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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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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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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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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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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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预算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室、刑事侦查中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森林警察机关、县公安局的具体指导下,在全体民辅警的共同努力下,聚焦“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以建党100周年和COP15安保为主线,以保护生态安全为主题,以抓班子带队伍、抓职能定责任、抓落实见成效为保障,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用实际行动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生态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安全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是森林警察队伍的主业主责,森林警察大队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对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共受理各类涉林涉野刑事案件14起,其中:失火案6起,盗伐林木案2起,危害国家重点植物案1起,非法狩猎案1起,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1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1起,危害珍贵、濒危也是动物案2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0人(次),案件综合查处率100%。救助各类野生动物45条(只、头)。
1.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21年,森林警察大队全力推进违法占用林地专项整治行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一是结合县域内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步骤、分重点开展专项打击。二是联合县林业草原局开展执法活动。组织人员对林木采伐点、木材加工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重点林区开展巡逻清查,积极摸排案件线索。三是畅通工作衔接机制,确保森林警察队伍体制调整期内森林草原违法犯罪打击工作的顺利过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3次,侦破刑事案件4起,其中:盗伐林木案2起、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2起。
2.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森林警察大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时刻牢记“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核心要义是保护,自觉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严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牵头制定了《泸西县公安局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涉及公安机关任务分工方案》、《泸西县公安局严厉打击破坏县域内重点水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攻坚战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措施、有步骤地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科学统筹相关警种警力,明确了具体工作责任,将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二是整合行业力量。主动加强与县水务局、州环保局泸西分局的沟通联系,整合执法力量,开展重点水域巡查。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警力231人次,巡查重点水域46次,劝阻违规垂钓行为5起。
3.开展无火清明专项巡护行动
2021年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森林警察大队提前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将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案件查处工作作为重点工作。2021年4月,组织全体民辅警和县林草局扑火队员30余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火清明”武装巡护活动,主要针对乡镇、村寨落实森林防火措施、护林员在岗情况进行巡查,在森林防火期期间,共出动警力210余人次,深入林区现场巡查80余次,预防和查处林区可能存在的火灾安全隐患,坚决严厉打击和处理在森林防火期内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共侦破森林失火案件6起,教育野外违规用过行为3起,对森林火灾案件保持了高压严打态势,做到有警必出,有案必查。
4.做实矛盾风险隐患排查
2021年以来,森林警察大队以建党100周年及COP15大会安保为主线,主动深入林区、贴近林农,摸排涉林矛盾纠纷,及时掌握林区社会治安形势,根据我县涉林违法犯罪的趋勢及特点,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定位,创新工作灵思路,着力构建“森林警察大队一乡镇林业站一护林员”密切协作的群防群治网络,提高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现和打击力度,形成以森林警察大队为面、乡镇林业站为线、护林员为点的点线面相结合共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良好局面。深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工作机制,提高处置矛盾纠纷、信访案件、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2021年以来共调解涉林矛盾纠纷3起,为建党100周年及COP15大会召开营造安全社会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0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1.1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0.9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调出1人,人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01.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1.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0.9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调出1人,人员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01.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9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调出1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卫生健康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科目152.19万元,与上年减少29.28万元,减少16.13%,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2022年人数减少;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83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新增退休人员;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51万元,与上年减少1.11万元,减少7.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1人;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7万元,与上年减少0.75万元,减少7.17%,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1人;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增加0.98万元,增加25.78%,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6.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1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8万元,减少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数减少1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 301工资福利支出187.95万元,与上年减少29.71万元,减少15.8%,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调走1人,2022年人数减少;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3.27万元,与上年增加20.35万元,增加157.5%,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度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科目调整为劳务费;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5万元,与上年减少21.6万元,减少69.12%,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度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科目调整为劳务费。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无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9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下降3.7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3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6次,共计接待78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实行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无增减变化。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我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经部门填报、数据验证、部门审核及排序等流程,共申报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含上级共同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2022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0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3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度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科目调整,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316.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6万元,固定资产306.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31200100111
附件【泸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