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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790
  • 发布机构
    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2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3300800000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城镇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规定、办法及实施方案和细则;

  2、制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

  3、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及廉租住房租金的收缴;

  4、负责城镇廉租房的分配及登记,会同有关部门登记认定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户;

  5、参与配租资格的申请审核,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系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二级预算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1个,站长室1个,后勤保障室2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公租房分配入住情况

  2007年至今,全县共建设保障性住房6558套,其中:城区5247套,乡镇1311套(含教师定向廉租房827套、卫生系统定向廉租房80套、圭山廉租房192套、午街镇,旧城镇,金马镇,永宁乡,三塘乡公租房212套);总建筑面积320752.69平方米,总计划投资61310.25万元(含主体工程计划投资、配套基础设施概算投资)。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县共入住6517套,入住率99.4%。分别于2021年4月7日和9月8日开展了两次部分空置保障性住房房源配租工作,共有效的解决了50户200余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2)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情况

  一是成立了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运作”的原则,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进行全面指导和协调;二是建立健全和完善了《泸西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制度措施,初步建立了以保障性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政策框架,形成了多部门协作配合联动审核机制,按照“三审核两公示”制度,严把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复核、退出等各个关口,确保分配管理不错不漏,努力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和常态化;三是结合实际运作管理情况,适时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切实降低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覆盖面,优化申请程序,提高分配入住率,并在优先保障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人群的基础上,对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实行租金减免,切实有效发挥了保障性住房惠民生暖民心的重要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法规、保障房源、保障对象、办事程序、分配结果实行“五公开”, 促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各个环节得到社会监督。

  (3)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综发〔2020〕45号)和《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综〔2021〕19号)精神,中央下达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0万元,2020年剩余租赁补贴资金计231.13万元,2021年收回不符享受条件的租赁补贴0.07万元故2021年泸西县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金额共计261.20万元。2021共发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337户26.87万元,完成计划任务下限指标300户的112 %。其中:2021年1至6月发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337户13.97万元;2021年7至9月发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319户7.11万元。2021年10-12月发放保障性租赁补贴278户5.79万元。

  (4)保障性住房维修维护工作情况

  我站定期不定期对保障性住房小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保障性住房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保障性住房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为小区住户营造了安逸舒适的生活环境。

  (5)常态化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我站继续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突出问题治理,严格按照方案中的时间节点,对城区10个保障性住房小区开展了精准摸排,2021年,对排查出来的234起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方面的问题采取了取消承租资格、腾退房屋、重新申请变更租赁性质、补缴租金等多种措施进行了全面整治,截至目前,强行取缔因购买私房不符合承租条件的住户65户,自愿退房112户,补缴租金37户,转租(借)退房7户,清理空(闲)置房屋9户,因低保停发退房4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5.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8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0.87万元,减少3.37%,主要减少原因是社会保障中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5.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0.87万元,减少3.37%,主要减少原因是社会保障中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8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87万元,减少3.37%,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社会保障中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4万元,与上年增加0.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二)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3万元,与上年增加0.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三)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0.61万元,与上年增加0.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费率调整;

  (四)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72万元,与上年增加0.1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五)2210399城乡社区住宅-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19.41万元,与上年减少1.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编职工综合考评绩效工资标准调整;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无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0.0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6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0.05%。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360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无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此项无内容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资产总额55981.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3.13万元,固定资产4.32万元,保障性住房55793.9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8.38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3300800111



附件【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公开版报表2022021510342052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