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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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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交通运输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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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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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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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部门(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4801000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县交通道路建设、路政管理、交通运输建设及运政管理等的政府综合职能部门。
2. 贯彻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3. 组织编制全县公路等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4.进行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统计管理和信息引导。
5. 行使全县公路、运输场站、码头、航道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等行业管理职能。
6.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行使公路路政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泸西县交通运输局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对外通道高速化、干线公路高等化、农村交通便捷化、综合运输协调化”工作思路,全力推进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2374.07公里,拥有高速公路87.4公里、国道128.5公里、省道78.9公里、县道591.97公里、乡道1250.22公里、村道237.08公里,路网密度达1.418公里/平方公里,全县乡、村、组公路通畅率达100%,形成了“县乡相联、村组相通、区域一体、四面环合”的农村公路服务网络,为全县巩固脱贫成效、助推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1.突出项目建设,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1) 农村公路建设。一是累计投资4896万元实施中永线30.6公里建设,项目于2020年12月完工,2021年6月17日完成竣(交)工验收;二是泸西县2021年金马蔬菜产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全长1.5公里,总投资200万元,于2021年4月开工建设,11月18日通过验收。三是高速公路损毁修复。石泸高速损毁路段20.1公里、泸弥二期高速损毁路段12.8公里,项目投资约2000万元,2020年12月中旬开工建设,2021年4月30日完工。四是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涉及50个自然村全长70公里,2021年9月开工建设,现已完成45个自然村通硬化路,完成比例90%,累计完成投资1775万元。剩余5个自然村正进行路基工程施工,预计11月底完工。五是永宁乡蒿箐至弥勒当甸路面改造工程全长4.7公里,计划总投资100万元。2021年9月开工建设,预计11月完工。
(2) 高速公路建设。泸西至丘北至广南至富宁高速公路(红河段)于2021年5月16日举行开工仪式,已完成主线1397.692亩永久用地的勘测定界工作,预计12月底前提交施工用地。同时,已配合施工方完成南盘江大桥红河境内施工便道、施工营地、弃土场等用地的征拆协调工作,工程计划2024年建成通车。
2.着眼发展规划,“交通强县”措施得到保障
(1) 铁路建设。一是加快推进红河州北部货运通道(泸西县工业园区至南昆铁路师宗站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全长46.15公里,由南昆铁路师宗站引出,途经师宗县大同镇、彩云镇、白水无浪工业园区设站,止于泸西县物流枢纽中心,力争今年完成工可编制工作。二是协调推进会泽至曲靖至泸西至弥勒高铁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自在建渝昆高铁会泽站引出,往南经曲靖至陆良,经泸西至弥勒,接云桂高铁弥勒站,与在建弥蒙铁路衔接,在泸西县城西设高铁站1个。该项目将与渝昆、沪昆、深昆、云桂、弥蒙相连,形成滇中城市群东部重要的人流大通道。
(2) 国省道改造。规划提升改造国道G248,全长96.65公里,二级公路,项目起于旧城镇三河村,途经金马镇、泸西县城、三塘乡,止于南盘江与丘北县接壤。项目实施即可打通至丘北的断头路,也是作为交通战备的需求。结合城镇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其中金马至县城段拟按城市快速路改造,路基宽36米。目前初步形成国道G248(泸西段)提升改造项目线路走向方案并提交省厅建设指挥部研究。
(3) 美丽公路示范路建设。示范项目讫点位于永宁乡城子古村,止于白水塘水库,项目横跨永宁乡、三塘乡、向阳乡、白水镇4个乡镇,串联城子、大阿定、小沙马3个传统村落和小江下寨、菊畹、山色、小直邑、水井5个旅游特色村,覆盖34个行政村233个自然村,辐射人口近14万人。该项目按照“交通+旅游+生态”模式,规划建设一条汽车道83公里、一条骑行道60公里,沿途设置休息驿站8个、6个休息点(观景点),打造一条集康体、运动、休闲、观光、生态一体的全省独特的“美丽公路”,带动整个东部山区的乡村旅游,为东部山区的绿色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服务乡村振兴,提升泸西城乡品味和形象。计划2022年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3.优化养护管理,道路通行质量持续提高。一是将农村公路列养纳入县委督查考评,按季度督查考评8个乡镇管养工作,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县通报,全县列养农村公路1977.121公里,其中:县道601.211公里、乡道1175.567公里、村道200.343公里,县、乡、村道经常性养护率达100%。二是推进2021年养护工程实施。投资909.22万元实施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中修工程,2021年10月开工建设,施工总里程103公里,目前完成工程量的80%;投资155.692万元实施2021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1年10月初开工建设,处治隐患里程17公里,涉及小挨来、大石坝等20条村道,目前完成工程总量的95%;投资231.26万元完成2021年小修工程,主要对金午线、金向线、乐白线等公路的损毁路基路面进行修复。三是抓好“美丽公路”示范路建设。完成2021年美丽公路中永线示范路段13.8公里建设;完成白水镇州级“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四是强化公路路政管理,乡、村规民约制定率100%,路政案件立案、查处率100%。
4.强化行业监管,运输服务能力持续增强。构建“县级政府主导、交通部门主责、行业部门联动、业主主动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着力抓“非法运营”打击、客运、出租、公交运营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发展网络预约出租车公司10户(年内新许可3户),正常开展运营6户,发展网约车84辆,其中新能源车16辆;有公交车117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101辆;出租车公司3户,出租车195辆,已报废更新新能源出租车3辆,年底前还需报废更新新能源出租车39辆。累计出动稽查人员2399人次、车辆453辆次,检查车辆2330辆,查获货车非法改装847起,罚款73.1万元,目前暂扣1起疑似非法营运车辆。
5.落实部门职责,重点工作持续推进
(1) 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严格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加强网格化管理,及时做好所管辖片区人员流动及高风险地区返泸人员情况排查工作;督促46户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张贴“云南健康码”,并督促企业要求进入人员进行扫码查验登记。对出租、公交车辆进行不定期巡查、劝导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好戴口罩、扫码和消毒等相关防控工作;组织落实好客货运输从业人员进行疫苗接种工作和核酸检测工作,交通运输系统新冠疫苗应接种人数1625人,其中,各级系统机关人员106人、重点从业人员1519人。截至目前,除2人第二剂未到期、23人有禁忌不宜接种外,已完成两次接种1600人,完成率98.5%。按时间要求完成第三针剂接种人数133人。
(2) 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针对疫情防控中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结合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对公路沿线、14片区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和集中整治,营造干净、舒适的人居环境,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集中组织开展卫生整治109次,累计投入4273人次,机械34台班,运输车辆139辆次,清理垃圾及卫生问题3209处,清扫路面4487公里。清理水沟路肩121.2公里,清理涵洞1.016公里,累计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347.85吨。完成高速公路泸西服务区、杨柳坝、桃园服务区洗手设施改造,完成汽车客运站共计3座洗手设施8个感应式水龙头安装。对监管企业、监管区域内的公共厕所落实“三无三有”标准,确保公厕卫生达标、洗手设施完好。督促道路运输行业做好“常消毒”相关工作,每天1次对客运站进行全面消毒(售票大厅、栏杆、门把手、座椅表面、扶手等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班线车辆每天载客之前对车厢进行预防性消毒。
6.严抓作风建设,行业自身建设全面提升。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修改完善《党组规则》《党组议事规则》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大力开展教育促廉、结贫思廉、家庭传廉“三廉”活动,深入开展“为官不为”、收送“红包”、违规插手工程、腾退办公用房、违规借贷等专项整治,形成了积极防范为核心、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三公经费”明显下降,全行业基本实现了“工程优良、事业发展、行业清廉、干部安全”的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泸西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泸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泸西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泸西县综合交通发展中心、云南渔业船舶检验局泸西检验站、泸西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 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3 人),事业编制 6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3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3人),事业人员62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13人)。
离退休人员 9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9 人。
实有车辆编制 4 辆, 在编实有车辆 3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6,465,625.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14,283.83元,占总收入的68.9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451,341.31元,占总收入的31.10%。与上年总收入100,424,233.90元对比,收入减少53,958,608.76元,减少原因主要是2021年实施农村公路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2,224,294.34元。其中: 基本支出 13,133,797.30元 ,占总支出的 25.15%; 项目支出 39,090,497.04元 ,占总支出的 74.85%;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总支出103,640,457.59元相比,支出减少51,416,163.16元,减少原因是2021年实施农村公路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33,797.30元。与上年日常支出13,727,226.60元对比减少593,429.3元,减少原因是2021年因人员调出导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1,623,764.28元,占基本支出的88.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10,033.02元,占基本支出的11.5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090,497.04元。与上年89,913,230.99元对比减少50,822,733.95元,减少原因是2021年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泸财建经费〔2021〕20号城市公交车燃油新能源车补助资金支出6,060,000.00元;
2.泸财预〔2021〕306号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支出2,000.00元;
3.泸财〔2017〕16号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09,228.26元;
4.红交发〔2021〕56号泸弥高速二期地方道路修复补助资金支出4,300,000.00元;
5.红交发〔2021〕58号召泸高速地方道路修复补助资金支出7,910,000.00元;
6.泸财农经费〔2021〕9号泸西县2021年金马蔬菜产业道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000,000.00元;
7.红交发〔2021〕11号2020年资源路设计费支出432,000.00元;
8.泸财预〔2021〕489号泸西红兴运输有限公司交通运输企业省级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支出234,400.00元;
9.泸财建经费〔2021〕86号泸西工业园区至南昆线铁路货运专用线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00元;
10.泸财预〔2021〕470号泸西工业园区至南昆线铁路货运专用线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300,000.00元;
11.红财建〔2018〕164号2018年州级预算内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93,100.00元;
12.泸财预〔2021〕489号农村道路客运成品油补贴资金支出1,179,618.02元;
13.泸财预〔2021〕489号城市出租车成品油补贴资金支出987,702.51元;
14.泸开组〔2020〕18号中枢至城子道路建设资金支出2,614,635.18元;
15.泸开组〔2020〕18号2020年中枢至挨来农业产业园区道路建设专项资金支出1709062.00元;
16.红运通〔2020〕334号从z业资格考试工作补助经费支出9,957.31元;
17.泸财〔2021〕16号2021年县级配套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经费支出237,886.05元;
18.泸财〔2021〕165号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县级配套资金支出88,488.71元;
19.红财建发〔2020〕32号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省级补助资金支出958,881.00元;
20.红财建发〔2020〕52号2020年州级对下转移支付交通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160,000.00元;
21.红财建发〔2021〕51号2021年交通转移支付用于公路养护补助资金支出1,542,600.00元;
22.红财建发〔2019〕99号2019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第一批支出6,690,000.00元;
23.红财建发〔2020〕145号2021年油价补贴建制村通客车奖励补助资金支出8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8,985,872.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74.65% 。与上年102,631,467.07元对比减少63,645,594.46元,减少原因是农村公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488.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66,651.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57,022.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0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4%。主要用于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主要用于农村公路项目资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6,746,378.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1%。主要用于农村公路项目资金支出及燃油补贴资金发放。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5,3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248,000.00 元,支出决算为 51,211.59元,完成预算的20.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191.59元,完成预算的39.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20.00元,完成预算的0.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的管理,接待费严格按“三单一函”报销程序加以控制,同时加强对车辆的使用管理,导致2021年三公经费大幅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4,251.78元, 增长9.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546.78元,增长12.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1,295.00元,下降55.9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公务用车使用略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191.59元,占98.01%;公务接待费支出1,020.00元,占1.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50,191.5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50,191.5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交通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1,0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1,0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交通安全生产检查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4,725.87元,与上年1,608,736.81万元对比减少564,010.94万元,减少35.06%。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由于县财政困难,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导致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45,012.25元,印刷费11,503.00元,水费1,980.78元,电费25,430.79元,邮电费18,137.45元,差旅费62,511.00元,维修(护)费15,888.20元,公务接待费390.00元,劳务费497,422.40元,工会经费17,630.00元,福利费20,96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08.00元,其他交通费用294,45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00.0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交通运输局部门资产总额70,509,179.24元 ,其中,流动资产2,672,833.98元 ,固定资产4,429,358.88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在建工程63,406,986.38元 ,无形资产0元 ,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69,290,066.0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9,293,143.28元,固定资产减少707,757.97元,在建工程增加4,869,835.18元,无形资产无增减变化,其他资产无增减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92,936.1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73,939.7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56.3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92,936.1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4801111
附件【泸西县交通运输局表202212230647135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