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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tyjrswj/2024-0000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2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76301000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迁家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4)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5)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6)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

(7)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

(8)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9)完成州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局党组始终坚持忠诚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一是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内容,大力加强退役军人系统各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坚持抓好“关键少数”,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凝聚“抓党建、促发展”的思想共识。二是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截至2021年12月,局党组共召开党组会议27次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三重一大、7个专项行动、疫情防控等重大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 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正确判断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强工作指导。三是抓实党的理论学习。在职干部理论学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实,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检视初心、滋养初心,用初心使命锤炼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目前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机关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12次、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4次。四是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1)为局机关全体干职工部及军休支部党员发放《中国共产党简史》等4本必学教材27套,为行动不便的军休支部党员送学上门3人次,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2)在全县149个单位和广大退役军人、社会各界人士中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作品征集活动、“老兵永远跟党走·党旗飘扬在心中”知识竞赛活动,共征集到各类作品40余幅,通过作品征集和知识竞赛活动引导广大退役军人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的自觉行动,永葆军人风采。(3)立足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坚持在学史中力行,把“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全体党员干部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五项重点任务,结合各项工作实际,列出“民生实事计划”4件、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为民办事清单”11件、党员(个人)“为民办事清单”17件,截至目前,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30余件。五是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研讨秦光荣、和建、黄兆坤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彻底肃清余毒影响,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

2.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2021年按照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要求,通过召开“泸西县召开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会”和到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安排、调研和指导创建工作,于10月底完成我县8个乡镇的“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

3.认真落实年度接收安置任务。2021年共接收2020年度秋冬季退役士兵70名,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55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6名。省州提供安置岗位4个,县级提供安置岗位16个。2021年10月11日经过现场选岗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16人全部选岗安排工作,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安置12人、国有企业安置4人。完成1名军队专业干部的安置工作,任泸西县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督查室主任。

4.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和优抚水平。一是认真做好优抚对象人员的增减及优抚金发放工作。截止2021年12月,全县共有优抚对象3446人,其中:老复员军人84 名;三属20名;伤残军人和伤残国家公职人员129名;参战退役军人1428名;农村籍退役满60周岁人员854名;老烈士子女48名。支前民兵民工837名。2021年1月至12月,共发放优抚补助2583.97154万元;为210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义务兵优待金209.4228万元。二是为126户困难退役军人发放临时帮扶援助救助金32.45万元;为358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金52.6019万元。为3名大病特困人员申报云南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情暖老兵·关爱帮扶”专项行动项目,帮扶援助金额12000元。三是认真做好优抚对象数据信息采集、核查、认证、残疾军人换证工作。截止12月底,共完善优抚对象数据信息采集5668条,核查认证2163人,残疾换证信息核查上报131人,3名残疾军人伤残抚恤转移上报工作。

5.以军民融合为方向,推进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1,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组成慰问团,走访慰问驻泸部队官兵、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补助对象。同时,各乡镇、村委会(社区、街道)办事处纷纷开展慰问“三属”、老复退军人、伤残军人、困难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一是2021年元旦、春节慰问困难退役军人及重点优抚对象350户,每户发放慰问金100元、200元、300元、500元不等,通过社会化发放的方式为3477名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61.25万元;为荣立三等功的25名现役军人家属送去立功喜报、1000元慰问金和新春日历;为7名抗战老兵送去床上用品、水果、食用油等慰问品;为24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慰问物资合计金额15.3495万元;对泸西县武警中队、县人武部,消防大队三家单位分别按照不超过一万元的标准购买肉、米、油及水果进行慰问,同时对115名官兵发放慰问物资;对13名烈士家属按每人500元的标准进行慰问,发放慰问金6500元;代表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为段秀文送去价值4000元的节日礼包和慰问信。二是“七一”期间走访慰问12名烈属,每人360元慰问金,发放慰问金4320元;走访困难退役老党员和困难退役军人23名,每人发放慰问金300元,发放慰问金6900元。三是“八一”建军节期间,泸西县四套班子领导组成慰问组,走访慰问驻泸部队官兵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拥军优属和走访慰问活动,帮助官兵和优抚对象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社会化发放的方式为 3456名优抚对象每人发放慰问金100元,合计34.56万元;为718名参战退役人员发放慰问物资合计17.95万元;为21名自谋职业军转干部、19名企业军转干部和13名军队离退休人员每人发放慰问金300元,合计1.59万元;对泸西县武警中队、县人武部二家单位分别按照不超过一万元的标准购买肉、米、油及水果进行慰问,同时对18名官兵发放慰问物资合计2000元。县属各相关部门组织本部门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及伤残军人召开了座谈会,召开座谈会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局从优抚资金中按每个乡镇1万元(中枢镇2万元)、每个村委会(社区)2000元的标准下拨至乡镇,合计61.96万元。

6.稳妥有序做好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牺牲烈士的祭扫活动。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重点关注的四类涉军群体动态,梳理出《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涉军利益群体相关问题情况报告》,列出存在的风险隐患和处置措施,加大与县委政法委、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的联动,密切关注重点包保对象的动态。二是细化工作措施,主动有效应对。根据《泸西县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源头防范措施和办法》、《泸西县“涉军群体”重点人员包保稳控方案》等预案,对重点人员实行领导包保,安排专人重点盯防,突出做好教育转化和稳控工作,严格落实退役军人信访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作用,对有上访倾向的,主动下访约访,引导他们依法理性反映问题。三是清明期间为烈士遗属开具异地祭扫介绍信6份,为17名烈士遗属按相关标准报销车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等13790元。

7.大力营造全社会崇尚英雄的氛围,组织开展好烈士褒扬工作。一是我县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周密组织烈士纪念日的相关活动。在烈士纪念日当天,县四套班子领导、各乡镇、各部委大局主要领导、参战退役老兵和少先队员代表共计300余人开展到烈士陵园开展了公祭活动,同时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根据不同情况为每位优抚对象送去300至500元的慰问金。二是清明节前通过发布网上祭扫倡议书、入户做工作、电话联系等方式,引导参加对越自卫反击作战和两山轮战的退役士兵、民兵,通过网络进行网上祭扫活动。清明期间根据疫情防控和英烈褒扬的需求,我局认真做好缅怀先烈和党史学习教育的服务保障工作。投资8万余元对陵园环境进行绿化改造、维护,每周组织陵园管护人员对陵园进行一次消毒和环境卫生大扫除。截止12月,共60余个各类单位(团体)和个人共计1500余人次来到泸西县烈士陵园缅怀先烈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三是为孔孝法烈士找到安葬地址,迁移3名散葬烈士遗骸到烈士陵园进行安葬。四是泸西县烈士陵园经泸西县委、县政府批准为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五是制定了《泸西县县级及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修缮项目实施方案》,向上级争取“烈士纪念堂馆建设及改陈布展补助金”210万元,“县级以下烈士英雄纪念设施修整工程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75.4万元。投资30余万元为烈士遗属张小花改造房屋全面彰显对烈属的关心关爱。六是2021年投入100万元对钟秀公园内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对周边环境进行绿化美化。

8.大力促进退役士兵就业。与云南滇武职业教育集团退役士兵培训学校、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蒙自顺达驾校、云南耀兴卓越技工学校、云南华航教育、云南技师泸西分院合作,根据退役军人接受教育的不同程度及就业创业需要,采取优先录取、注册入学等方式,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学历继续教育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按照相关政策享受免学费、学费资助和助学金资助等待遇,共报名29人。4月13日在阿庐文化广场举办2021年春季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一次,组织115名退役军人参加招聘会,达成就业意向28人。5月30日组织40名退役士兵到蒙自参加红河州退役军人及军人家属专场招聘会,达成就业意向10人。2021年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挂牌成立泸西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训基地2家。

9.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局乡村振兴工作组6次到挂联的向阳乡旧寨村听取“村两委”负责人介绍村情、民意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当地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思想动态等。制定了帮扶计划,为村委会解决工作经费1万元。局选派1名优秀干部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按要求为挂驻村干部购买意外保险和开展职工体检。

10.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是投资800余万元建设完成的泸西县光荣院于2021年1月用作泸西县疫情防控第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期间,向省、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争取资金200余万元对道路进行硬化,对房间、厨房用品等设施等进行配备,基本满足疫情防控隔离点正常运行的需要。二是严格执行泸西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泸西县烈士陵园的所有人员必须扫“云南健康码”为绿码、戴口罩、测量体温正常、登记个人信息后方可进入。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全面落实清洁消毒工作措施。每天扎实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和统筹服务工作,力保单位疫情防控与服务群众“两不误”。三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清明节前通过发布网上祭扫倡议书、入户做工作、电话联系等方式,引导参加对越自卫反击作战和两山轮战的退役士兵、民兵,通过网络进行网上祭扫活动。四是与中枢镇钟秀社区建成“社区大党委”共建单位,深入金鹿小区排查疫情21户共12次。

11.弘扬奋斗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局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深入开展疫情防疫、移风易俗、消防安全、平安建设、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积极组织党员到社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12次,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 志愿者在行动”“学党史、见行动人居环境提升志愿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30余次,单位13名志愿者共开志展愿服务活动37次,服务时长682小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让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做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引以为戒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通过学习全国脱贫攻坚楷模张桂梅的先进事迹,全国爱国拥军模范、退役军人拉齐尼·巴依卡同志的英雄壮举,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2021年4月被泸西县模范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授予“泸西县模范机关”称号,2021年7月被中共泸西县委员会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21年10月被评为“红河州第十三批州级文明单位”,2021年11月被评为“第十七批泸西县文明单位”。

12.强化招商责任,推动招商引资实现新突破。2021年我局完成招商引资“泸西山口生猪养殖项目”投资2300万元,该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值2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带动26人以上就业。

13.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就。向省、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争取资金200余万元对泸西县光荣院道路进行硬化,对房间、厨房用品等设施等进行配备。投资3188万元的泸西县荣誉军人休养院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主体建设工作。

14.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确保信访维稳工作稳定可控。加强同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和乡镇、社区的协调和沟通。2021年局共接收上级转发信访件8件,其中“12397”电话咨询相关政策6件、来访1件、来信1件;接收“12345”政府热线4件;云南智能信访系统2件,根据《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涉稳信息和舆情报送工作方案》《泸西县关于做好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源头防范措施和办法》,全部由分管副局长牵头办理,现已全部完成。在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cop15”大会、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期间,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接访,针对重点人实行“包保”机制,局党组成员负责2-3人,普通职工负责1人,通过实地走访及电话联系等方式有效化解了涉军群体的矛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 0个。 分别为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心。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账务和机关党组织人事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科(军休管理服务科)、后备军优抚科(褒扬纪念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2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6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 人),事业人员 6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4,287,608.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78,988.62元,占总收入的99.5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8,619.57元,占总收入的0.47%。2020年总收入51,295,282.54元,2021年总收入44,287,608.19元,2021年比2020年减少7,007,674.35元,下降13.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部门拨入经费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4,204,737.74元。其中:基本支出 2,500,953.34元 ,占总支出的 5.66%;项目支出 41,703,784.40元 ,占总支出的 94.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2020年总支出51,031,641.43元,2021年总支出44,204,737.74元,2021年比2020年减少6,826,903.69元,下降13.38%;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上级部门拨入经费未列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00,953.34元。 与上年支出2,086,084.93元对比增加414,868.41元,增长19.89% ,主要原因本年人员人数、待遇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385,458.74元,占基本支出的95.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5,494.60元,占基本支出的4.6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703,784.40元。 与上年支出48,945,556.50元对比减少7,241,772.10元,下降14.80%,主要原因是上年荣誉军人休养院及光荣院建设投入较大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4,078,988.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72% 。 与上年支出50,945,192.19元,对比减少 6,866,203.57元 ,主要原因是上年荣誉军人休养院及光荣院建设投入较大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328,237.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3%。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624,152.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126,5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 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9,000.00 元,支出决算为 3,101.00元,完成预算的34.4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01.00元,完成预算的34.46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2,377.40元,增加 328.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77.40元,增长 328.5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因上级对我部门检查较多,接待费比上年支出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101.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3,10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 3,1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241.00元,与上年支出83,399.00元对比增加30,842.00元 ,增长36.98%,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导致经费运行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用品、差旅费、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35,438,158.17元 ,其中,流动资产1,190,700.87 元 ,固定资产净值 3,128,380.76 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元 ,在建工程 20,489,787.00元 ,无形资产净值990.00元 ,其他资产10,628,299.54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16,961.55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2,221,851.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961,190.26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553.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67,637.2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61,190.26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76301111




附件【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表20221223040514483.xls