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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539
  • 发布机构
    中共泸西县纪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23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泸西县纪委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辅助全县监察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参与起草制定我县规范性文件;
  (8)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辅助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9)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
  (10)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1)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属于中共泸西县委常委部门,现有在职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103人,工勤编制2人。2021年末在职人员100人,退休职工13人。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干部监督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纪检监察五室、纪检监察六室、纪检监察七室、案件审理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驻县委办纪检组、驻组织部纪检组、驻宣传部纪检组、驻政府办纪检组、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组、驻公安局纪检组、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驻财政局纪检组、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组、驻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组、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组、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驻检察院纪检组、驻法院纪检组、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县委巡察办,第一巡查组、第二巡查组、第三巡查组、第四巡查组。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守初心、担使命,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意识。
  (2)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巩固和拓展脱贫成效。
  (3)找准定位,紧扣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权力运行的作用。
  (4)持之以恒改作风、树新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处“高级黑、低级红”问题,保持定力、寸步不让,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5)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6)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推进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
  (7)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全面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坚守职能职责,高站位强化政治监督。
  2.深化体制改革,高质量发挥监督治理效能。
  3.加强作风建设,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4.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量开展巡察监督。
  5.紧盯政治生态,高水平推进“三不”建设。
  6.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强度狠抓基层治理。
  7.加强自身建设,高标准锻造过硬铁军。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找准定位,紧扣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权力运行的作用。牢牢把握监督第一职责,坚持把政治监督作为纪检监察监督的根本和核心,紧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对各领域各方面重要政策、重要任务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重大案件查处、日常监督、提醒谈话等措施,开展政治生态研判,分析政治生态的问题隐患并实施整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完善和运用好“办事式”“暗访式”“座谈式”“嵌入式”等监督方式,增强发现问题能力。擦亮派驻监督“探头”,把准对驻在部门政治监督、上级监督的定位,把对人、对事的监督结合起来,提高监督质效。果断稳妥用好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基础工作
  2020年11月13日印发《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中共泸西县纪委预算绩效管理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财务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中共泸西县纪委还结合单位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目标管理
  中共泸西县纪委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嵌入部门预算,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加强了项目库项目和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管理,项目资金经项目挂接后才能划拨。2021年部门项目数5个,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所涉及项目支出金额71.61万元。
  3.绩效运行监控管理
  2021年对泸财预〔2021〕418号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和泸财预〔2021〕418号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专项经费两个项目进行了1-6月和1-9月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运行监控。
  4.绩效评价管理
  2021年8月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以及实施的泸财〔2020〕16号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泸财〔2020〕16号案件查办经费、泸财预〔2020〕150号纪检办案经费三个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93分。
  5.绩效公开管理
  2021年7月26日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向社会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1年县财政局批复下达中共泸西县纪委部门预算201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1.3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我委2021年决算总收入175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8.69万元,其他资金收入0.57万元,2021年决算总支出177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7.81万元,项目支出76.41万元。2021年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共5.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5.10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我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758.6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5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2.28万元,占总支出95.66%,项目支出7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类项目76.41万元),占总支出4.34%。项目支出中用于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14.80万元,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61.6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设立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20个,其中:数量指标10个, 质量指标3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二级指标共完成19个,未完成1个。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满意度指标中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年度指标值为≥90%,我单位实际执行情况为人民群众满意85%。未完成的原因为:2021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频发,对全县政治生态造成恶劣影响。
  三、绩效自评结论
  中共泸西县纪委2021年部门整体执行的绩效情况基本达到预期。2021年中共泸西县纪委主要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全县监察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法律规定履行监督、执纪、调查、处置问责职责等方面有序开展工作。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履职效果,也得到了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认可。
  对照绩效评价评分标准,中共泸西县纪委对2021部门整体支出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并打分,最终中共泸西县纪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3.14分,评价等级为“优”。其中:投入情况得分14.54分,过程管理情况得分17.5分,产出情况得分34.1分,效果情况得分27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决算总支出177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7.81万元,占总支出的95.69%;项目支出76.41万元,占总支出的4.50%。具体构成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0.65万元,占总支出的76.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82万元,占总支出的10.92%;卫生健康支出131.75万元,占总支出的7.43%;住房保障支出98.00万元,占总支出的5.52%。
  投入情况指标满分为15分,扣0.46分,投入情况指标实际得分14.54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通过收集、整理 2021 年度各项收入、支出材料进行分析,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单位能严格按照年初部门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
  1.预、决算差异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收   入

项目

行次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

决算数

栏次

 

1

2

3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2,011.31

1,758.69

1,758.69

八、其他收入

2

 

 

0.57

本年收入合计

3

2,011.31

1,758.69

1,759.26

支    出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

决算数

栏次

 

1

2

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

1,589.32

1,355.18

1,350.65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

201.17

193.82

193.82

九、卫生健康支出

3

128.5

131.75

131.75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

92.32

98

98

本年支出合计

5

2011.31

1778.75

1774.22

 
  2.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年度

2020

2021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决算数

1638.8

1643.8

1759.26

1774.22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指    标

行次

2021年决算数

2020年决算数

比上年增减

增减%

栏    次

 

1

1

3

4

2.“三公”经费支出

1

10.44

19.84

-9.41

-47.41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

9.88

12.71

-2.82

-22.23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

9.88

12.71

-2.82

-22.23

     公务接待费

6

0.56

7.14

-6.58

-92.22

 

 

 

 

 

 

 

 

 

 

 

单位:万元

指    标

行次

2021年决算数

2021年预算数

预决算差异

预决算差异%

栏    次

 

1

1

3

4

2.“三公”经费支出

1

10.44

69

-58.56

-0.8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

9.88

57

-47.12

-0.83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

9.88

57

-47.12

-0.83

     公务接待费

6

0.56

12

-11.44

-0.95 

  过程管理指标合计20分,扣2.5分。过程管理指标合计得分17.5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1.坚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
  在学思践悟中坚定政治方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思践悟中提高理论思维、战略谋划、精准落实水平,不断增强拥护“两个确立”,捍卫“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切实将伟大建党精神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动力,确保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在政治监督中体现责任担当。自觉把“两个维护”要求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六稳”“六保”、中央和省委巡视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三个示范区”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组织开展涉粮领域腐败、违建别墅、乱占耕地建房、烂尾楼等专项整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年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5件6人和1个党组;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工作,推动整改问题4个,问责生态环保责任落实不力党组织1个,处理领导干部4人;加强县乡党委、人大和政协及村组换届纪律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换届纪律方面问题34个,受理信访举报件12件,处理4人;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为县委持续推进政治生态建设提供决策依据;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3988人次,提出暂缓或者否定性意见24人次,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92人次。
  2.坚持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夯实。
  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力传导。积极协助县委制发《县委常委会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泸西县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采取定期督查、日常约谈、重点检查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制定《关于落实< 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质量评估办法>的工作意见》,紧盯15个重点领域内失职失责问题实施问责,问责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单位6个,党员干部31名,通报曝光4件15人3单位。
  监督体系不断健全、质效不断提升。优化整合监督力量,建立“委领导+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职能部门)”的“1+室+组+N”联动协作模式,贯穿使用“蹲点式”“体验式”“轮驻式”“点穴式”等监督方式,推动实现监督首责再强化、监督力量再加强、监督效果再提升。围绕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建立疫情防控信息互通对接、提级调度、一线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6轮次,专项督导6次,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面对面会商14次,发现并整改疫情防控问题298个,处理单位2个,处理责任人16人,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45人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为406人次、180人次、14人次、45人次,占比分别为62.9%、27.9%、2.2%、7%。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受到失实举报的6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扎实做好中央巡视云南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坚守巡察政治监督定位,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严格遵循“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全年开展5轮巡察,反馈问题511个,移交问题线索46件,专项交办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8个。制定《泸西县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深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健全完善“五级联审”巡察整改促进机制,梳理盘点十三届县委巡察发现的5类15个共性问题,印发《关于十三届县委巡察发现共性突出问题的通报》,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举一反三抓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巡察成果运用质效。
  3.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取得新成效。
  精准有力高效加速惩治腐败。将精准有力惩治腐败、高效加速削减存量、标本兼治遏制增量作为一体推进“三不”建设的主要举措,持续打好惩治腐败这场“硬仗”。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88件(次),同比下降1.5%。处置问题线索457件,立案23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1人(县管干部31人),留置5人,移送检察机关9人,同比分别增加25.2%、86.7%、69.9%、150.0%、50.0%,免于党纪处分2人,追缴挽回经济损失643.47万元。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数、处分人数位居全州“第一方阵”。严肃查处原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局长谭丽娜等3人、县能源局原局长刘春泉、县教育督导室干部闻兴祥等一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问题线索百日清仓行动”,运用“1+室+组+N”模式组建7个专项审查调查组,着力削减存量。监督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处置反映政法干警问题线索40件,立案7件,处分7人。注重案件审查调查和审理质量,建立常委(委员)领衔办案制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委领导领衔办案142件,建立审理人才库12名,对412件谈话函询、初步核实了结和问责案件开展质量评查。
  做深做实案件查办“通篇文章”。准确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深挖腐败案件背后思想、责任、制度等深层次问题,靶向纠治。向县公安局、县林草局等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2份,提出整改建议29条。把警示教育、家风教育常态化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配合省纪委省监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督促存在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524场次40645人次,党纪党规学习培训813场次29090人次,典型示范教育513场次15802人次,家风教育活动839场次22436人次。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组织观看《围猎:行贿者说》《清流毒——云南在行动》《杞麓湖的呐喊》等警示教育片,选取5起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印发全县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的警示教育教材,组织300余人参加“零距离”旁听庭审活动,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统筹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等重点“清廉单元”建设,打造示范点17个。
  扛牢审查调查安全政治责任。树牢依规依纪依法文明办案理念,坚持高压反腐的同时,重点对被审查调查对象进行思想教育,确保审查调查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牢固树立没有审查调查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工作的政治“生命线”。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两不许一报告”制度,加强看护队伍建设,确保谈话对象和涉案人员“双安全”。
  4.坚持不懈纠治“四风”,作风建设实效不断得到巩固提升。
  持续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求,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抓重要节点、抓具体问题,统筹开展专项检查、日常监督、随机抽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大兴调查研究、真抓实干、勤俭节约之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件25人1单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批次15起28人1单位;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酒驾赌博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23期43人,通报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13期109人。着力构建标本兼治长效机制,抓住普遍性和反复性出现的问题,梳理出11类18个反面典型案例作为“镜子”,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以案促改”工作,共纠正乱发津补贴、违规使用公款接待等问题共计396个,移交问题线索2条,清退补缴资金27万余元。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重点,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突出问题,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件1人。认真落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开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政策落实“中梗阻”、服务企业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5.坚持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群众利益得到有力维护。
  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行政审批等12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方案,实行项目化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年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19件,处理责任人30人,党组织2个。深化扶贫领域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治理,纠正和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8个,处理责任人48人,处理单位1个。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查处村组干部在农村“三资”管理领域存在坐收坐支、贪污侵占、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18人。持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力度,抓好各级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认真落实与政法机关建立协同办案、线索移送、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共受理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0条,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稳步推进。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问题整治,制定涉粮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与巡察、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同步开展工作机制和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深挖细查涉粮乱象背后的腐败问题,共发现问题31个,受理问题线索11条。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项监督,督促整改问题137个。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土地流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监督,发现问题2个,移交问题线索4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批评教育1人。积极开展“烂尾楼”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督促化解销号“烂尾楼”楼盘4个,办理房地产信访举报问题3个,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6.坚持强化自我监督管理,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进一步锤炼。
  持续发挥政治建设统领作用。县纪委常委会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加强自身建设,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举办读书班、专题辅导、“高质量发展我争先”演讲比赛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明理、增信、崇德、力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推进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等制度,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机关文化建设,顺利入选云南省十六届文明单位,获评省级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和州级扫黑除恶先进集体。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关于泸西县监察委员会向泸西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着力强化干部队伍能力素养。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做好纪委换届工作,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突出实干实绩导向,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选优配强领导班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干部成长路径,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理、巡察等岗位作为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推动年轻干部在打硬战、攻难关中练就担当尽责的铁肩膀、硬脊梁、真本事。扎实开展全员纪法培训、技能培训、安全培训和信息化培训,选派14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州纪委监委跟班学习、参与案件查办,组织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月测季考、“辨析式”业务知识测试,补齐能力短板。全年“辨析式”测试成绩总体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处于州内领先水平。
  从严从实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自我约束,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情况报告及外出请假备案等制度,加强警示教育,通报反面典型,强化“八小时外”监督。扎实开展“担当实干、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坚决破除党员干部思想、行动、责任、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精气神。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梳理风险点245个,制定风险预警防控措施298条。强化外部监督,聘请特约监察员、阳光监督员各10名,确保纪检监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刀刃向内,及时打扫庭院,对失职失责的纪检监察干部给予处分3人、组织处理14人、问责1人。
  产出情况指标合计35分,扣0.9分。产出情况指标合计得分34.1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为泸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2.服务对象满意度。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单位职工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达到 90%以上,人民群众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达到 85%以上。
  部门效果指标合计30分,扣3分。部门效果指标合计得分27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项目预算申报时调研论证不够充分,预算执行中存在调整。二是未按规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责成相关业务部室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办公室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二是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资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了中共泸西县纪委预算绩效管理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财务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各相关科室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的同时,抓好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纪律。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增强预算支出的透明度,做到节约使用每一分资金,无铺张浪费现象。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中共泸西县纪委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中共泸西县纪委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中共泸西县纪委
  2022年6月16日
  中共泸西县纪委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2021年,中共泸西县纪委在红河州纪委和泸西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继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措施,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推动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2.项目资金情况
  依据泸西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泸财〔2021〕16号)文件,中共泸西县纪委于2021年3月4日收到泸西县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泸财预〔2021〕418号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 25万元,泸财预〔2021〕418号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专项经费10万元;2021年10月14日收到泸财预〔2021〕81号“七个专项行动”专项经费 7万元,泸财预〔2021〕81号案件查办专项经费29.61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以上项目资金已使用71.61万元,资金使用率达100%。
  3.项目实施内容
  (1)泸财预〔2021〕418号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专项经费10万元,用于购买彩色高速数码复印一体机1台。
  (2)泸财预〔2021〕418号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25万元,用于购买谈话室同步录音录像设备3套,购买档案柜49组,装修改造谈话室3间、档案室3间、接访室1间。
  (3)泸财预〔2021〕81号案件查办专项经费29.61万元,用于购置办案用保险柜一个,保障单位4辆执法用车正常运转,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留置案差旅费、会计司法鉴定费、留置对象及陪护人员伙食支出及留置用办公用品等。其中办公费0.39万元,差旅费10.01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18万元。
  (4)泸财预〔2021〕81号七个专项行动专项经费7万元,用于补助中共泸西县纪委责任片区内新华社区、长安社区“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
  1.泸财预〔2021〕418号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专项经费10万元,总体目标为购置彩色数码高速复印机一台,切实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需求。
  2.泸财预〔2021〕418号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25万元,总体目标为通过档案室修缮达到防火防盗防水的档案存放标准。高标准推进谈话室、信访室规范化建设及落实“走读式”谈话规范化要求,确保执纪审查安全有保障。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更加科学、严密高效提供基础支撑,切实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需求。
  3.泸财预〔2021〕81号案件查办专项经费29.61万元,总体目标为切实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办案经费需求,购置办案用保险柜一个,保障单位4辆执法用车正常运转,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留置案差旅费、会计司法鉴定费、留置对象及陪护人员伙食支出及留置用办公用品。
  4.泸财预〔2021〕81号七个专项行动专项经费7万元,总体目标为消除中共泸西县纪委责任片区内城乡建成区、交通沿线裸露垃圾,扎实推进村庄清洁制度化、常态化,村庄垃圾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中共泸西县纪委2021年项目资金都为补助类项目。中共泸西县纪委项目管理机构健全,项目主体责任明确,由中共泸西县纪委办公室财务负责资金兑付,由项目部室组织项目管理实施,项目档案资料管理齐全,资料存放于中共泸西县纪委。根据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一般性支出由会计审核后由部室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签字支付,1万元以上的大额支出由中共泸西县纪委会议集体研究,研究后据实支付,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拒绝支付相关费用,保障项目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目的:通过开展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对象、范围:中共泸西县纪委,项目支出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详见: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表格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中共泸西县纪委高度重视部门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部门绩效评价领导小组,认真履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做好绩效自评前期准备。
  2.组织实施
  中共泸西县纪委由办公室落实绩效自评工作任务,积极推进部门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提高工作质量,积极填报资金使用情况表、评分表和撰写项目绩效报告。
  3.分析评价
  中共泸西县纪委部门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整理分析绩效评价工作所需的资料,结合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泸财预〔2021〕418号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专项经费10万元,自评得分96分。
  2.泸财预〔2021〕418号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25万元,自评得分96分。
  3.泸财预〔2021〕81号案件查办专项经费29.61万元,自评得分97分。
  4.泸财预〔2021〕81号七个专项行动专项经费7万元,自评得分95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泸财预〔2021〕418号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专项经费10万元,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购置彩色数码高速复印机一台,验收合格。已完成绩效目标。
  2.泸财预〔2021〕418号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25万元,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购买谈话室同步录音录像设备3套,购买档案柜49组,装修改造谈话室3间、档案室3间、接访室1间,货物和工程均验收合格。档案室达到防火防盗防水的档案存放标准,谈话室达到“走读式”谈话规范化要求,信访室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执纪审查安全有保障。已完成绩效目标。
  3.泸财预〔2021〕81号案件查办专项经费29.61万元,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购置办案用保险柜一个,4辆执法用车正常运转,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留置案差旅费、会计司法鉴定费、留置对象及陪护人员伙食支出及留置用办公用品等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办案经费需求得到保障,部分完成绩效目标。
  4.泸财预〔2021〕81号七个专项行动专项经费7万元,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中共泸西县纪委责任片区内城乡建成区、交通沿线裸露垃圾减少,村庄清洁制度化、常态化逐步形成,村庄垃圾基本达到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已完成绩效目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中共泸西县纪委2021年的4个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2021年中共泸西县纪委工作任务以及部门职能职责来设立绩效目标,保证项目立项的充分性和规范性。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与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2021年3月4日收到泸西县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泸财预〔2021〕418号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25万元、泸财预〔2021〕418号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专项经费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2021年10月14日收到泸财预〔2021〕81号“七个专项行动”专项经费7万元、泸财预〔2021〕81号案件查办专项经费29.6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以上项目资金已使用71.61万元,预算执行率达100%。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泸财预〔2021〕418号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25万元
  数量指标:购置计划完成率>=100%,购买谈话室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数量3台(套),购买档案柜数量49组,谈话室、档案室、接访室装修改造数量3间;
  质量指标:验收通过率>=100%,购置设备利用率>=100%;
  时效指标:设备部署及时率>=100%。
  2.泸财预〔2021〕418号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专项经费10万元
  数量指标:购置计划完成率>=100%,购置设备数量1台(套);
  质量指标:验收通过率>=100%,购置设备利用率 >=100%;
  时效指标:设备部署及时率>=100%。
  3.2021年10月14日收到泸财预〔2021〕81号“七个专项行动”专项经费7万元
  质量指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53%;
  时效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县城 (城市)标准2021年12月底;
  成本指标: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经费保障数7万元;。
  4.泸财预〔2021〕81号案件查办专项经费29.61万元
  数量指标:经费保障人数100人,执法执勤公务用车数量4辆,设备购置数量1台,纳入政府采购设备数量1台,投入使用设备数量1台,审查调查次数3次;
  质量指标:设备质量合格率>=10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专项经费支付及时性>=90%;
  成本指标:纪检监察经费保障数29.61万元;设备采购资金保障数0.18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泸财预〔2021〕418号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25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更加科学、严密高效提供基础支撑,切实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需求。通过档案室修缮达到防火防盗防水的档案存放标准。高标准推进谈话室、信访室规范化建设及落实“走读式”谈话规范化要求,确保执纪审查安全有保障;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使用人员满意度 >=80%。
  2.泸财预〔2021〕418号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专项经费10万元
  经济效益指标:设备采购经济性10万元;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使用人员满意度>=80%。
  3.2021年10月14日收到泸财预〔2021〕81号“七个专项行动”专项经费7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周边环境整洁持续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辖内内居民满意度>=85%。
  4.泸财预〔2021〕81号案件查办专项经费29.61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9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85%。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了中共泸西县纪委预算绩效管理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财务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各相关科室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的同时,抓好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纪律。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增强预算支出的透明度,做到节约使用每一分资金,无铺张浪费现象。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项目预算申报时调研论证不够充分,预算执行中存在调整。二是未按规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责成相关业务部室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办公室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二是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资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中共泸西县纪委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中共泸西县纪委
  2022年6月16日


附件【中共泸西县纪委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