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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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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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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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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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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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1000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意见建议。
2.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 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措施、办法。负责农民承包地管理。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参与省州组织的农业会展工作,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参与农业产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性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拟订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审批、报送。承担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 组织制订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 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 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洲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 拟订科技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发展、新型工业化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负责科技项目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组织、参与县内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评审、奖励及获奖成果纠纷的处理;组织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及新技术、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负责生物资源创新与大健康产业的相关工作。
15.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党建引领,助推“绿色食品牌”组织化发展。一是贯彻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的制度,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8次。二是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以“5+X”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三是强化集体领导,推行“一岗双责”,聚焦重点项目、风险岗位,逐级压实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细落小落实。四是抓队伍建设,推进三农工作,服务乡村振兴。
2、抓一二三行动,助推“绿色食品牌”品牌化发展。一是抓“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创建培育。全面推进“一县一业”是破解我县特色产业小、散、弱的有效路径,是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基础支撑。认真组织编制《泸西县“一县一业”蔬菜示范县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申报工作。组织3个乡镇,57个行政村申报了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目录,组织3个乡镇,76个行政村申报了州级“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目录。
二是抓种子、电商“两端”建设。种业是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是现代农业发展的“芯片”。完成水稻新品种试验5个、玉米新品种试验14个、油菜新品种试验10个、马铃薯新品种试验10个均全部完成引进试验工作。灯盏花种质资源采集已完成10份,优良单株已收集50株。畜禽遗传资源普查至目前共计登记群体数量37974。按照“州级平台、县级园区、乡级站库、村级网点”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工作目标。至目前全县已注册的农产品电商企业4个,农产品电商从业人数26人,农产品网店数量15个,农产品线上销售量405.2吨,销售额505.39万元。组织90余人参加了泸西县电商专题培训。
三是抓好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三化建设”。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思路,实施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行动。今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12万亩,开工建设0.83万亩,招投标中0.16万亩,剩余3.13万亩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正在组织评审。至目前,全县“三品一标”有效认证67个,2021年新认证27个产品,其中绿色食品14个、有机农产品13个。“明康汇”蔬菜获准2021年云南省“十大名菜”第三名;“宏升”“明康汇”“云露”“牛西兰”获准2021年云南省“绿色食品牌”。85个生产经营主体上线国家级追溯平台、72个生产经营主体上线省级追溯平台。
3、抓规划布局,助推“绿色食品牌”科学化发展。按照“高起点规划、高科技支撑、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高质量服务、高效益产出”的要求 ,切实抓好产业的规划布局工作。组织编制2021至2025年泸西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一二三”行动方案,南盘江流域综合开发水果产业、高端水果供给基地建设、高端蔬菜供给基地建设、高端云花供给基地建设、优质畜禽供给基地建设等发展规划。
4、抓龙头培育,助推“绿色食品牌”市场化发展。促进农业朝着“集群化、标准化、品牌化、数字化、融合化”方向发展。引进和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818个,其中:省州重点龙头企业29家,录入全国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199个,其它种养大户365户,今年申报省级龙头企业3家,州级龙头企业2家。
5、抓市场流通,助推“绿色食品牌”快速化发展。坚持用工业的理念和规律抓农业,聚焦种植养殖业精深加工,不断提升产业规模效益和品牌价值,建有荞系列食品、兰益荞酒、东山火腿、制冰厂13家,洗葱线206条,泡沫包装箱厂2个、灯盏花素、万寿菊叶黄素浸膏提取等加工厂,精品灯盏花初加工项目已经开始动工,露水草深加工提取项目正在进行招标。全县农产品加工值112.49亿元。
6、抓改革创新,助推“绿色食品牌”活力化发展。全面加强农村综合改革实施,进一步加快土地流转,积极探索农业经营权抵押贷款,拓宽融资渠道。一是依法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已颁发证书面积71.27万亩、未颁发证书面积21.478万亩,目前已通过省州验收,并开展了回头看工作。二是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16.5万亩。三是创新推出“乡村振兴贷”系列涉农信贷产品。今年累计发放“乡村振兴贷”25619笔,金额110591万元。四是积极探索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进“一部手机云企贷”试点,计划今年底完成授信企业12户;授信农户0.73万户。五是做好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工作。共受理群众宅基地申请2108宗,完成审批131宗,审批面积18840.89平方米。
7、抓科技推广,助推“绿色食品牌”可持续发展。紧紧围绕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着力做好新科技的试验、示范、推广,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一是抓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全年共免疫猪口蹄疫37.32万头,猪瘟37.32万头,猪蓝耳病27.26万头,牛口蹄疫10.56万头,羊口蹄疫14.12万只,禽流感306.1万羽,小反刍兽疫6.655万只。二是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85%,农膜回收率81.59%,测土配方施肥44万亩,化肥减少量0.0563万吨,建设喷滴灌7.05万亩,水肥一体化面积5.25万亩,高效节水农业面积8.05万亩,农作物绿色防控面积56.8万亩次,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57.9万亩次,农药减少量8.58吨。三是抓实农产品检测。开展风险监测抽检555批(次),合格率99.92% ;监督抽查210批(次),合格率99.47%;快速检测样品28358批(次),合格率99.97%;“瘦肉精”抽检120份,合格率达100%。四是抓畜牧科技推广。完成牛品种改良3.6万头,猪杂交改良6.86万胎(次),牧草种植6.05万亩。
8、抓执法监管,助推“绿色食品牌”规范化发展。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农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2021年,立案查处涉农案件106件,结案91件,收缴违法种子1080千克、农药6816.58千克、兽药22千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1246.8千克,处罚没款69.09万元;拆除违法建房22起,面积约12亩。
9、抓人居环境,助推“绿色食品牌”和谐化发展。2021年计划创建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个(金马镇),3个精品示范村(金马镇新坝村、白水镇益谷村、午街铺镇凤舞村委会),申报创建美丽村庄54个。示范乡镇和精品示范村建设已完成规划布点摸底初选调查。8月省评美丽乡村创建,八个乡镇根据创建要求对拟申报村组进行自评分,根据分值分级申报,全县共申报42个村组,经县级审核将符合创建标准的36个村组信息录入云南省农村环境整治信息管理平台,等待省级核查;10月底开展2021年红河州美丽乡村评定工作,拟创建州评美丽乡村59个。确定55座(新建43座,改造12座)公厕改建任务。农村卫生户厕改建任务数7000座。目前公厕已开工73座,完工56座,户厕开工7509座, 完工6774座,预计11底全面完成。清理农村垃圾31149吨,河道(沟渠)725千米,水(坝)塘520个,拆危房190856.3平方米,切沟槽71.459千米,垃圾收费执行率76.21%。共建成垃圾填埋场(点)7个,垃圾集中焚烧场5个,自然庄垃圾收运设施覆盖率为100%。全县473个村庄建立了卫生收费制度,落实乡村清洁公益性岗位1721个,负责公共区域清扫和垃圾收集工作。目前已在旧城镇矿产村委会、板桥村委等11个自然村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已经完成,正进行测绘、路面切割、污水管网安装等工作,力争年底完成排污管网建设。
10、抓科技支撑,助推“绿色食品牌”创新化发展。组织4家企业参加红河州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专题培训。10家企业申报储备“十四五”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今年通过省级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2家。泸西县扩铂贵金属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泸西县扩铂贵金属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被评定为州级企业技术中心,也是泸西县第一个州级技术中心,2021年科技研发投入经费320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3 个。 分别是:
1.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
2.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泸西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4.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5.泸西县植检植保站
6.泸西县种子管理站
7.泸西县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监测站
8.泸西县果树站
9.泸西县蔬菜站
10.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1.泸西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12.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3.泸西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
14.泸西县水产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248人。其中:行政编制1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 人),事业编制 238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25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2人),事业人员 24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122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122 人。
实有车辆编制1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13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95,465,682.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533,213.85元,占总收入的99.0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88,583.41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5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43,885.51元,占总收入的0.46%。 本年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206121.48元,增长2.37%,主要原因是财政整合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2099032.87元,增长2.27%,增加原因是财政整合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增加;事业收入比上年增加340549.36元,增长230.05%,主要原因是农机驾校拨差额30%工资;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233460.75元,下降34.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试验评价费和采样补助减少,上级单位补助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95,891,642.79元。其中: 基本支出 45,181,458.47元 ,占总支出的 47.12%; 项目支出 50,710,184.32元 ,占总支出的 52.88%;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19150514.28元,下降16.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其中: 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19048.21元,增长0.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法大队成立,工作经费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9269562.49元,下降27.54%,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项目减少,二是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181,458.47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19048.21元,增长0.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法大队成立,工作经费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43,252,313.89元,占基本支出的95.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29,144.58元,占基本支出的4.27%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710,184.32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9269562.49元,下降27.54%,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项目减少,二是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红财教〔2020〕70号2020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34,564.00元,支付差旅费14,564.00元,对企业的补助20000元,项目实施完成。
泸财预〔2021〕306号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项工作经费46,432.00元,支付物业管理费1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832元,项目实施完成。
泸财〔2021〕工作经费补助资金其他资金169,931.00元,支付房屋建筑物购建169,931.00元。
泸财预〔2020〕145号兵装帮扶农科局水果产业提质增效项目资金117,983.50元,支付印刷费9900元,差旅费12500元,培训费58,083.50元,专用材料费15000元,劳务费1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500元。
红财农发〔2020〕63号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非贫困县蔬菜产业集群5,151,447.90元,支付差旅费13,727.90元,委托业务费513,720.00元,对企业的补助4,624,000.00元。
红财农发〔2020〕11号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州级财政奖励资金274000元,培训费4000元,对企业的补助270000元。
红财农发〔2020〕107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农业生产发展专项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补助资金574,874.92元,全部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支付培训费574,874.92元。
红财农发〔2020〕107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农业生产发展专项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与建设项目1,411,632.00元,支付培训费433,032.00元,支付专用材料费279000元,劳务费678,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000.00元。
红财农发〔2020〕55号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玉米绿色优质高效示范基地建设184,933.00元,支付专用材料费150,581.00元,劳务费34,052.0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300元。
红财农发〔2021〕26号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补助资金288,667.00元,支付维修(护)费19,800.00元,专用材料费190,079.00元,委托业务费3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32,997.00元,专用设备购置15,791.00元。
红财农发〔2021〕80号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三批260,000.00元,支付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60,000.00元。
泸财〔2020〕16号2018年红河州三百万头生猪养殖基地家庭农场贴息资金11,948.00元,支付利息补贴11,948.00元。
泸财预〔2020〕372号泸西花卉产业园五通一平建设工程资金15,777.90元,支付土地补偿5,313.00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10,464.90元。
泸财农经费〔2020〕184号2020年省级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30,000.00元,支付对企业补助费用补贴630,000.00元。
红财农发〔2021〕10号2021年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州级固定观测点项目22,500.00元,支付劳务费22,500.00元。
红财农发〔2021〕26号云南省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与信息化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元,支付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元,办公设备购置99,000.00元。
云财农〔2020〕217号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及运营平台建设项目830,300.00元,支付办公设备购置195,090.00元,无形资产购置635,210.00元。
红财农发〔2020〕107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2021年泸西县退化耕地治理项目1,123,858.00元,支付专用材料费1,123,858.00元。
红财农发〔2021〕64号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非贫困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补助7,320,000.00元,支付基础设施建设7,320,000.00元。
红财农发〔2020〕107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2021年重点水域渔业增殖放流项目180,000.00元,支付专用材料费180,000.00元。
泸财农经费〔2020〕14号2021年第七批整合资金向阳乡勺布白歹鲁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442,800.00元,支付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3,442,800.00元。
泸财农经费〔2021〕14号2021年第七批整合资金午街铺山林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115,800.00元,支付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3,115,800.00元。
泸财整合经费〔2020〕261号2020年金马镇石缸冲苗木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99,500.00元,支付基础设施建设199,500.00元。
泸财预〔2021〕13号农业工作经费补助资金147,379.00元,支付办公费15,105.00元,水费10000元,电费15000元,差旅费47,366.00元,维修(护)费1,295.00元,租赁费13,920.00元,公务接待费4,693.00元,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房屋建筑物购建20,000.00元。
红财农发〔2020〕107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2021年泸西县退化耕地治理项目696,097.00元,支付专用材料费636,142.00元,基础设施建设59,955.00元。
红财农发〔2020〕55号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玉米绿色优质高效示范基地建设11,946.80元,支付劳务费11,946.80元。
泸财农经费〔2021〕5号2021年第六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021年泸西县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核心示范区建设项目2,068,100.00元,支付办公费13,700.00元,专用材料费1,592,500.00元,委托业务费421,900.00元,费用补贴40,000.00元。
红财农发〔2021〕26号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补贴项目2,634,892.56元,支付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634,892.56元。
泸财整合经费〔2020〕14号2020年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永宁乡笼册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55,452.49元,支付基础设施建设455,452.49元。
泸财整合经费〔2020〕14号2020年向阳乡沙马村委会100亩草莓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48,305.81元,支付基础设施建设148,305.81元。
泸财整合经费〔2020〕14号2020年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向阳乡握测木塔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87,143.65元,支付基础设施建设287,143.65元。
泸财整合经费〔2020〕14号20号2020年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午街铺镇绿峨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77,946.82元,支付基础设施建设177,946.82元。
泸财整合经费〔2020〕14号2020年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青禾松鹤等四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22,525.82元,支付基础设施建设22,525.82元。
泸财整合经费〔2020〕14号2020年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三塘乡箐门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58,402.38元,支付基础设施建设358,402.38元。
泸财整合经费〔2020〕13号2020年白水黑龙村集体经济全覆盖高密植优质苹果种植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8,406.00元,支付基础设施建设48,406.00元。
泸财整合经费〔2020〕260号2020年白水黑龙村集体经济全覆盖高密植优质苹果种植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30,000.00元,支付基础设施建设230,000.00元。
泸财农经费〔2021〕9号泸西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8,527,400.00元,支付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8,527,400.00元。
红财农发〔2021〕38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1,483,612.44元,支付租赁费12,000.00元,劳务费99,989.28元,办公设备购置168,043.96元,专用设备购置313,112.00元,基础设施建设490,467.20元,对企业补助费用补贴400,000.00元。
红财农发〔2021〕26号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71,550.00元,支付印刷费19,900.00元,培训费27,8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9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0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09,450.00元。
泸财预〔2021〕428号2020年农机深松深耕专项资金310,000.0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310,000.00元。
红财农发〔2020〕107号2021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2,027,900.0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027,900.00元。
红财农发〔2021〕40号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280,000.00元,专用材料费255,000.00元,劳务费25,000.00元。
红财农发〔2021〕25号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补助经费14,038.60元,支付差旅费14,038.60元。
泸财农经费〔2020〕97号动物防疫检疫监管及报检点建设补助经费5,073.02元,支付办公费1,19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80.02元。
红财农发〔2021〕10号2021年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经费29,520.00元,对企业补助费用补贴29,520.00元。
红财农发〔2020〕107号2021年中央动物防控补助经费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146,753.10元,支付水费630.2元,电费833.34元,差旅费10,731.40元,专用材料费14,558.16元,办公设备购置10000元,对企业补助费用补贴110,000.00元。
红财农发〔2020〕107号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624,479.41元,支付水费2,505.86元,电费10,000.00元,邮电费542.35元,差旅费10,100.00元,培训费1,164.00元,专用材料费364,28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20元,专用设备购置235,720.00元。
泸财整合经费〔2020〕133号2019年工业大麻烤棚电力配套项目49,860.00元,支付专用设备购置49,860.00元。
泸财预〔2021〕25号工作经费补助资金91,400.00元,支付差旅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元,劳务费8,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元,房屋建筑物购建62,000.00元。
泸财农经费〔2021〕164号 2021年泸西县粮改饲补贴项目专项资金4,055,050.20元,支付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409,436.00元,对企业补助费用补贴2,645,614.2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4,533,113.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58% 。与上年对比减少19397753.13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4,5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06,729.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758,462.6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682,175.5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76,287.0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4,009.3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00,194.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54,510.66元 ;事业单位医疗2,085,066.3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60,617.6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6,4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6,432.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77,446,518.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220,224.73元;事业运行25,109,144.35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7,714,871.32元;病虫害控制819,864.13元;农产品质量安全288,667.00元;防灾救灾540,000.00元;农业生产发展3,389,675.90元;农村合作经济1,954,158.0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7,500,000.00元;农田建设6,558,600.00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0,036,418.06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0,255,582.97元;其他扶贫支出49,860.00元;其他农林水支出9,452.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483,612.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483,612.44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15,062.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915,062.7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1,040,000.00 元,支出决算为 72,396.22元,完成预算的 6.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397.22元,完成预算的 24.8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999.00元,完成预算的 1.15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二是用于这方面的公用经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减少127,197.14元,下降 63.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减少96,805.14元,下降 60.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392.00元,下降77.15%。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二是用于这方面的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397.22元,占87.57%;公务接待费支出8,999.00元,占12.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63,397.2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63,397.2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农业种养殖技术推广、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行业安全生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8,99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8,9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 农业种养殖技术推广、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行业安全生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农业投资管理、制订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接待人次205人 。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615.4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976.47元 ,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是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增加,物价上涨等因素,使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是:办公费9,457.95元、印刷费2,500.00元、水费6,862.60元、电费14,000.00元、邮电费2,379.42元、差旅费114,478.00元、维修费9,776.00元、专用材料费7,280.50元、劳务费3,900.00元、工会经费32,750.00元、其他交通费244,8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371.00元、办公设备购置5000.0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汇总)资产总额 88711815.03元 ,其中,流动资产18994590.49元 ,固定资产27364570.05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在建工程 40303482.49元 ,无形资产2049172元 , 其他资产 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395914.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7534.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722630.27元;报废报损资产80项,账面原值30583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400元;出租房屋2031.36平方米,账面原值900313.7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01597.07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2,140,302.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871,109.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6,545,839.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23,354.4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1,856,550.15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7.66%%。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1111
附件【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汇总)2021年决算公开表2022122305141554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