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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51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2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201000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泸西县水务局是县政府主管水行政的工作部门,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和江、河、水库,主管全县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和水文的行业管理。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水务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县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所有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公报和年报。

  (3)根据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全县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审查湖库、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

  (4)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供水价格核算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管理;负责自备井管理和供水企业(含自建设施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与指导;负责县政府所在地管网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所在排水设施实行排水许可和排水接管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区河道、河堤通道的行政监督管理。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泸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拟定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务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县水务基本建设;对水务基本建设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水区、滞洪区)、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沙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

  (10)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务统计工作。

  (11)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承担泸西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并定期公告。负责水土保持的监督执法,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2)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村镇供水、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3)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水电电力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电建设项目涉水事务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务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实施技术监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4)负责有关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负责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协调水事纠纷。

  (15)负责水产技术培训、推广、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病害防治、增殖防流、水产品质量检验等工作;负责渔业行政执法、渔业行政许可审批、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环境保护与监测、水生生物检疫、渔药渔饲料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

  (16)负责全县中、小型水库水电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17)拟订全县水务行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务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水务科技信息工作。

  (18)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按照部门职能,泸西县水务局内设9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资产财务科,规划计划管理科、农田水利科、水政水资源科、人事科、水土保持科、防汛抗旱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0年初我单位共有职工44人,其中在职职工18人,离退休职工26人;年末共有职工44人,其中在职职工18人,离退休职工26,调出1人,调入2人,离休人员死亡1人,遗属补助3人。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工作。一是抓实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制定党组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局党组班子成员到分管联系党支部讲党课8次,局党组班子成员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组织生活会6次,带头讲党课12次。全年开展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制度学习10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二是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汲取奋进力量、增强责任担当。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全面动员部署,发放4本规定学习教材114套,组织25名党员积极参加县委组织开展的泸西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汇演活动。全系统110名在职党员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五项重点任务,党组班子成员为群众办实事15件,全体在职党员为群众办实事120余件次,集中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涉水问题。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党员队伍日常管理。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为主要内容,定期组织集中学习、民主评议党员、按期交纳党费等,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性修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至11月,全系统145名党员全年共交纳党费22143元,已全部上交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春节和“七一”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12人次,发放慰问金4800元。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到机关各科室、局属基层队、站、所。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经党组研究决定,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2021年召开党组会议11次,研究“三重一大”工作52项;三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敲打,批评教育谈话4人。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开展节前廉政谈话8次,提醒谈话112次,批评教育谈话6人。每月2次开展上班纪律不定期查岗通报7人,5名干部职工按规定申报婚丧喜庆事宜。四是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财经纪律“以案促改”工作,清退2015—2019年违规报销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培训鉴定个人报销费全系统11个单位33人76400.5元;整改完成县委巡察组巡察发现泸西县惠民供水有限公司额外向农户收取管理费问题。

  3、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计划,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二是切实强化信息宣传工作。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聚焦水资源管理、脱贫攻坚饮水有保障、水利重点建设项目等民生热点问题,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印发《泸西水利信息》20期,160余条,创办好水利宣传栏、窗,完成《2021年水利大事记》4期,在职党员116人实现“云岭先峰”“学习强国”APP全覆盖的安装,“学习强国”积分平均达6000以上。三是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文明单位、平安单位创建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州级文明、清廉机关创建、复核等,完成县水利局省级文明复核申报,待公示,板桥河水库、白水塘水库被评为州级文明单位,评选州县两级“民族团结示范家庭”2户、县级“绿色家庭”1户、州县两级“文明家庭”1户。认真组织开展“99”爱心公益日活动。水利系统共有106人,为我县贫困地区留守儿童“献爱心”捐资2613.12元。

  4、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必须”原则,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政领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70余次,召开研究安全生产专题会议2次,党组会议4次;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全年围绕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新安全生产法宣传等活动主题,开展水旱灾害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全年共开展宣传活动8次,共发放宣传资料3.4万余份,开展新安法集中培训1次,安全警示教育1次;三是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按照工程准备到位、物资准备到位、队伍准备到位、预案准备到位、培训演练到位的要求,全面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组建46人的民兵水利工程抢修连,邀请县人民武装部教官对抢修连进行集训,提升水利工程抢险、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四是针对重点、特殊时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年对法定节假日和建党100周年、COP15大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等特殊时段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全年水利系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5、水资源管理工作。一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完成了上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指标考核;全县核查登记取水工程(设施)225件,核查登记率100%;认真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确保取用水户名录录入率达标,督促相关取用水户按照时限、季度、年度要求填报用水量,针对取用水户下达了年度取用水总结和年度取用水计划的通知,并严格按照取水计划执行。二是开展水法规宣传。3月22日—3月27日,组织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让水法宣传教育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企业,开展宣传活动8次,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4万余份,营造了珍惜水资源的良好氛围;三是按照水利部的要求,于6月10日全面完成电子证照的相关对接工作。目前,正在组织进行转录工作,同时,完成了洗葱厂、制冰厂的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四是积极开展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截至10月底县级征收水资源费210余万元,省级征收水资源费230余万元;五是于6月上旬配合州水利局完成了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点的安装合理性核查工作,同时于6月底完成了冒烟洞二级电站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的申报工作;

  6、防汛抗旱工作。一是水雨情情况。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平均降雨766mm,库塘蓄水11632.50万立方米,其中4件中型水库蓄水量为9399.83万立方米,10件小(1)型水库蓄水量为1386.67万立方米,46件小(2)型及119件小坝塘蓄水846万立方米。二是强化组织部署,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全年先后召开自然灾害灾情会商研判会2期,局党组专题研究防汛抗旱工作专题会议4期,并对全县重要堤防、水库、坝塘和山洪易发区、易涝区等重点防守对象逐处落实完善防汛责任体系,明确防汛责任人;三是做好防汛工作日常监管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汛前、汛中督查检查工作,督查检查水库坝塘30余件,主要防洪河道10段,低洼易涝处8处,并针对检查发现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督促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同时,特殊天气通过电话传真督查相关责任部门3次;四是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完善了《泸西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对全县4件中型水库、10件小(1)型、46件小(2)型水库水库度汛计划及应急预案进行了完善修订;五是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2021年5月18日,在白水塘水库开展了红河州2021年防汛抗旱应急联合演练;六是强化测报预警。入汛以来,先后通过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平台向各级防汛责任人发送预警信息5512条,通过防汛QQ群、微信群转发重要天气预警信息300余条,电话通知相关责任人200余人次;七是做好年度灾害应急工程建设。投资115万元启动了向阳乡法土片区引调水工程等5个抗旱应急项目建设,下拨拉水送水补助经费35万元,投资53万元启动了泸西县2021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八是根据省州安排,启动了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截至目前,完成了干旱、洪水灾害隐患调查及政府灾害管理能力、救灾物资储备及历史洪涝灾害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填写复核相关数据3000余条;

  7、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做好供水服务民生工作。2021年完成供水7025万m3、其中,农业生产供水4722万m3、城乡居民生活供水1013万m3、工业用水330万m3、发电用水960万m3,二是全面落实“一村一策”供水方案,千方百计确保群众有水吃。成立9个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组,深入各乡镇开展大排查、大整改。针对水量不足、水窖供水不足等问题,投入资金50万元,采取拉水、运水灌装水窖等方式度过旱期。全县拉水补水10532m3,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2021年度枯水期和丰水期水质取样检测工作,8月中旬发放消毒药品110余件,严格对水窖、水井逐一消毒,确保水质合格。三是全面落实“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确保每一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有人负责、有钱管理。发放《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服务水平和质量的倡议书》21600份,投入100余万元抗旱资金,完成旧城者白、新哨提水工程、向阳乡法土片区引调水工程、木衣水池修复、午街铺镇老土地村泵站改造、绿峨村泵站改造6处,受益农户7000余人。办理饮水安全方面信访问题4起,信访问题均已办理完结。四是全面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确保农村饮水有保障。编制2021年农村集中供水维修养护工程实施方案,投入资金214.53万元,实施维修养护工程9件,提升5个乡镇3.59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率;完成向阳乡歹鲁瀑布自然能提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报批工作,项目总投资2240.99万元,正在进行临时用地及永久占地的征占地工作;完成2021年泸西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投资44万元,2021年7月8日开工建设,现已建设完成。

  8、水土保持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2021年投入资金3862.51万元,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7.71km2(其中:防护林3.3km2,高标准农田建设6.67km2,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0.5km2、石漠化治理16.7km2),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32km2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指标量的84.91%。二是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县级审批44件(省级专家审查报告表承诺制35件、县级组织审查报告书9件),并且信息化录入率达100%;已完工的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自主验收备案14件,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15次;遥感影像图斑核查37件,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件,目前已整改5件。

  9、河长制工作。一是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的治、管、保责任,全县县级河长24名、乡镇级河长89名、村级河长80名负责管理河流18条、水库60座、渠道69条、小坝塘67座,通过完善组织责任体系,强化河湖监督管控,开展巡河清河行动,一大批河湖管理保护治理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21年以来,全县各乡镇共开展清河行动176次,清理河渠137条,水库坝塘48个,组织干部群众参与17608人次,出动机械设备1434台次,清理污染物47258.4吨,投入经费344.05万元。二是持续打好南盘江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让“河长制+检察长+河湖警长制”落地生根,成立县检察院驻县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推动南盘江水系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以来,共巡查执法8次,进行河(湖)长制和渔政普法宣传350人次;清理违法水箱养殖27处,违规搭建吊棚渔网13处;拆除铁船板房2间,清理非法网箱9个、抬网71个、电线10处、绞轮绞盘18个,有效遏制了南盘江网箱养鱼现象的反弹。三是编制《泸西县2021年“美丽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整合资金290万元,为河道治理工作打下坚实的资金保障,并组织县人大、县政协、相关联系部门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契机,现场对每个乡镇随机选取1座水库、1条河道、1条干渠和1座坝塘进行考核。四是做好美丽河湖建设申报。经乡镇自评申报、县级复核评价,白水塘水库、甸溪河金马段(金马大河)被评为2021年度县级“美丽河湖”,并于9月14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五是实施泸西县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将对板桥河水库矣维河(入库主河道)、竹箐河和板桥河水库出水的水质进行水质、水量、安全进行全方位监控。项目于8月24日签订合同,9月进入设备采购,10月进行土建工程,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六是完成全县59件小(2)型以上水库(平海子水库除外)及县内11条河道进行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目前正积极筹措资金进行界桩的布设及公示牌的安装。

  10、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2021年以来,水利局积极做好前期工作,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强化工程监管,高质量、高标准推进项目建设,实现了“十四·五”水利建设开门红。已开工平海子水库扩建、弥泸灌区工程泸西灌片、泸西县洞拉河三塘大方摆至向阳勺布白段治理工程、泸西县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和监测体系建设,第四季度开工的项目有泸西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一是弥泸灌区工程泸西灌片。初设批复投资16.16亿元,完成投资2.3亿。工程于2021年3月18日进场,谷麦得水库完成办公生活营地建设、导流洞进出口边坡开挖支护及锁口工作,正在进行1#输水隧洞进口边坡开挖支护、库区防渗工程灌浆平台、道路及灌浆试验,所梅乐水库正在进行库区防渗工程灌浆平台、道路施工、输水1支干管施工,目前安装管道200m;月牙塘水库完成至喷泉村输水隧洞进口边坡开挖支护及锁口工作,正进行洞身段开挖,王家村水库正进行导流洞出口边坡进场道路施工及边坡开挖支护;二是平海子水库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65861.3万元,1-10月累计完成33275万元,工程于今年2月18日举行了开工仪式,已完成初步设计灌浆试验,目前正进行项目征占地工作及准备实施1号坝的开挖工作;三是泸西县洞拉河三塘大方摆至向阳勺布白村段治理工程,项目批复总投资4370.86万元,工程于2021年2月正式开工建设,于2021年6月底工程已全面完工。目前正进入竣工结算阶段,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800万元;四是2021年泸西县农村集中供水和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项目总投资314.25万元,完成投资260万余元。目前正进行饮水管道的安装。五是核桃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557.79万元,完成投资380万元。于2021年8月开工,目前正进行坝体、坝基帷幕灌浆、引洪沟清淤、库区隔离网安装。六是泸西县三塘乡竹源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批复投资292.82万元,完成投资152.78万元。工程于2021年8月19日进场,目前正进行坝体、坝基帷幕灌浆。七是泸西县永宁乡碳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批复投资88.76万元,完成投资25.6万元。工程于2021年10月8日进场,目前正进行引洪渠支砌。八是2021年云南省一般债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投资168.5万、2021年云南省一般债小型水库安全监测项目,总投资120万元,二个项目正实施中,年内将全部完成;九是泸西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计划投入资金48467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1件,供水覆盖人口37.5万人。项目现已完成招投标工作,计划12月底前开工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泸西县水利局(本级)

  按照部门职能,泸西县水利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资产财务科,规划计划管理科、农田水利科、水政水资源科、人事科、水土保持科、防汛抗旱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4 人),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26 人。其中:离休 1 人,退休 25 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67,664,691.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832,535.66元,占总收入的94.3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32,155.53元,占总收入的5.66%。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99,514,392.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577,274.58元,占总收入的99.0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37,117.91元,占总收入的0.94%。与上年对比,当年收入决算数减少31,849,701.30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8,097,961.55元。其中: 基本支出 6,718,200.16元 ,占总支出的 9.87%; 项目支出 61,379,761.39元 ,占总支出的 90.13%;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99,985,320.63元。其中:基本支出4,967,092.60元,占总支出的4.97%;项目支出95,018,228.03元,占总支出的95.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31,887,359.08元,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利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18,200.16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3,986,021.73元,占基本支出的59.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32,178.43元,占基本支出的40.67% 。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利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67,092.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51,107.56元,主要原因为本年调 入2人,调出1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委托业务费等公用经费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委托业务费增加。2020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41,324.50元,占基本支出的73.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25,768.10元,占基本支出的26.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利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379,761.39元。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利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018,228.03元。与上年对比,基本建设资金比2020年减少33,638,466.64元,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财政拨入专款、基本建设资金比2020年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水体:泸财〔2019〕16号水利工程建设资金282,306.40元,

  (2)泸财预〔2021〕307号泸西县杨家寨水库工程县级配套补助资金14,350,548.03元,

  (3)泸财预〔2021〕453号泸西县三塘乡大方摆提水工程补助资金10,181.84元,

  (4)其它农业农村支出1、泸财预〔2021〕453号农村饮水管网改造保障巩固提升工程补助资金208,115.88元,2、泸财预〔2021〕453号农村饮水管网改造保障巩固提升糯衣村工程补助资金68,800.00元,3、泸财预〔2021〕453号农村饮水管网改造保障巩固提升小峨眉村工程补助资金31,319.92元,4、泸财预〔2021〕453号农村饮水管网改造保障巩固提升旧龙寨村工程补助资金24,216.77元,

  (5)水利工程建设支出:1、泸财预〔2021〕453号泸西县白水塘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前期费补助资金2,000,000.00元,2、泸财预〔2021〕315号泸西县黑谷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县级补助资金362,233.92元,3、泸财预〔2021〕315号泸西县鬼柳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县级补助资金633,000.00元,4、泸财农经费〔2021〕136号2021年泸西县中大河河道治理工程补助资金190,000.00元,5、泸财预〔2021〕376号竹源地水库工程老虎洞吉地石滚子纸厂瓦窑杨柳坝黑谷地核桃村水库县级配套补助资金210,000.00元,6、泸财〔2019〕16号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白水库西大沟防渗工程36,145.25元,

  (6)水土保持:1、泸财预〔2021〕453号泸西县泥墨勒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补助资金646,740.74元,2、泸财预〔2021〕453号泸西县沙马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补助资金699,698.30元;

  (7)防汛、抗旱:1、泸财预〔2021〕453号水利救灾安全度汛补助资金50,000.00元,2、泸财农经费〔2021〕76号2021年省级水利救灾补助资金1,050,000.00元,3、泸财农经费〔2021〕97号2021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补助资金450,000.00元;

  (8)农村水利:1、泸财农经费〔2021〕12号2021年泸西县核桃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助资金4,601,258.59元,2、泸财农经费〔2021〕12号2021年泸西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补助资金407,256.96元;3、泸财农经费〔2021〕12号2021年泸西县洞拉河大方摆至勺布白村段治理工程补助资金17,891,777.16元,4、泸财农经费〔2021〕12号2021年泸西县三塘乡竹源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助资金1,459,221.17元,5、泸财农经费〔2021〕12号2021年泸西县永宁乡碳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助资金497,600.00元,

  (9)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1、甸溪河泸西段治理工程补助资金10,539,100.42元;

  (10)其它水利支出:1、泸财农经费〔2021〕19号2021年泸西县永宁乡碳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省级补助资金388,760.91元,2、泸财预〔2021〕305号杨家寨水库工程等5个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费补助资金873,553.33元,3、泸财农经费〔2021〕12号2021年泸西县农村集中供水和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补助资金2,262,359.78元;4、泸财农经费〔2021〕12号2021年泸西县产业发展保障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补助资金530,000.00,5、泸财农经费〔2021〕12号泸西县中枢阿路发片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补助资金90,000.00元,

  (11)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泸财预〔2021〕453号水利工程养护及除险加固维修养护项目补助资金74,100.05元,2、泸财预〔2021〕453号水利工程养护及除险加固雨咩水库项目补助资金98,029.5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1,300,439.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75.33%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113,734.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3%。与上年对比减少45,813,294.81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水利工程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79,81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 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286,144.08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1,393,670.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3,315.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82,30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 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8,831,665.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9%。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799,449.07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26,728.43元,项目支出46,752,356.9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3,3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0 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和 2020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1,263.34元,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14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123.34元,主要原因:本年委托业务费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399,874,873.39元 ,其中,流动资产 432,125,420.86 元 , 固定资产 8,123,823.57 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元 , 在建工程 139,944,057.35 元 , 无形资产 0元 , 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819,681,571.61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水利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967,106,943.08元,其中,流动资产286,492,042.89元,固定资产8,457,803.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50,858,268.11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2,767,930.3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3979.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6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81,128.91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9,885.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2,561,243.9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9,885.0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16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201111



附件【泸西县水利局(本级)表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