、维修费等不能当年支出;二是压减支出,厉行节约,严控“三公”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94.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94.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94.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资产总额311,987.94元,其中,流动资产96,022.52元,固定资产215,965.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905.9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918.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4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4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