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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552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中枢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2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中枢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1)党政办公室。承担政务、应急管理、文秘、督办、电子政务、机要保密、财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研究和指导本乡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及纪检监察、宣传、统战、老干部、民族宗教、关工委、融媒体等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农民负担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统一部署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执法工作。
  (5)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工作,承担宣传贯彻扶贫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扶贫日常工作;负责扶贫对象的调查摸底、贫困动态监测管理;做好扶贫资金管理;组织开展抗震安居、搬迁、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负责项目的选择、论证、评估、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负责乡辖区内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水利建设与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和相关领域的安全防治工作;负责村级财务收支监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
  (7)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群众性文体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和安全防治。 
  (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担民政、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社会保险、老龄工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统筹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及生育服务证发放工作。
  (9)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担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国土资源管理、矿山管理、村镇规划与建设、村容村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安全防治工作。
  (10)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贯彻落实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乡村环境卫生、林权管理、植树造林等具体工作事务并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安全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防治工作;负责新能源的推广、应用。
  (11)综合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统计工作;承担项目编制、申报及组织实施等服务性工作;承担企业、个私经济组织、集镇市场、综合交通运输等服务性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安全防治工作。
  (12)财政所。承担编制乡财政预算决算职责;负责国有资产监管、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资金综合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中枢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中枢镇党建办公室、中枢镇党政办公室、中枢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中枢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中枢镇扶贫开发办公室、中枢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中枢镇财政所、中枢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中枢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中枢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中枢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中枢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中枢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中枢镇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2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人员共计199人,其中: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人员1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截止2021年退休人员共计74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大庆之年。中枢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州委、县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发展思路,按照年初确定的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团结带领全镇干部群众,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个核心要求,有力推动了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实施财政涉农类项目共16个,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473.86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和衔接资金项目共7个,投入财政资金共计709.67万元,主要用于中枢镇西华羊格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中枢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和中枢镇西华果蔬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等;涉农整合项目共7个,投入财政资金共计371.19万元,主要用于中枢镇逸圃社区果蔬及中草药种苗培育、分拣、包装车间壮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中枢镇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项目和中枢镇美丽河湖建设项目等;上海帮扶项目1个,投入财政资金376.2万元,用于西华村委会羊格黑村水果交易分拣包装车间建设项目;厕所革命项目1个,投入财政资金16.8万元,用于农村户厕改造补助。
  (二)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落实各项经济指标,推动经济快速发展。持续精准脱贫帮扶,形成巩固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巩固发展良好势头。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现代农业多元并举。 加大扫黑除恶力度,推动社会长治久安。重视社会事业发展,民生福祉不断改善。安全稳定防控有序,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注重转作风提能力,强化政府自身建设。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申报
  根据《泸西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整体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相关事项的通知》,申报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交由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按评审标准实施绩效目标协助编审指导,确定最终绩效目标。
  2.预算绩效目标监控
  根据《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绩效目标公开、自评和跟踪监控相关事项的通知》(泸财〔2021〕105号)文件,对2021年绩效目标表公开、对1-6月和1-9月整体支出进行跟踪监控,填报跟踪监控相关表格,对整体支出跟踪监控情况形成自评报告上报并公开。
  3.预算绩效目标自评
  根据《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38号)、《泸西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泸政办发〔2020〕34号)、《泸西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泸财〔2022〕19号)等有关要求,为加强中枢镇绩效评价和运用管理,提高财政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实事求是,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准确、结果客观”的原则,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全部收支安排、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评价、分析和管理。
  (四)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中枢镇西华村委会羊格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五个实施方案的批复》(泸政复〔2021〕86号)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1年泸西县中枢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6个实施方案的批复》(泸政复〔2021〕242号)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1年白水镇桃园村委会桃园村小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等6个实施方案的批复》(泸政复〔2021〕305号)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泸西县2021年中枢镇逸圃社区果蔬及中草药种苗培育、分拣、包装车间壮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两个实施方案的批复》(泸政复〔2021〕63号)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1年泸西县中枢镇村级公厕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8个实施方案的批复》(泸政复〔2021〕268号)
  2.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我镇全年总收入684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15.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4万元;其他收入812.27元。
  2020年我镇全年总支出6856.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030.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15.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4万元。
  2021年末结转结余数为263.43万元,比上年277万元同比减少了13.57万元,降低了4.90%;其中:基本支出其他资金结转结余数为263.43万元,比上年277万元同比减少了13.57万元,降低了4.90%,降低的原因主要是本级财力有限,公用经费减少,事业各大中心厉行节约;项目支出结转结余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3.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中枢镇总收入年初预算4494.72万元,本年度总收入决算数6842.5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2347.83万元,增长了52.2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年初预算不含项目收入,导致总收入与年初预算对比增幅较大。
  2021年中枢镇总支出年初预算4494.72万元,本年度总支出决算数6856.1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2361.39万元,增长了52.54%,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不含项目支出,导致总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增幅较大。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共设立83条产出指标,其中数量指标52条,质量指标29条,时效指标1条,成本指标1条,效益指标7条,满意度指标2条。
  1.党建工作
  截至2021年9月,共开展基层党员培训工作2期,培训2230人次。开展“明白人、带头人”培训工作6期,青年人才党支部覆盖培养人员8名。辖区内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率达100%。党建工作全部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2.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作
  截至2021年12月,未开展公路沿线重要通道绿化、灯光亮化,安装太阳能路灯,村容村貌提升改造任务。2021年计划开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1500个,新建公厕8个,新建垃圾池7个,基本实现人畜分离饲养率、集中圈养、村庄垃圾全收集全处理村庄覆盖。文明创建活动及相关宣传活动开展200次,完成2021年泸西县中枢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2021年中枢镇挨来村委会木得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021年泸西县中枢镇镇村结合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2021年中枢镇既比村委会白泥坡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2021年泸西县中枢镇立岗村委会总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五个村容村貌提升改造任务。成2021年泸西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竣工率100%。项目实施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3. 公路、道路、桥梁、水利、安全等工作
  截至2021年12月,对我镇312.107公里的农村公路进行养护管理,3座桥梁座进行养护管理,开展公路养护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1次,每月道路巡查1次,公路养护优良率90%,所有建制村通硬化路覆盖率100%,乡村道路管控率93%。
  截至2021年12月,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3期并发放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375份。对危险化学品销售单位、工矿,商贸,烟花爆竹4项内容,共计28家单位进行每月1次的安全生产检查。
  截至2021年12月,未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农村集中供水率达100%,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因我镇没有水质检测仪器以及相关资质,所以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检测覆盖率为0%。
  4. 农业、林业工作
  截至2021年12月,2021年中枢镇西华村灯盏花初加工建设项目正在建设当中,将种植2500亩灯盏花,苹果种植示范园有200余亩,水果种植面积有1100余亩,种植蔬菜面积5000余亩,果蔬农业种植面积为1.1万亩,但未形成规模化种植示范园。公益林管护面积为6859亩,护林员78名。农业工作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5. 计生、残疾人、新型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截至2021年12月,开展计划生育相关知识宣传活动6次,发放计生宣传材料1500份。因现如今大多数群众通过使用避孕套的方式节育,所以无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未发放计生用避孕药品,改发1000支避孕套。因统计报表改革后无育龄妇女意外怀孕保护率此项统计数据。避孕药具知情选择率、符合政策生育率、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辖区内流动人口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覆盖率此四项不再纳入部门工作职责范畴。
  截至2021年12月,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2期,据中枢镇残联统计,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人数6人,符合办证标准的精神病人办证率100%,贫困家庭和九年义务教育建档立家庭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学生补助覆盖率100%。劳动力技能培训6次,劳动力转移35347人。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知识宣传活动12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续保人数104216人,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6.13%。计生、残疾人、新型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 中枢镇部分部门整体绩效指标不明确、不符合中心或部门的实际工作和发展规划。是因为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第一次细化至每个中心和部门的具体工作,是根据《中枢镇“十三五”工作总结和“十四五”工作计划》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部分绩效目标与各中心、部门发生冲突或交叉。
  2. 中枢镇各中心或部门的部分工作内容根据上级领导部门和下达资金实施,导致部分绩效目标对应的工作未开展。
  三、绩效自评结论
  通过对2021年泸西县中枢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根据《泸西县中枢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认真对照《泸西县中枢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绩效自评打分93.4分,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我镇全年总支出6856.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030.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15.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3.26万元,科学技术(类)支出1.4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0.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9.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92.88万元,节能环保(类)支出339.79万元,城乡社区(类)支出209.43万元,农林水(类)支出3151.96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235.6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
  (二)产出情况分析
  1. 致力谋发展,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一是累计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28亿元,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99亿元。二是固定资产投资稳步推进,五年来累计完成投资49.75亿元。三是农村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26.13亿元;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060元、16219元。四是圆满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脱贫普查、第七次人口普查等大型普查工作,城镇化率为62.45%。五是政务服务更加便民、高效,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六是政府诚信建设得到加强,累计偿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36.91万元。
  2. 坚持调结构,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五年来,坚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着重发展农业产业,按照“做新传统农业,做优设施农业,做强新兴产业”的发展思路,深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实现粮食产量17.2万吨。巩固烤烟种植面积,年均种植烤烟2.86万亩,收购烟叶77608担,上等烟比例72.67%,实现户均收入6.8万元。依托云南宏升蔬菜种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天露高原果蔬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引导农民集约化、规模化种植,打造形成以农产品交易为纽带、加工为龙头、物流为配套的绿色食品产业体系,出售蔬菜162.19万吨,实现产值108.37亿元。畜牧产业发展趋于稳定,实现总产值27.3亿元。万亩优质梨进入盛果期,香葱、灯盏花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发挥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聚力脱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五年来,镇、村、组三级联动,持续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层层压实责任,精准施策,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省级脱贫成效考核,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1829户6961人全面脱贫。
  一是抓实住房保障扶贫。完成危房改造3100户,投入资金0.82亿元。二是抓深产业扶贫。实施产业项目20个,扶持资金达0.24亿元,覆盖182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持续加大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力度,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655户6961.93万元。实施西华、逸圃、大兴光伏电站项目,辐射贫困户312户。三是抓精就业扶贫。开发公益岗位317个,设置生态护林员岗位27个。开展贫困人口技能培训2670人次,推动贫困人口就业12046人次。四是抓细健康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全部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严格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医疗保险缴费补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医疗保险缴费补助500.53万元,贫困人口医疗报销3493.23万元。五是抓牢教育扶贫。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生补助力度,发放各类教育补助1337.66万元。
  4. 注重抓项目,综合能力显著提升
  五年来,实施逸圃文化广场、易地扶贫搬迁等2个集镇建设项目;美丽乡村项目9个、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4个;小坝塘除险加固建设项目7个;上新民、下新民、落水洞等三个村小组人畜饮水工程,解决140户560人人畜饮水问题。建成五小水窖589口,修复西大沟78处,改善灌溉面积2.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9平方公里,新增灌溉面积0.6万亩;进村通村公路项目35个;村级功能提升项目8个,新建、改扩建党员活动室8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4个,中枢镇敬老院提升改造目前正在实施;土地整治整村推进项目4个,争取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3个;新寨果蔬交易市场建设项目、阿勒三七茎叶提取车间建设项目及西华羊格黑地质灾害搬迁、灯盏花初加工建设项目、逸圃集体经济建设等项目。
  五年来,弥泸高速、石泸高速公路相继建成通车,泸丘高速公路启动建设。完成河乐引水工程、中大河提升改造工程、杨家寨水库新建工程,正在实施弥泸大型灌区工程、平海子水库扩建工程。中枢镇初级中学迁建项目投入使用。
  五年来,镇、村、组共同发力,县委、县政府实施的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进展顺利。完成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征地5584.71亩,湿地公园征地租地4000余亩,瓦窑南北片区市政建设征地1100余亩,石洞烟光哨片区征地380余亩,桃笑小村片区征地320余亩。完成天然气管道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
  5. 持续惠民生,各项事业协调并进
  五年来,我们坚持改善民生,社会事业发展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明显提升。一是做好城乡低保、五保孤儿供养、社会救助,发放低保1.26亿元、临时救助264.18万元、特困对象补助843.1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647.21万元。二是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累计发放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森林生态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共计3530.49万元;24个村(居)委会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搭建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实现村级资产系统化管理。三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消除公共旱厕16座,建设公厕27座,建立农村卫生清运费收缴制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4902户,清理整治城镇建成区裸露垃圾堆放点110个。四是抓实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工作。全镇10.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8.6%。五是抓好社会保障工作,完成养老保险缴费24.83万人次,转移劳动力12.7万人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10户5400万元,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1888户5190人。六是教育事业均衡发展。镇初级中学和镇中学合并办学,切实保障挨来、既比、固白等小学及逸圃幼儿园用地需求,学校硬件设施逐步完善,抓好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义务教育各项指标达标。七是其他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巾帼志愿者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开展非法宗教场所整治、城区清真寺风貌改造。评选红河州民族团结示范家庭14户。按时按质完成征兵工作。强化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优抚措施。开展广场舞健身操比赛和文艺汇演,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全面推行河长制,巡河工作实现常态化。贯彻落实乡镇审批农村宅基地政策,审批农村宅基地98户。扎实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158名公职人员回乡参与规划,提出规划意见200余条。
  6. 统筹抓管控,疫情防控平稳有序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目标,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抽调16人做好疫苗接种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县相关部门在泸西、泸西东、纳堡三个高速公路收费站点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点。抽调民兵15人参加“强边固防突击队”支援河口疫情防控,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的防控要求,疫情防控平稳有序。
  7. 全面抓整治,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社会治理体系形成常态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得到落实,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提升,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
  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发挥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优势,五年来,全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724起,受理信访件405件。二是开展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工作,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三是狠抓社会治安整治,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年来立各类刑事案件3357起,破获刑事案件1491起。四是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全镇划分网格256个,并配全网格管理员。五是安全生产整治日趋增强。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对重点行业开展安全检查1244次,对重要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2687次,开展地质灾害点巡查216次,设置应急避难场所76个。加大食品安全监管,镇、村、组共同发力,做好农村自办宴席、食用野生菌安全防范,人民群众健康卫生水平大幅度提升。六是强化监督管理。开展“两违”拆除、“大棚房”清理整治行动,拆除“两违”150宗,拆除大棚房26宗。开展违法用地“清仓”专项行动,清理违法用地977宗,查处违法占地719宗。七是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救助受灾群众10000余人次。八是持续推进锦绣华城小区建设。
  保密、档案、科委、红十字会等各项工作均取得长足进步。
  8. 着眼增活力,重点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完成新华、民主、胜利等9个行政村撤村设居工作。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镇属单位由原来的七所八站变成六大中心和六大办公室。全面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二是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全面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建立农业综合开发服务社15个、22家专业合作社、3家家庭农场加入新型经营主体。三是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立83个股份经济联合社,18个经济合作社,四是殡葬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实施殡葬改革以来,死亡人员实行火化并在公墓安葬。五是规范公共交易行为。公共资源交易正常推进,五年来共计交易207件,交易金额达3484.7万元。六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代表意见或建议。七是是坚持重大项目、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持续提升。
  (三)效果情况分析
  2021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镇人民政府团结依靠全镇各族干部群众,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科学谋划、攻坚克难、抢抓机遇,全镇1829户6961人贫困人口全面脱贫,持续改善民生问题,实现了“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较好完成了本届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中枢镇部分部门整体绩效指标不明确、不符合中心或部门的实际工作和发展规划。是因为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第一次细化至每个中心和部门的具体工作,是根据《中枢镇“十三五”工作总结和“十四五”工作计划》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部分绩效目标与各中心、部门发生冲突或交叉。
  2.中枢镇各中心或部门的部分工作内容根据上级领导部门和下达资金实施,导致部分绩效目标对应的工作未开展。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强化财政监督,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确保行政运行所需公用经费,确保做好财政收支预算平衡工作,确保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2.加强对村级财务工作的指导及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
  3.加强对财政资金、救灾资金和社保资金的监管;
  4.镇属各部门站所要严格自律地执行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公用经费核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机制执行;
  5、完善支出核算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备用金领存制度。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泸西县中枢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泸西县中枢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1日


附件【泸西县中枢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附件【泸西县中枢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